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专业有要求!按职称平台选,申报材料要规范

博主:adminadmin 2025-08-02 22:02:52 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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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依据个人所从事的专业领域及过往成就,依据职称管理平台所提供的选项来挑选申报的专业,不得自行填写专业名称;二需申报者严格遵循系统指引及各项条件规定,逐条填写各项必要信息,并需扫描上传年度考核结果、诚信承诺书、个人资历证明、继续教育记录(包括跨学科培训)、支教资格认定、公示证明、业绩展示以及教科研相关材料。在此,申报人需展示自获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业绩成果和教科研成果,特别是近五年的相关情况。根据《淮北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实施细则(试行)》(附件11)的规定,相关业绩和教科研材料必须上传相应的证书和证明文件。此外,论文材料应包含期刊或书籍的封面、目录、双刊号或标准书号的印刷页以及正文等内容。请务必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规范性,若因提交的材料不符合上述标准而影响到评审结果,相关责任将由提交者自行承担。

所有通过网上提交的获奖证明,必须由校长亲自在证书正面空白区域签署姓名,同时需加盖学校官方公章,随后进行扫描并上传至指定平台。

(二)纸质材料申报

针对那些内容繁杂,难以直接上传的能力条件相关材料,需以纸质版提交。每位申报者需准备一个单独的档案袋,并附上两份清单目录:一份粘贴在档案袋外侧,另一份则与能力材料一同放入袋内。清单目录需包含申报者的姓名、所属单位、教学阶段与学科、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以及详细的能力条件分类。

三、申报推荐程序及办法

(一)推荐申报

学校(单位)会依据岗位空缺的数量以及工作的实际需求,来挑选合适的竞争推荐候选人,并且负责组织相关的推荐竞争活动。

1.申报渠道

事业单位职称评定途径有明确规定。首先,那些被单位聘用并已进入岗位设置管理体系的教师,无论其人事档案管理方式如何,都必须通过所在学校提交职称评审申请。其次,若教师通过非所在学校途径提交申请,将视为违规操作。再者,对于那些虽被聘用但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体系的教师,将由其人事代理机构或工作单位负责推荐并提交申请。在申报参评过程中,必须提交由工作单位提供的、证明该岗位不在岗位设置管理范围内的相关文件。

民间办学机构的职称申请途径,系由用人单位依照地域管辖原则,向学校所在地的县级(或区级)教育局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推荐和申报。

2.组织初审

学校组建了一个由校领导(人数不超过三人)、校外聘请的专家以及骨干教师代表构成的评审推荐团队,成员总数不少于七人。该团队负责对申报教师在其现职期间的职业操守、专业能力、教学成果及贡献进行全面评估。同时,他们对申报者提交的各种证书原件进行细致的审查,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并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材料鉴定表》(附件2、3),以保证职称评审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手续的完备性。经过初步审核,那些不符合资质要求及流程规定的人员均不得被提交。审核工作完成后,评审推荐团队需在《材料鉴定表》(见附件2、3)上明确表达意见,并亲自签字。同时,学校将在此文件上加盖公章。

县(区)教育局需组建一个初审小组,负责对学校所提交的网上申报资料以及与“能力条件”相关的纸质文件进行细致的复查。

3.公开申报

申报工作坚持公开透明、阳光操作,欢迎群众监督。

各校需在校内公告栏(或屏幕)上主动公布申报相关通知及条件等详细信息;同时,需公开申报者的个人资料及评审材料;还要公开学校推荐的名单及每位申报者的《材料鉴定表》;并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若无异议,则将公示结果(包括附件5《单位公示证明》)上报至相应的教育主管部门。各学校法人需在申报人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该表由系统自动生成,导出后打印,共需两份)的公示意见区域,填写并签署“经过公示(公示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材料内容真实可靠,符合专业技术资格的任职申报要求,同意予以推荐”的相关意见,之后才能上报符合申报条件的推荐人。

