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职称申报热点问答来啦!超全攻略助你不再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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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申报热点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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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业务
01
初次职称考核认定
依据《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规定》及其配套文件粤人社规〔2020〕33号,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初次职称进行认定,随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对该认定结果进行审核,并最终发放证书。在佛山市的各类用人单位,包括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体经济组织,若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并且是经过国家认证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或者是技工院校的毕业生,且所从事的工作与所学专业相符或相近,并且符合规定的工作年限和业绩标准,均有资格申请职称评定。然而,对于那些已经获得职称的人员,则不允许再次申报。
请参照佛山市人社局发布的年度评审指南,了解申报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相关要求。查阅途径为:“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首页,进入“专题专栏”,再点击“人才专题”,最后浏览“评审通知”栏目。
认定申报材料可从以下网址获取:http://hrss.foshan.gov.cn/zxbs/xzzx/xzzx_zjry/content/post_4676933.html,具体路径为:政务办事→在线服务→政策资讯→重点人员认定。
02
职称评审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为一年一度,时间大概在每年的8月至10月。
请根据您要评估的专业领域,访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网站(网址:https://www.gdhrss.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查阅当年评审所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请查阅佛山市人社局发布的年度评审通知,以了解申报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相关要求。您可以通过以下路径进行查找:“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进入“专题专栏”,再点击“人才专题”,最后找到“评审通知”栏目。
请访问以下链接获取申报评审所需材料:http://hrss.foshan.gov.cn/zxbs/xzzx/xzzx_zjry/content/post_2473124.html。
03
对广东省内跨区域、跨单位流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重新评定和核实(即对原来自省外迁入广东的人员进行确认)。
依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2020〕33号文件及其相关配套文件《广东省关于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及确认的具体规定》,流动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权利根据个人需求自主决定申请“职称重新评审”或“职称确认”。
申报人若已在省外或经人社部门批准的具备评审资格的单位完成评议并取得职称证书,但尚未满足更高一级职称的申报要求,同时还需要获取广东省同一层级的职称证书,则可以选择进行“重新评审”的申报。该重新评审的流程与常规评审保持一致,由相应的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进行评审。评审通过者将获得广东省同一层级的职称证书,其资历将从原职称证书获得之日起开始计算。
如果申报者已在省外获得职称证书,或者经过人社部门授权的评审单位评定后取得相应职称,并且符合申报更高一级职称的要求,他们可以立即申请参加更高一级职称的评审。在此过程中,他们还需一并提交对现有职称的“确认”请求。需要注意的是,“确认”申请并非独立处理,而是由负责组织更高一级职称评审的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审核并出具确认意见。如果确认申请未获批准,申报者将无法继续参与评审流程。通过考试获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在我国境内普遍认可,无需再进行审核或验证。
请查阅佛山市人社局发布的年度评审通知,以了解具体的申报时间、申报地点以及相关要求。您可以通过以下路径进行查找:“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首页,进入“专题专栏”,再点击“人才专题”,最后查看“评审通知”。
04
职称证遗失补换发
在此处,仅能更换由佛山市人事职改部门(包括佛山市科技干部局、佛山市人事局、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三个机构)签发的职称证书,且这些证书需经评审或认定,属于非电子版的专业技术资格证。
一、 申请补换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须提交下列材料:
《申报人诚信承诺书》与《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各需提交一份。个人诚信承诺书中应详细记录证书遗失的原因和经过,并保证所提交的补发或更换证书的相关材料均为真实可靠,若存在任何虚假信息,本人将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后果,并在签名后由所在单位审核章予以确认。
请准备两份《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换)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申报表》,采用A4纸单面印刷。自2020年开始,此表将由职称管理系统自动生成。若导出的表格格式出现混乱,请参照佛山市人社局网站上的表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请访问以下链接获取相关信息,该链接指向的是遗失补证栏目页面:(http://hrss.foshan.gov.cn/zxbs/xzzx/xzzx_zjry/content/post_677991.html)。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更换)信息录入表》一份。
4.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提交下列对应表格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评审合格者需提交《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
考核认定合格的申请人需提交《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或《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请提供一份报纸原件,该报纸上刊登了关于资格证书原件作废的声明,声明中需包含持证人姓名、性别、证书名称、资格类别、等级、专业领域、原证书发放日期及证书编号等信息。若持有资格证书的复印件,也请一并提交。
请提供一份原件,该原件需证明您在本年度所在工作单位已连续缴纳半年以上的社会保险。
8.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二、申办程序
访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网站,网址为http://www.gdhrss.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首先在网上进行证书补换发的申报,随后再将相关的纸质申请材料提交至您所在的单位。
在单位完成核实并签署意见之后,若您所在的是禅城区的直属单位,且持有由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签发的营业执照,请将相关纸质文件提交至佛山市禅城区人社局的专业技术科进行处理;而对于其他区域的直属单位,则需将材料递交给相应区域的人社局专业技术科。若是佛山市直单位,则需将材料提交至佛山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的一楼进行受理。
联系电话
如有任何疑问,您可以向所在工作单位所属地区的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进行咨询。
市直:0757-83395765
禅城区:0757-83393642
南海区:0757-86320854
顺德区:0757-22835832
高明区:0757-88668300
三水区:0757-87733387
No.2
系统问题
如何进行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
请访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官网(链接:http://gdrst.gdhrss.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jxjyglxt/index.html),然后在该系统的“个人入口”界面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个人)”,登录成功后,点击“公需课学习平台”链接,即可进行课程选择和学习。
如何进行教育、卫生、会计行业公需课学习?
