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甘肃省考录公务员及参公人员公告,含招录计划

博主:adminadmin 2025-07-03 09:03:11 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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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公务员法》及公务员招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省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具体情况,甘肃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及省公务员局共同决定,开展2017年度甘肃省的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该工作旨在选拔主任科员及以下级别以及其他相应职务层级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简称参公单位)的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宜予以公布:

一、招录计划

全省共设立977个公务员招录岗位,总计计划招募1408人,具体分配为省直单位385人、市州1023人;同时,还设有426个参公人员招录岗位,计划招募499人,其中省直单位90人、市州409人。以上信息均以公布的《职位简表》为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报考者需年满18岁,不超过35岁,即1981年3月14日至1999年3月14日之间出生。然而,对于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报考者,年龄限制可放宽至40岁,即1976年3月14日之后出生。报考法律和司法机关警察、公安机关警察、森林公安警察等职位的人员,年龄需在18至30周岁之间,即1986年3月14日至1999年3月14日出生。

4.具有良好的思想和职业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持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对于2017年的应届毕业生,需由毕业院校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并在政审考察阶段出示毕业证书的原始件)。依据《甘肃省关于调整艰苦偏远地区基层公务员录用报考标准的相关规定》(编号甘人社通〔2014〕480号),对于位于海拔3000米以上的58个连片贫困县及17个散布型贫困县的基层招录单位,部分岗位的学历要求可以适当放宽,允许报考者具备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

8.具备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依据《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中组发〔2011〕31号文件),报考者不得申请那些一旦被录用便会形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该职位的人员需满足基层工作经验的明确要求,并需注明具体的工作年限,否则不得报考。报考者需具备与要求相符的基层工作经验,并且其工作年限必须符合规定的标准。基层工作经历涵盖以下几种情况:在县级或更低层级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公益性岗位(包括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以及军队团级或更低级别单位的工作经验;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的经历;以及离校后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单位实习见习基地的见习经历,或是在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验。这些经历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14日之前。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从事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其基层工作服务年限应从入职日期开始计算。“服务基层四项目”成员及“民生实事项目”成员,同样从报到之日起计算其基层工作年限。而对于首次在基层特定公益岗位(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就业的人员,其基层工作年限则应从工作协议中约定的起始时间开始计算。在各类经济和社会组织等机构任职的员工,其基层工作经验的起始时间应按照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开始日期计算。对于尚未就业的离校毕业生,若他们前往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属于基层单位)进行实习,或是在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那么他们的基层工作经历应从报到当天开始计算。从事自主创业并完成工商登记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验的起始时间应从获得营业执照的当天开始计算;而对于采用灵活就业方式首次就业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验的起始时间则应从正式登记灵活就业并获得审批确认的那一刻开始。

报考该职位的人员需具备在基层服务项目中的工作经验,这包括那些服务期满且考核成绩优秀的“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以及“民生实事项目人员”。在服务期间,这些人员若得到所在工作单位的批准,便可以报考那些符合他们报考条件的职位。

12.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曾经因犯罪行为而受到刑事制裁的个人、因违纪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公务员在离职未满五年期间,以及法律明确规定不得录用的人员,均不具备报考资格。

三、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依据《甘肃省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笔试考务实施办法》(甘人社厅发〔2014〕21号文件),笔试考务工作在省考录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展开,省考录办负责协调与监督,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负责承担并执行,而各市州的笔试考务实施单位则负责在其行政区域内组织实施笔试考务工作。

(一)职位查询

报考者需访问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官方网站(网址:http://ks.rst.gansu.gov.cn/)或甘肃省人社厅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rst.gansu.gov.cn/),仔细阅读《招考公告》以及《报考指南》、《报考专业分类参考目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相关问题的意见》(文件编号:甘人社通〔2013〕516号)等相关附件,同时查看《职位简表》,全面掌握招录单位信息、招考名额、职位概述、资格要求等,进而明确报考岗位。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程序如下:

1.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者需在2017年3月14日早上8点至3月20日晚上12点之间,通过访问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网或甘肃省人社厅官方网站来递交报名材料。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件。

