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衢州市本级企事业单位申报2024年度人才津贴及奖励的通知

博主:adminadmin 2025-05-16 08:06:18 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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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

为着力构建四省交界地区人才科技创新的前沿阵地,依据市委、市政府发布的《关于创新机制体制、加速人才汇聚的指导意见》(文件编号:衢委发〔2016〕23号)、《关于营造更优人才环境、推动衢州快速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文件编号:衢委发〔2020〕7号)、《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编号:衢委发〔2021〕3号),以及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编号:衢委人才〔2022〕5号)、《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编号:衢委人才〔2023〕2号)、《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编号:衢委人才办〔2023〕6号)、《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编号:衢委人才办〔2024〕1号)等文件要求,现就2024年度人才津贴及奖励的申报事宜作出如下通知:

一、申报对象

申报资格适用于衢州市本级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以及负责培养和引进各类高级人才的机构,同时要求申报者目前仍处于在职或受聘状态(但此规定不适用于省级或国家级单位及其下属机构,以及金融、烟草、电力、石油、通信等特定行业的人才,除非已有市委市政府签署的其他协议)。涉及衢委人才〔2017〕10号、衢委发〔2021〕3号、衢委人才〔2022〕5号、衢委人才〔2023〕2号、衢委人才办〔2023〕6号文件中明确的各类人才对象。(包括市教育局、市卫健委、衢州学院、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巨化集团的高层次人才以及相关单位享受专项政策的人才,其审核和兑现工作由各自单位负责。)

二、申报项目

本次政策实施涵盖了对人才津贴的发放、一次性奖金的授予、吸引博士后加盟的奖励措施、购房及安家补贴、购房补助金、实习期间的生活补贴、租房补贴、以及技师(包括高级技师)的人才津贴等多个方面的人才扶持政策,具体包括申报资格、具体标准和所需提交的材料,请详细查阅附件1。

三、申报程序

为不断激发和充分释放高层次人才的创新创业活力,发挥其传帮带的作用,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需构建并完善对高层次人才申请人才津贴的绩效评估体系。该体系应着重评估申报者的政治表现、工作业绩、是否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等方面,进而形成是否应发放津贴的具体意见。对于年度考核未达标者、处于受处分期间或未达到影响期限者,以及涉嫌违纪违法且正在接受组织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人员,将剥夺其享受人才津贴和人才奖励的资格。

申报者需在浙里办APP上操作,通过“浙里人才之家”平台申领衢州人才码,并在“政策兑现”这一服务项目中,对个人的社保卡账户等相关信息进行详尽的更新和完善。

每月的1日至10日,各用人单位需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挑选相应的申报项目,上报本单位的人才政策落实情况,并上传相关证明文件。申报操作结束后,需将材料提交给主管部门进行审核。若没有明确的主管部门,则可直接将材料报送至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请注意,本年度的申请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10日。(详见附件4中的具体操作步骤。)

(四)进行资格审核。相关部门需对用人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用人单位可通过网络查询审核结果。若审核未通过,需退回修改;若在申报期限(1日至10日)内,用人单位仍有机会重新提交;若在申报期限内未能提交且通过审核的,则可在次月1日至10日再次提交申请。

(五)名单公布。政府网站将审核通过的名单展示五日,若无异议反馈,则可正式确认最终人员名单。

(六)奖励的发放环节。公示结果无任何异议的情况下,奖励将直接发放至相关用人单位或个人的社保卡中(请注意,该卡需已激活金融功能);若该社保卡属于二类账户,敬请提供19位数的五大行一类银行卡账户信息。

四、有关要求

关于衢州市本级企事业单位申报2024年度人才津贴及奖励的通知

当年度获得相应资格或荣誉的各类人才,从次年开始将获得相应的人才津贴。若津贴存在重叠或交叉情况,将依照“优先、高额、不重复”的原则进行发放,对于在同类项目中获得更高层次奖项的,将给予差额部分的奖励。引进人才需根据其在衢州实际工作的时间(以月为单位)来申报应得的人才津贴金额。

