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技能提升差异化补贴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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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各市、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的决策部署,积极响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推广“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计划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帮助企业稳定岗位和促进就业的相关要求,以助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支点的快速建设,特此通知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的相关事宜。
持续拓展政策惠及范围,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作为省委、省政府“以人为本”政策方针的关键举措,对于激发和指导众多参保员工提高职业技能、达成高质量充分就业目标,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各地需增强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的发放强度,强化供需之间的匹配与分门别类的辅导,优化补贴资金的分配方式,竭力确保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惠及更广泛的参保人员,进而更有效地发挥失业保险在保障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方面的功能。
二、推行有针对性的补贴措施。根据国家职业规范,对于在技能等级评定过程中,理论考试与技能考核均采用试卷形式进行评估的工种,将按照初级(五级)标准补贴500元、中级(四级)标准补贴700元、高级(三级)标准补贴1000元。被列入年度全省重点产业急需紧缺技能人才职业(工种)指导目录的,其补贴标准将提高30%,具体为初级(五级)补贴1300元、中级(四级)补贴1950元、高级(三级)补贴2600元。而对于其他符合条件的技术工种,补贴发放将继续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执行。
三、严格规范补贴发放流程。劳动者可通过政务服务网、鄂汇办APP等途径独立提交申请,失业保险管理单位依据规定进行审核并公示,随后将补贴款直接转入劳动者社保账户。每位劳动者针对同一职业或工种、同一级别只能申请和领取一次技能提升补贴。各地需强化数据核对,对于已领取过职业培训补贴的同一证书持有者,不得再享受失业保险的技能提升补贴。涉及补贴标准调整的,以劳动者提交补贴申请的时间点为准。
四、需强化对证书发放及补贴资金的监管力度。各级行政部门及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应构建联合审查机制,增进信息交流与协作,定期对证书发放和补贴申请进行联合会审。职业技能鉴定管理部门需严格执行监督指导职责,对评价机构的备案手续、评价流程的质量、证书上网等关键环节实施严格监管,定期对证书的发放情况进行梳理和分析,对于持有多个证书的个人以及发放证书数量较多的机构,需在业务处理系统中设立弹窗提示,并增强现场核查的强度。失业保险管理部门需定期对补贴资金的申请和发放情况进行全面汇总和梳理,一旦发现补贴发放额度急剧增加等异常现象,应立即发出警报。对于同一职业技能评估机构在短时间内大量颁发证书、同一企业员工集中使用同一工种证书以获取技能提升补贴、在参保地或领金地之外获得的证书申请技能提升补贴等疑似违规行为,必须加强针对性的审查,以保证基金的安全。
自本文件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若现有政策与本文件规定的补贴标准存在差异,则以本文件规定为准。对于在文件发布前已提交的补贴申请,将继续按照原有政策执行。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任何难题或问题,请务必及时上报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财政厅
2025年5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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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5-06-01,除非注明,否则均为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