在完成网上报名过程中,考生务必认真查阅《诚信承诺书》以及《报考指南》等相关附件,确保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真实、精确、有效,并与所报考职位的资格要求相吻合。若因信息不实或材料不符导致的不良后果,责任将由报名者自行承担。对于伪造、篡改或冒用相关证件、资料以骗取考试资格的行为,以及恶意注册扰乱正常报名秩序的举动,一旦被发现,将立即剥夺其报考资格,并依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严格的处理。

在报名阶段,省考录办承担了对各市州及省直招聘单位有关政策问题的书面询问的回复工作;同时,各市州考录办与省直招聘单位负责解答报考者的疑问;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负责处理网络报名事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信息办公室则负责提供网络报名的技术支持。

2.网上资格审查

网络上的资格审核工作由该职位所在地的市州以及省级直管的招聘机构承担,具体的时间段设定为2017年3月14日的上午8点至3月21日的晚上6点。

网络审查程序需严谨、细致、中立、公平地进行,严禁伪造信息,严禁无原则放宽标准,若违反规定,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需对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负责。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者需在3月14日至3月21日这段时间内,访问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网或甘肃省人社厅官方网站,核实自己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核。一旦通过审核,便无法再更改报考的职位。而对于在3月14日08:00至3月20日24: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被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则有机会更改报考的其他职位。在3月21日零点至下午六点这段时间内,对于那些报考申请尚未得到审核,或者资格审查未通过的申请人,将不再允许他们更改报考的职位。

4.查询报名序号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需在3月14日上午10点之后,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官方网站或甘肃省人社厅官方网站,查询自己的报名序号。同时,务必将此序号铭记于心,以便后续下载打印准考证以及查询考试成绩。

5.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试者,须在3月22日上午9点至3月30日下午4点之间,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官方网站或甘肃省人社厅官方网站完成报名确认。在确认过程中,应试者需上传近期拍摄的免冠两寸证件照,具体操作可参照《招考公告》附件中的《网上报名及确认流程》指引。依据《甘发改收费〔2013〕800号》文件《关于调整公务员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考生需在线支付报名考试费用150元。未按照规定完成报名确认及缴费手续的,将被视为主动放弃报名资格。

为了保证选拔过程的严谨性与公正性,在报名阶段,报考者仅能申请更正两种具体信息:一是报考者姓名中显而易见的错误,特别是那些同音或形似的字;二是报考者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日期的个别数字错误。对于其他报名信息,则不允许进行修改。若报考者需要申请修改报名信息,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并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省直属单位(涵盖垂直管理单位)及其下属机构报考者需将材料提交至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进行审核和调整,而市级以下单位的报考者则需先将材料汇总至市州考录办,随后尽快上报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进行审核和调整。提交截止时间为3月20日下午4点整,超过此时间将不再接受申请。

农村困难家庭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考生,有资格申请免除报名考试费用。依据《关于残疾人考生报名考试费减免的通知》(甘人社通〔2015〕180号),残疾人同样可以申请免除报名考试费用。这些考生在报名确认阶段只需上传照片,无需在网上支付费用,可直接与当地考录办公室联系,办理相关费用减免的手续。持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身份的应试者需出示其居住地县(区、市)民政机构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正式文件(原件)以及低保证(原件或复印件),农村地区的绝对贫困家庭应试者则需提供所在县(区、市)扶贫办公室出具的贫困证明和特困家庭的基本情况档案副本(复印件),残疾人应试者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经过省级或市级考录机构的审核确认,方可现场完成减免费用的相关手续办理。报考省级直属单位以及其下属机构的人员,需在省级考录办公室办理相关费用减免的手续;而报考市级及以下单位的人员,则需回到各自所在市州的考录办公室进行费用减免的申请。

6.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及缴费完成后,考生需在4月15日早上9点至4月22日早上8点之间,访问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网或甘肃省人社厅官方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务必妥善保存此证,因为它是后续所有环节的必要凭证,遗失后将无法参加。若在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或体检等环节中,考生未能出示《准考证》,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四、笔试

