关于做好我市2021年养老保险人员鉴定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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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依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关于组织进行2021年黑龙江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导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的通知》(编号黑人社函〔2021〕135号),现就我市2021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的申报与审核工作相关事项,特此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1年5月14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法定节假日不包含在内)。
二、申报地点
市直参保企业的在职员工需向其工作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该申请需经单位统一收集并公开,确保无任何异议。随后,单位需携带相关文件前往市人社局劳动能力鉴定科,以完成申报手续的办理。
市直参保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包括那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档案存放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个体缴费人员,需前往其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人社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提交申请。若户籍已迁至其他市地,则应前往原户籍所在地进行报名。
各县(市)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和灵活就业的个体人员,需前往各县(市)人社部门指定的服务场所,进行申报手续的办理。
三、申报条件
参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需主动提出申请(若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者,则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办理申请手续),并且其缴纳保险费用的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合计需达到15年或以上。
(二)那些因疾病连续休养超过12个月(对于确诊为恶性肿瘤且经过综合治疗无效或术后复发的病例,不在此时间限制范围内)的个体,其劳动能力尚未得到恢复。
四、申报材料
本人近期需提供一张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以及身份证的正本和一份复印件。
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需签署《因病或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此表格由各县级、市级或区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提供。
三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对于精神类疾病和传染性疾病,若由专科医院出具住院病历,则需在确诊并完成治疗后,提供住院或治疗的结论性病历原件及其复印件。原件必须加盖病历复印专用公章,否则该病历将不被认可为有效。
四、申请人需提供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证明其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累计达到15年或以上,并且已按时、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此证明需由企业及各区人社部门共同至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五、员工在向所属单位提交书面申请之后,该单位会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进行公布,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若无任何异议,单位将统一递交《公示证明》。
六、需提供档案托管卡的正式文件及其副本(但个体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无需提供)。
五、鉴定标准
《关于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的试行办法》(劳社部发〔2002〕8号文件)。
《劳动能力评定 职工因工受伤及职业病导致的残疾等级》(GB/T16180-2014)标准。
六、有关要求
申报材料中递交的住院记录需确保其真实性及有效性,对于任何提供虚假资料、伪造病历或出具虚假诊断证明的行为,相关责任单位与个人将被移交至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查处,同时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具体劳动能力鉴定时间待省人社厅确定后另行通知。
七、各级人社部门申报地址及联系方式
市人社局:鸡冠区和平北大街141号307室
联系电话:2386672
密山市:密山市市民大厦425办公室
联系电话:5296569
虎林市:虎林市人社局退休审批办(四楼)
联系电话:5891161
鸡东县:鸡东县就业局档案室
联系电话:5558728
鸡冠区:鸡冠区信访局大厅
联系电话:2665717 13274587767
恒山区:恒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2462282
滴道区:滴道区政府大楼205办公室
联系电话:2471200
城子河区:城子河区就业服务中心(城子河区双退办院内)
联系电话:6108177
梨树区:梨树区人社局一楼综合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8232069
麻山区:麻山区政府办公楼B区
联系电话:2493718
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0日
发布于:2025-07-13,除非注明,否则均为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