对于被任命或选拔为公务员,以及那些经批准纳入公务员法管理范围的人员,自他们被调任、选拔或完成参公登记之日起,除了社会工作师和助理社会工作师可一次性获得奖励之外,他们不再有资格获得其他类型的人才津贴或奖励。若购房补助申请者在服务期三年内因被解雇、调动或主动离职离开衢州市,亦或遭受刑事处罚,其所在单位需负责收回已享受的人才购房补助,并按照原渠道退还给市财政;对于未享受补助的,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对于已申请购房补助的,所购房产在十年内不得进行转让或抵押。

申报者若通过隐瞒真相、提交不实信息、伪造证明等不正当手段,非法获取人才补贴及一次性奖金,一旦核实,将把其不端行为记录在个人信用档案中,依法追回非法所得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取消其享受衢州市政府各项优惠政策的资格。若该申报者属于监察范围,则将相关行为通报至其工作单位监察部门,由监察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于任何单位若出具虚假证明、对实际情况有所隐瞒,或者在审核过程中未能严格履行职责,或者有挪用、截留、侵占人才补助款的行为,一旦核实,将依法进行追责,同时剥夺其享受人才优惠政策的相关资格。

(五)为加速构建四省交界地带的人才科技创新前沿阵地,有效调动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精神,实施人才津贴及奖励的申报与发放成为关键措施。各相关用人单位与主管部门需增强服务理念,承担起绩效考核的核心责任,增强宣传推广,指定专人管理,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启动申报程序,防止出现多领、少领、冒领或遗漏的情况。

衢州智造新城的管理机构联系人包括陈嘉和郑子芳,他们的联系电话分别是3838969和3855748。

衢州智慧新城管委会联系人:张喆,电话:2971013。

衢州市人力社保局负责人才津贴、一次性奖励及博士后引才奖励事宜,联系人包括张岚和程晨,联系方式为电话号码3085780或3081769。

安家补贴适用于选调生,租房补贴亦然,非衢籍企业员工同样享有租房补助,民营企业员工则可享受安家补助和专项奖励,此外,还有针对引进青年博士的奖励。如有咨询,请联系衢州市人力社保局的柴佳琦,联系电话为3087629。

2016至2020年间,实施的人才落户补贴、高端人才购房津贴、购房奖励、民营企业购房补贴以及大学生实习生活补贴的相关事宜,请联系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应珊珊女士,联系电话为3089338。

电子科技大学长三角研究院针对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安家补贴及购房补助事宜,联系人为魏昕瑜女士,联系电话为8051930。

浙江大学衢州研究院针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安家补助及购房补贴,如有相关咨询,请联系沈华芬女士,联系电话为8015265。

东南数字经济发展研究院对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特设安家补助及购房补贴项目,如有咨询,请联系该研究院的张雪仪女士,联系方式为电话3358827。

高级技师人才补贴事宜的联系人系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柴芃累,联系方式为电话号码3079852。

衢州市经信局负责重点产业领域企业认定的联系人系张秀女士,联系方式为电话号码8758639。

关于衢州市本级企事业单位申报2024年度人才津贴及奖励的通知

一次性奖励事项的联系人系衢州市委社会工作部的孙叶琴女士,联系方式为电话号码3066569。

衢州市税务局联系人:兰青春,电话:3055266。

衢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人姓名为姜浩,联系电话为15372196103。

技术支撑联系人:赵惠栋,电话:15693121929。

附件:

1.高层次人才津贴及奖励申报项目及材料

2.高层次人才绩效考核表

3.委托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情况备案表

4.衢州市申请人才津贴及奖励操作手册

衢州市2024年度对技师及高级技师人才发放的津贴,针对的是那些紧缺的职业或工种所编制的目录。

6.衢州市“千名技师带高徒”活动带教手册

7.衢州市“千名技师带高徒”活动师徒结对协议书

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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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发布于:2025-05-16,除非注明,否则均为优享生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