本次招聘考试中,笔试环节的参与比例应确保不低于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该比例一般设定为1比5。针对国务院划定的我省58个连片特困县、17个散布型贫困县以及基层法院、检察院、公安、安全、司法等机关那些专业要求高、人才资源匮乏的关键岗位,其考试录取比例在经过省考录领导小组的审核批准后,可以适当下调。具体操作将依照《甘肃省关于适当放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公务员考试录用报名条件的办法》(甘人社通〔2014〕480号)的规定执行。

(一)笔试科目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申论》是笔试的科目,笔试环节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生需全部使用汉语进行作答。

(二)笔试地点

省直单位以及隶属于垂直管理系统的单位报考者需在兰州的省直考区进行笔试,而市州以下单位的报考者则需在各自所在市州的考区参加笔试。应试者需根据《准考证》上注明的考点,提前了解并熟悉前往的具体路线,以免影响正常参加笔试的时间。

(三)笔试时间

2017年4月22日

上午: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四)携带证件

应试者需携带通过网络打印的《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正本参与笔试,若证件不齐,将无法参与考试。对于身份证丢失的应试者,需在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申领有效的临时身份证。若因时间紧迫无法及时补办,应试者可前往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获取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五)净化笔试考务环境

2017年度甘肃省考录公务员及参公人员公告,含招录计划

各省、市负责网上报名和笔试的机构需与相关部门紧密合作,持续增强笔试管理环境的整治效果,持续优化考试氛围。对于伪造身份证和户籍证明以骗取考试资格、销售假冒的笔试辅导资料、非法培训机构举办违规培训、利用无线电信号实施高科技作弊等违法行为,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予以打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条规定,对于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实施作弊行为的组织者,将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将被处以罚金,或者单独处以罚金;若情节较为严重,则将受到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需缴纳罚金。

若有人意图通过作弊手段,擅自向他人非法售卖或提供本规定的考试试题及答案,将按照本规定的第一条进行相应的处罚。

若有人代他人应考或使他人代其应考第一款规定的考试,将面临拘役或管制处罚,同时还将被处以罚金,可以是并罚也可以单独处罚。

(六)雷同试卷处理

在阅卷环节,若发现考生在同一科目答题内容高度相似,且该情况已由阅卷专家组核实确认,则负责考试的具体执行机构将对该科目(或场次)的考试成绩作出无效的判定。

(七)成绩查询

5月中旬,笔试成绩将在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官方网站或甘肃省人社厅官方网站上予以公布,应试人员届时可进行查询。

五、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招录单位会对应试者的资格进行再次审核。这一审核过程基于应试者通过网上报名所提交的信息,包括报名登记表,以及应试者亲自提供的各种证件,如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项目服务证以及职称证书等的原件和副本。此外,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盖有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以及“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最终,这些材料将根据职位的具体要求进行资格复审。

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必须认真遵循《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相关问题的意见》(甘人社通〔2013〕516号)的规定,坚守公平公正的核心原则,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严谨的审核与确认。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考生、未能出示所在单位报考同意证明的在职人员、材料信息不真实且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人员,将失去面试资格。而对于资格复审通过、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试者,将发放《面试通知书》。

六、面试

笔试成绩揭晓之后,招录机构在资格复核环节,依据应试者的笔试总分高低排列,挑选出面试候选人(若应试者笔试中有一科未考或成绩为零,则不具备面试资格)。省、市州层面的考录机构,则依照各职位笔试成绩,同样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既定计划招录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次筛选出面试候选人。针对国务院划定的我省58个连片特困县以及17个散布型贫困县,以及基层法院、检察院、公安、安全、司法等机关中那些专业性突出、人才紧缺的特殊岗位,可以适当调整面试比例。对于那些未能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我们将通过减少招录计划或合并职位的方法,确保最终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各市州考录办将首先进行职位合并工作,并将合并方案上报省考录办进行审定和公布。省、市州考录办已将面试人员名单、准考证号码、笔试得分、面试的具体时间与地点、所需携带的证件、相关要求以及招录单位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详细信息,公布于甘肃省人社厅官方网站或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官方网站、各市州政府门户网站上。同时,各招录单位亦已通知报考本单位的人员按时参加面试。