县(区)教育局需将推荐的参评人员名单在官方网站上予以公布,同时整理公示内容制作成专项文件,上报给市级教育局,并将此文件抄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的持续时间应确保不低于五个工作日。

(二)考核评审

申报高级、一级教师资格评审,实行考评结合制度。

在申请晋升高级或一级教师资质的当年,必须参与由所在教育管理机构主持的课堂教学评估,若评估结果未达到标准,将无法获得推荐资格。课堂教学评估的方案与成绩需一并提交给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而相关的评估资料则由评估组织单位保存以备查验。此外,评估成绩的等级信息需要由申请人自行上传至职称评审系统。

学校负责组织达到考评标准的申报者进行网络提交,随后,这些申报材料将接受学校所属教育局及人社局的审核。审核通过后,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将依据既定的程序、方法、评价准则和条件进行评审。评审完毕的高级教师评定结果,需上报至省人社厅进行审批。

在申报高级教师资格评审的过程中,申报者必须在当年参与县级教育部门主持的课堂教学考核,且必须完成一整堂课的教学,同时需取得优秀的评价等级。

要获得一级教师资格,申报者必须在当年参与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持的课堂教学考核,且授课内容需为完整的一节课,评审结果需达到良好或更高级别。

四、相关政策说明

中小学教师在申报职称时,需遵循《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附件9)所规定的学历及资历标准。初级和中级职称的申报不采用破格方式,而高级及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则允许在学历或资历方面单独破格,并按级别逐级进行。具备破格申报资格的个人需提交《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附件10)两份,此表需在9月30日之前提交给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进行审核,并取得其同意,否则将无法进行破格评审的申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的人员,将无法参与破格评审的申请。

(二)关于乡村学校教师申报职称评审。

依据安徽省教育厅、省编办、省人社厅以及省财政厅联合发布的《关于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的文件要求,那些从城镇交流至乡村学校教学的教师,若已满足任职年限并在乡村学校服务满三年,便有权依据乡村学校的教师资格要求,申请晋升到更高的职称等级。

对于在乡村学校连续从事教学工作,男性教师达到30年、女性教师达到25年,并且依然在乡村学校任教,同时符合高级或中级教师资格申请要求的情况,或者男性教师在乡村累计任教满30年、女性教师累计任教满25年,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超过5年的情况下,若相应岗位没有空缺,可以不按照岗位结构比例来评定和聘任相应的教师职务,逐步实现过渡和消化。

依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关于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统筹管理机制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对于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若其累积工作年限已达到30年,并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超过5年,这些教师将不受岗位结构比例的限制,可以评定和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三)关于少先队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思政课教师职称评审。依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青团安徽省委员会、少先队安徽省工作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及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以及《安徽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共同发布的关于强化新时代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相关意见》,具备专职身份的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思政课教师,以及主要承担少先队活动、心理健康教育、思政课教学的兼职教师,均有资格申请“少先队活动”、“心理健康教育”、“思政”等科目的专业技术资格。同时,他们在其他学科教学中的工作量及所取得的业绩也将被纳入“少先队活动”、“心理健康教育”、“思政”科目专业技术资格的评价范畴。从事中小学其他学科教学并兼顾少先队活动组织、心理健康教育和思政课程教学的教师,在申请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时,需依据其主导教学科目进行申报。同时,他们在少先队活动、心理健康教育、思政课程等方面的工作量、成果以及学科成就,均应被纳入主导教学科目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考量范畴。

(四)涉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事宜。依据省、市人社及教育部门的相关通知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需完成公共科目学习,累计不得少于30学时;同时,专业科目学习每年也需达到60学时。若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参加学习,则允许将未完成的学时顺延至次年进行补修。专业技术人员在最近一个申报职称的任职周期内,只需保证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标(但需注意,不得在一年内集中完成整个任职周期所需的所有学时)。若未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则不具备申报职称的资格。

