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永辉超市因食品生虫问题被判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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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合肥永辉超市出了事。
多家永辉超市被一男子告上法庭
为什么?
原来,这名男子是在三间永辉超市购物时发现这一情况的。
购买的葡萄干、百合粥等食品都含有虫子。
他要求超市退还货款并赔偿损失
近日,合肥市蜀山区法院作出判决
合肥永辉超市三店全部被判败诉
并赔偿该男子的损失。
案例一
永辉超市合肥潜山路分店
购买虫绿豆百合粥退款1002.97元
王先生在超市买了一袋绿豆百合粥,每袋2.97元。后来他发现有虫子。他认为,根据食品安全法,超市应将其退回并赔偿他1000元,共计1002.97元。 。
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合肥前山路分公司辩称,其销售的商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未造成本案人身、财产或其他损失。
近日,蜀山区法院作出判决:超市应退还王先生2.97元,并赔偿王先生1000元。
案例2
永辉超市合肥天鹅湖店
超市给我买的干豆和虫子退款1014.75元。
王先生从安徽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天鹅湖万达广场分店(以下简称永辉超市天鹅湖分店)购买了一些干豆、小米等产品,后来发现产品被虫子侵染。 。他要求超市退还其货款14.75元,并赔偿损失2000元。
永辉超市天鹅湖店辩称,其销售的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另外,公司认为王先生索赔的赔偿金额最高不能超过1000元。
近日,蜀山区法院判决超市退还王先生14.75元,并赔偿王先生1000元。
案例3
永辉超市合肥市河路分店
我买的葡萄干有虫,超市退款1016.72元
王先生在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合肥市河路分店花16.72元购买了一袋新疆青香飞葡萄干。后来他发现葡萄干上长满了虫子,而且还有石头。由于超市不愿赔偿,他诉至法院。
近日,蜀山区法院判决超市退还王先生16.72元,并赔偿王先生1000元。
安徽商报财经传媒新闻中心综合制作
实习生:郭子慧 记者:张健
发布于:2025-01-18,除非注明,否则均为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