面试流程遵循结构化模式,并采用百分制评分。应聘者需出示个人身份证件的正本、准考证以及面试通知单。若缺少上述任一文件,将无法参与面试。

面试结束后,应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由应试人员签字确认。

七、体能测评

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包括森林公安)以及司法机关警察岗位的人员,在体检前必须接受体能测试。参与体能测试的应试者,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以及面试通知书。若缺少上述任何一种证件,将无法参与体能测试。

参加上述职位面试的应聘者均需接受体能测试。这项测试由省及各市州的考录办公室根据不同考区进行组织,依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的规定执行。测试包括三项内容,若任何一项未达到要求,则该应聘者将被判定体能测评不合格,从而无法进入体检环节。参与体能测试的个体需持续留意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网以及各市级和州级人社局官网所公布的体能测试相关信息。

八、考试总成绩确定

应试者的最终得分依据六成笔试与四成面试的比重来决定,其中笔试的平均得分占据整体成绩的60%,而面试得分则占40%。具体计算方法为:最终得分=(笔试科目总分除以笔试科目数量)乘以60%加上面试得分乘以40%。在笔试、面试及最终得分计算中,若出现小数,则需保留至小数点后第二位。

九、体检

依据应试者的最终得分,依据各职位拟录取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的名单。该名单由省、市州考录办公室依据考区进行组织体检。参加体检者需出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以及面试通知书。若缺少上述任何一种证件,将无法参与体检。

体检活动需在省公务员管理机构指定的三级甲等或以上医疗机构开展,并依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若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指标未达到体检合格要求,需安排当天进行复查;对于心脏杂音边缘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病理性、早搏频发(经心电图确认)等情况,亦需立即安排现场复查;若报考者对非当日或非现场复查的体检结果存疑,自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提出复查申请,省、市州考录办将负责安排报考者至其他医院进行复查。对于体检结果存疑的省、市州考录办,需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的7天内作出是否安排复检的决定。复检的机会仅限一次,最终体检结果将以复检的结果为准。

对于报考需满足特定身体条件的警察职位,需依照《关于发布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中的具体规定进行操作。《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所列各项体检内容均不得进行二次检查。

应试者必须严格执行体检的相关规定与标准,确保其身份信息的真实性与有效性,并全面细致地完成各项体检任务。对于任何伪造信息或故意隐瞒真相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考生,将采取不予录用或撤销录用的措施。

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人员,需经过省、市州考录办的审核确认,然后根据该职位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面试缺席或成绩为零分、体能测评未达标者,不具备递补资格。递补机会仅限一次。若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该职位将不再安排递补。

十、考察

体检完成之后,在省及各市州公务员管理部门的引领下,招录单位承担了对体检通过者的综合评估工作。此过程需遵循德才兼备、德行优先的原则,依据拟任岗位的具体要求,通过多种途径全方位地掌握被评估者的政治立场、道德修养、守法情况、自我约束力、能力水平、工作态度、学习与工作表现,以及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关联情况等。需组建专门的考察团队,每队需配备两名或更多的工作人员。考察团队需查阅报考者的个人档案,前往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进行信函调查,征询相关方面的意见,并与报考者本人进行深入交谈。在考察过程中,应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精确了解被考察者的真实情况,并对其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最终,需填写《甘肃省公务员录用考察表》并撰写书面考察报告。

考察不合格者,本环节不再进行递补。

十一、公示和审批录用

省直及地厅级以上招录单位以及市州考录办,依照既定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优异、体能测评达标、体检合格且政审考察通过的人员中,筛选出拟录用人员名单。该名单将在网络上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此外,还将公布举报电话,以便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公示期结束后,招录单位需对公示期间提出的问题进行核实。若发现确有证据支持的问题,不符合录用标准的应聘者将被剥夺录用资格。对于一时难以核实的问题,可以暂时推迟录用决定,待问题查清后,再行决定是否录用。

