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报考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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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指导原则,2025年我们将持续推行针对非西藏地区生源的“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招生项目,为确保我省在实施该计划中的报考资格审核工作得以妥善执行,特此提醒以下事项:
一、报考资格条件
报考定向西藏就业计划的考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满足本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的相关要求,同时参与了本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2.须为我省非西藏自治区户籍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录取政策规定
西藏就业计划被纳入普通本科批次招生范围,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方式。依据教育部相关政策规定,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本省普通本科批次相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且需高出40分。
报考西藏定向就业计划的考生一旦被录取,师范类专业的学生需与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和招生院校签署定向就业合同;而其他专业的学生则需与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招生院校签订此类合同;这些被录取的学生在毕业后,必须依照所签定的合同,前往西藏自治区县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服务年限不得少于五年;对于所学专业和教师资格满足高中教育阶段教学要求的师范类学生,他们毕业后将被安排在西藏自治区的高中阶段学校担任教师。
三、有关要求
有意向参加西藏定向就业计划的考生需自行打印《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报考申请书》(简称《报考申请书》,详阅附件),该文件需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确认,并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给出意见。考生须在2025年6月29日中午12点之前,携带着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户口簿以及《报考申请书》等必要证件,前往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报考材料的提交。
各县级(市、区)招生考试部门需对提交申请的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核实无误后,需在《报考申请书》上正式盖章,同时将考生的《报考申请书》、身份证、户口簿、学籍表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保存以备查验(保留期限为3个月)。而《报考申请书》的原始文件则需纳入考生的纸质档案中。
各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需迅速收集本地区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资料,并在资料上加盖官方印章,确保在6月29日15点之前将这些资料报送至相应的省辖市或济源示范区招生考试部门。
各省辖市及济源示范区招生考试机构需收集整理本地区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资料,核实信息准确无误后,需加盖公章,并确保在6月29日的17时之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省教育考试院。
对于那些通过提交虚假的个人资料等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考生,我们将将其行为定性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的舞弊行为,并将依据相关法规对其进行严厉的处罚;对于已经被招生单位录取的考生,一旦核实其舞弊事实,将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统筹 | 张国强、朱荣玉
审核 | 杨晓谜
责编 | 赵浩男、贾元格
发布于:2025-06-29,除非注明,否则均为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