每年度校本培训的学时认定流程涉及学校和县、区以及企业教育主管部门的填写与审核,同时,集中培训学时需由培训院校负责填写。此外,参加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培训或“国培计划”培训所取得的学时(学分),可凭合格(结业)证书计入总学时。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完成之后,以县、区或企业教育主管部门为单位(市直学校则以学校为单位),需统一前往市人社局专技科进行学时认定。

申报专业有要求!按职称平台选,申报材料要规范

在职称申报系统中,需逐年录入每年的公需课总学时和专业课总学时,对于继续教育部分,需上传《继续教育本》中相应的“继续教育登记”和“验证登记”页面。在每页的空白区域,必须填写并签名。此外,在上传验证登记页面时,务必注明审核的具体时间。

(五)在申请高级教师职务时,城镇教师需提供在乡村或条件较差的学校至少一年的从教经历。各县区教育管理部门需明确界定何为乡村学校及薄弱学校,并同步将相关学校的名单报送至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进行备案,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若未按照规定提交,则任何涉及“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的申请将不予考虑。申报一级教师的申报人员不作支教要求。

关于年限的计算方式,除了继续教育学时是按照学年度来计算之外,其他诸如学历、资历以及业绩等,都是按照周年来进行计算的。特别指出的是,本年度的职称评审截止日期定在了2024年12月31日。举例来说,如果是在2019年12月31日及之前任职的,那么其任职年限就已经达到了5年;而如果是2020年1月1日及之后任职的,那么其任职年限将不足5年,此类情况依次类推。

职称的任职期限或服务时间均以周年为单位进行计算。对于通过评审获得职称的人员,计算起始点为评审委员会批准通过之日;对于通过考试获得职称的人员,计算起始点为考试结束的当天;对于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通过转正定级获得的职称,计算起始点为具有职称管理权限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相应主管部门审批通过之日;在实行聘任制的企事业单位中,计算起始点为正式聘任的日期。

自担任当前职务以来,每年的评估结果均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其工作年限将连续累加;若年度评估结果为基本合格,则需扣除这一年度,剩余年限继续累计;若年度评估结果为不合格,则当年不得提出申请,且任职期限将相应延长。

(七)关于援派教师参加职称评审。严格执行中组部办公厅、人社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67号)的相关要求,重点评估援派期间的工作表现、实际所作贡献以及支援成效,不对论文、科研成果和继续教育提出强制性的要求;工作总结、教学成果、技术推广总结等内容可以替代论文;对于援派期限为三年的情况,在援派任务完成后,可以提前一年申请晋升更高一级的职称。援派期间,申报者可以选择在派出地或受援地参与职称评定,具体操作需依照《关于明确援藏援疆教师职称评聘有关事项的通知》(淮教〔2019〕127号)的规定进行。若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返回参加考评课程,申报者可以申请通过视频录像课的方式参与考评。

对于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若其所学专业与工作领域相匹配或相近,并且已经在本专业领域内工作达到了规定的年限,且通过所在单位的考核,则可以根据管理权限进行职称的首次评定,确认其拥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申请者需依次将相关文件递交至评审委员会,关于职称首次认定的学历和资历条件如下:持有中专学历者,完成1年实习后可晋升为定员级;具备大专学历者,完成1年实习并再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可晋升为助理级;本科毕业生在完成1年实习后可直接晋升为助理级;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可直接晋升为助理级;博士研究生毕业生可直接晋升为中级。此认定方式仅适用于首次评定,对于已获得职称的人员,不得进行再次认定。

(九)推进跨区域职称互认工作。今年,职称异地确认被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对于那些从外省市及中央部委所属企事业单位流动至我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机构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他们原区域、原单位所获得的职称(双定向和非国有单位职称除外),将由用人单位根据其岗位职责和实际能力进行认定,并在单位内部直接应用,无需额外办理确认手续。如需进行职称确认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用人单位,需依照《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中有关异地职称确认的条款,遵循既定程序进行操作。