符合招聘标准者,需依照既定流程完成录用审批。获准录用者,将进入为期一年的试用期。新进录用的公务员需参加由省级及市级公务员管理机构举办的入职培训,培训结果不合格者,将无法获得职位。试用期结束后,考核通过者将正式任职,未能通过者则取消录用资格。若本人主动放弃录用,其行为将记录在诚信档案中以便核查。

审批录用工作在9月底前完成。

十二、监督检查

为确保本次选拔录用过程的公开性、公平性、公正性及透明度,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及省公务员局承担了对全省考录活动的具体指导、审核与监管职责。公务员管理部门及招聘机构需积极接纳纪检监察机构及社会各界的监察,并且应邀请“两代表一委员”、考生及家长代表加入对关键环节的监察,确保考生和公众对招录过程有了解、参与和监督的权利。

必须认真执行《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确保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惩处过程规范有序,并维护考试的严肃性。对于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根据其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将分别采取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剥夺录用资格等措施,并将这些处理结果记录在其诚信档案中。同时,对于涉及考试的各类违法行为,将依照相关法规,将案件移交给公安机关进行立案调查和处理。

本次考试并未指定任何辅导用书,同时既不举办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此类活动。应试人员需对那些由不法利益团伙举办的违规培训、销售盗版教材以及短信诈骗等行为保持高度警惕,以免遭受诈骗。

咨询电话:

兰州市:0931-8836917

嘉峪关市:0937-6788971

酒泉市:0937-2615419

张掖市:0936-8360910

武威市:0935-2212221

金昌市:0935-8330661

白银市:0943-8250973

天水市:0938-8214550、8393692

定西市:0932-8232000、5930590

平凉市:0933-8211427、8232021

庆阳市:0934-8683662、8219300

陇南市:0939-8213133

临夏州:0930-6225941

甘南州:0941-8213226

省政协:0931-8588069

2017年度甘肃省考录公务员及参公人员公告,含招录计划

省高级人民法院:0931-8648586(林区中院)

0931-4926498(铁路中院)

省人民检察院:0931-4951158、2369778

省委政法委:0931-8928284

省委保密办:0931-8928419

省委网信办:0931-8928721

省委党史研究室:0931-8928081

省委党校:0931-7768752

省工信委:0931-4609295

省卫计委:0931-4818137(保健局)

0931-4522552(监督局)

省政府国资委:0931-7879613

省财政厅:0931-8891107

省公安厅:0931-5155220

省司法厅:0931-8822829

省环保厅:0931-8412160

省文化厅:0931-8877312

省商务厅:0931-8616325

省水利厅:0931-8416523

省国土厅:0931-8766682

省住建厅:0931-8121912

省林业厅:0931-8827485

省地税局:0931-8870888

省统计局:0931-2176325

省质监局:0931-8721797、8828553

省档案局:0931-8511769、8518867

省粮食局:0931-8800960

省食药局:0931-7617763

省宗教局:0931-8864205

省测绘地理信息局:0931-8846705

省民进:0931-8586088

省文联:0931-8838534

省残联:0931-8410048

省科协:0931-8827704

省考录取办公室的联系电话为:0931-4634991,4634992,4635443,以及4635451。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信息办公室,负责网上报名的技术支持,联系电话为:0931-8960193。

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负责网上报名及笔试操作,联系电话为:0931-4810240。

省纪委派驻省人社厅纪检组:0931-8885635

2017年3月13日

附件:

请点击链接,查阅《2017年甘肃省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录用计划简要表格(省直版)》。

请点击链接,查阅《2017年甘肃省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简表(市州)》的详细内容。

请点击以下链接,查阅《2017年度甘肃省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2016年甘肃省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版)》可通过以下链接进行查阅。

请点击链接,查阅《我省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资格审查规范问题进一步指导意见》。

6.《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点击打开链接

7.《网上报名、确认基本步骤》点击打开链接

8.《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点击打开链接

9.《考生减免报名考试费申请表》点击打开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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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5-07-03,除非注明,否则均为优享生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