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社发〔2022〕16号:做好劳动用工领域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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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人社发〔2022〕16号
为有效控制疫情传播,提升防控工作科学性,需进一步加强劳动就业方面防疫措施,构建更稳固的用工安全屏障,明确落实防控工作四方职责,现将当前劳动就业领域防疫工作具体要求公布如下:
强化企业防疫责任,依照法规落实防控主体义务,招聘及管理员工时,完全执行防疫规定,严格实施体温检测、扫码验证、核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防控手段,注重公共空间消毒和清洁维护,同时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完善并持续调整职员档案,记录每日工作现场人员出席状况及身体情况,确保劳动人员管理中的防疫安全。
二、强化员工入职管控,针对本市非中高风险区域工作人员,企业需确保新入职者依照要求频率开展常态化病毒检测,务必实现全面覆盖、无一遗漏;针对本市中高风险区域工作人员,企业须待其完成居家隔离或健康监测后,方可安排其上岗;对于进京返京人员办理入职的,企业应确认劳动者已遵守居家观察、三天两次检测等进京返京政策要求,再安排其到岗工作。
切实承担起个人防疫义务,各行业从业者要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区域以及在过去七天出现过本土疫情的县级行政区旅行或工作,从北京出发的旅行者及自驾游人员需自行申报信息,提高防护观念,依照所有防疫要求行事。抵达北京的人员,到达之后要在家里进行为期三天的健康观察,这期间要进行三次检测,包括抵达后24小时内完成的一次核酸检查,以及间隔24小时之后、抵达后72小时之内完成的另一次核酸检查,在抵达后的七天之内,不要组织或参与集体活动,也不要去人多的地方,在核酸检测结果出来之前要尽量减少外出,如果必须外出,一定要做好自我防护措施。与官方公布的病例活动路线有重合的人员、来自风险区域进京的人员,接到电话通知、短信提醒、健康宝出现提示、健康宝为黄色或红色码显示有风险的人员,需要马上向社区、单位、酒店等地方汇报,配合执行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观察、病毒检测等各项防疫要求。居家自我约束期间,本人及同住者必须绝对待在家中,不得外出,若身体感到不适,出现类似呼吸道感染的症状,切勿自行处理,也不得使用公共交通或预约车辆,需立刻通知社区,并按指示接受检测和遵守规定。
切实担当起行业监管职责,依照“监管行业务必兼顾防疫”的原则,全市所有行业管理机构须强化对所属单位员工防疫工作的指导,实施有力手段,严格把控新员工录用环节,执行当前疫情防控各项规范,保障行业人员防疫安全。
特此通告。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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