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合肥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上限16365.72元,下限3017.0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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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
为保证参保单位和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
保障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待遇,
3月23日,
合肥市调整2020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个人每月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
上限为16365.72元,
下限为3017.01元。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截图)
据悉,自2020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结算年度调整为自然年,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019年全省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为5455.24元/月,用于确定合肥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据此,2020年全省社会保险费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6365.72元,下限继续执行。 2019年个人月最低缴费基数为3017.01元。
合肥市将按照文件要求调整2020年单位和个人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对截至2021年3月24日仍在单位正常缴费且列入2020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审核名单的人员,按照新公布的缴费基数上下限进行调整2020年将确定补足或退还差额。差额报销费用在2021年4月各单位社保缴费审批表中生成。员工还款明细可参见各单位应收账款明细表。差额报销费用将直接从单位应缴金额中扣除。根据计划,涉及差价补偿和退款的单位可以在网上服务大厅自行查看和下载退款明细。
The End
发布于:2025-01-09,除非注明,否则均为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