五、材料报送相关要求

(一)推荐单位应提供的材料

岗位设置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市直学校需提交《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附件1);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则需报送岗位的核定信息、空缺岗位情况以及评审名额的核算统计资料,所有材料均需加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及教育部门的公章。

对经过审核的申报高级及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材料鉴定表》(附件2、3)亦需提交。

《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系列情况概览表》(附件4)需分别填写高级和一级资格信息,每项资格需提交一份,包括纸质和电子版,两者需同时提交。在提交表格之前,务必仔细阅读填表指南,并严格核对内容。

请提供单位公示证明(附件5),同时附上公告栏展示的照片、网站公示的链接或图片。

5.《淮北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校长诚信承诺书》(附件7)。

(二)申报人报送的材料

1.近一个基本任职年限每学年度《教师专业发展考评报告册》。

2.德育工作总结和行动研究报告。

对于那些不便进行电子上传的教案、听课记录、公开课资料、班主任相关材料以及辅导青年教师的能力证明等,需依照《淮北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实施细则(试行)》(附件11)的规定,以纸质文档的形式提交。

申报人以及认定人员需在职称申报系统中提交申请,学校对申请进行审核,随后从系统中导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并打印出两份纸质版(采用A4纸正反面打印),之后将这两份文件分别交给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由他们进行盖章并上报。

《淮北市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材料鉴定表》(附件2、3)需提交至学校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材料统一报送至相应的教育主管部门。

(三)材料报送时间安排

县、区教育局及相关部门必须确保在11月1日之前,对申报人员的资料进行审核、公示,并完成系统报送任务。同时,还需将审核推荐的结果整理成《初评工作报告》,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签署并加盖公章,随后上报给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

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所需纸质材料需在11月6日之前提交至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年度系列级别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附件4)的纸质和电子版(格式为word或excel)亦需一并提交。请将材料发送至邮箱470837181@qq.com,如有疑问,可拨打联系电话0561-3881256咨询。

一级教师职称以及市直学校二级、三级教师的职称评审所需纸质材料,包括直接认定人员的材料,需在11月6日之前提交至市教育局的组织人事科。提交的材料应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见附件4),两者需一并上交。如有疑问,可通过邮箱hbjyszk@163.com咨询,或拨打联系电话0561-3880396获取帮助。

六、纪律要求

申报材料需在系统中长期保存,申请人务必提交真实可靠的资料。对于伪造学历、资历,不在教学一线岗位工作,剽窃或侵占他人成果,抄袭他人论文,伪造证书,使用陈旧或虚假教案,篡改听课记录等造假行为,将采取“一票否决”措施,一旦核实,将取消其当年的申报资格。对那些通过非法途径获得职称的人员,将依据《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的明确要求,由相关部门或评审委员会的设立单位,对其职称予以撤销。同时,相关情况需上报并纳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这将作为未来职称申报评审的重要考量依据。根据具体情节,将对申报人进行责任追究,并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罚。

各单位需增强对申报者资料审查的强度,严格执行标准,对那些不符合申报要求或资料不齐全的申请将不予接受。对于材料内容失实、公示期间存在争议且经调查确认问题确实存在的,不得予以推荐。若申报、评审过程未遵循既定程序,则其推荐和评审结果将视为无效。申报推荐过程需严格遵守“审核者负责、签名人负责、责任人负责”的原则,申报者及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需签署诚信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等作出承诺。未签署承诺书的申报材料将不予接受。若申请人提供虚假承诺,将禁止其在接下来的3年内申报职称评审。在申报评审阶段,申报者的工作单位未能依照规定执行申报材料的审核与推荐任务,存在放任、庇护或协助申报者进行虚假申报的行为。根据《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职称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单位应责令申报者的工作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若整改效果不佳,将依法进行通报批评;若情节严重,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七、未尽事项,按照省市人社、教育部门最新文件精神执行。

附件:2024年中小学教师职称附件

市教育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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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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