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整治,公开征集养老等三项基金问题线索

博主:adminadmin 2025-06-16 08:17:26 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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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动全省针对骗取和套取社保基金问题的专项治理活动,不断加强整治民众身边的不良风气和腐败现象,坚决打击在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等领域社保基金管理中的违法乱纪行为,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稳定,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养老保障和生命线,增强民众的获得感、满足感和安全感,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相关问题和线索,以下为具体事项的公告:

全省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整治,公开征集养老等三项基金问题线索

一、征集内容

(一)骗取套取养老保险基金问题线索

通过虚构档案、滥用劳动仲裁及劳动监察的法律文件、以及伪造法院判决书等非法途径,进行一次性违规补缴。

通过伪造或篡改相关文件,以获取养老保险的参保或缴费资格,进而实现提前退休。

3. 冒用他人信息重复参保、虚构劳动关系违规参保;

4. 伪造生存状态认证资料等手段骗取养老保险金;

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个体在不幸去世后,若所在单位或其家属未能及时上报情况,将依然继续获得社会保险待遇。

退休者一旦被判以拘役、有期徒刑或更重的刑罚,若其所在单位或亲属未能及时上报,该人员仍将在此期间继续获得基本养老金。

存在重复申请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以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况。

(二)骗取套取工伤保险基金问题线索

1. 虚构劳动关系获取工伤保险参保或缴费资格;

通过虚构职业病诊断证明、虚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非法途径,违规对工伤进行认定。

以虚构病历、伪造医疗检验资料、假冒他人身份参与劳动能力评估,以及编造工伤认定证明或劳动能力评估证明等非法途径,骗取或侵占工伤保险基金。

探讨将超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畴的费用,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体系的问题。

协议机构存在床位占用不当、药物虚列、治疗虚假、病历造假、频繁重复处方、混淆伤病界限以及无依据住院等一系列问题。

(三)骗取套取失业保险基金问题线索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若他们重新找到了工作或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便不再符合继续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标准,尽管如此,他们却依然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

通过编造劳动关系、伪造劳动关系解除等方式,非法领取、诈骗、侵占失业保险福利。

3. 通过伪造参保对象银行账号贪占失业保险基金等问题。

(四)社保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方面问题线索

养老、失业、工伤保险领域的工作人员,借助职权之便,涉入或协助进行虚假申报、冒领欺诈、非法占有、挪用资金,甚至贪污并截留社会保险基金。

未依法执行职责,导致资格确认、资料审查把关不严,违规向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社保待遇,进而导致社保基金遭受损失。

3. 不作为、乱作为,侵害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等问题。

在上述违法行为中,党员与公职人员面临的问题包括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索贿受贿、以及利用职务之便索要好处。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底。

三、征集方式

(一)受理电话:12333;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设有专门的社保基金监督举报平台,即社保基金监督举报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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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发布于:2025-06-16,除非注明,否则均为优享生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