自2020年4月份开始,教育、卫生以及会计领域的公共必修课程学习,各自在其所属的行业体系中独立开展。
省教育厅提供的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学习网站链接为http://gl.gdedu.gov.cn/,如需咨询,请拨打4000900180电话。
省卫生健康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公共课程学习网站为:华医网,网址为https://www.91huayi.com;学业网,网址为http://www.xueyewang.org。如需咨询,华医网电话为020-38914613,学业网电话为020-87566316。
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学习网站地址为https://kj.gdczt.gov.cn,如需咨询,请拨打联系电话020-83188555。
人事管理单位如何建立账号?
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中,建立人事管理单位账户需依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若您所在的工作单位为区属单位,比如持有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签发的工商营业执照,那么您应联系禅城区人社局获取帮助,联系电话为0757-83393642;若您在南海区,则应联系南海区人社局,电话号码为0757-86320854;顺德区的情况,请拨打顺德区民政人社局的电话0757-22207093;高明区相关事宜,可联系高明区人社局,电话为0757-88668300;而三水区的问题,则可咨询三水区人社局,电话号码为0757-87733387。
若您所在单位为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营业执照的市直单位,请直接联系佛山市人力资源协会获取相关信息,联系电话为0757-82021902;亦或联系佛山市建筑业协会,咨询热线为0757-82129841。
如何通过系统申报初次职称考核认定?
请访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官网(链接:https://www.gdhrss.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然后输入您的个人账户信息进行登录。
申报流程为:首先访问网上业务平台,接着进入业务申请环节,然后选择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请,填写完善相关信息。按照提示步骤操作完成后,将申请提交给所在工作单位的人事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如工作单位无法提供选择,可查阅“人事管理单位如何建立账号”相关内容)。经人事管理部门审核确认无误后,再按照规定步骤将申请提交给“主管部门”进行进一步审核。[id_196269622]
如何通过系统申报职称评审?
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s://www.gdhrss.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并登录个人账号。
申报流程为:通过网上平台,选择业务申请,再进入评审申请环节;在填写完善相关信息后,需遵循操作指引,将申请提交给所属的人事管理单位进行审核(该单位即工作单位;若在选项中无法找到,请查阅“人事管理单位账号建立指南”相关内容,先行建立单位账号,之后方可继续申报流程),待人事管理单位审核通过无误后,再依照步骤将申请提交给“主管部门”进行进一步审核。[id_1460599781]
职称证书遗失,如何通过系统申请补换发?
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s://www.gdhrss.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并登录个人账号。
请按照以下路径进行申报:进入网上业务模块,选择业务申请,再点击证书补换发申请。在填写完善相关信息后,按照指示步骤将申请提交给所在的人事管理单位进行审核(此处的人事管理单位指的是工作单位;若在选项中无法找到,请查阅“人事管理单位如何建立账号”相关内容),待人事管理单位审核确认无误后,再按照既定步骤将申请提交给“主管部门”进行进一步审核。对系统录入的信息与纸质文件进行反复核对,确保两者相符;若发现不符,应立即将信息退回进行更正;在系统提交审核通过后,再将纸质文件提交至指定的申报地点。
职称申报系统异常怎么办?
若遇到“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运行不畅或出现故障,请及时联络技术支持人员寻求帮助,联系方式为电话:020-83372292或020-83182775。
联系电话
若对系统提交有其他疑问,请按照工作单位属地联系主管部门:
市直单位:0757-82021902、82129841
禅城区:0757-83393642
南海区:0757-86320854
顺德区:0757-22835832
高明区:0757-88668300
三水区:0757-87733387
No.3
其他问题
1.如何委托省属评审委员会或其他地市代为评审或认定?
如佛山市内不存在您所申报的专业职称评审机构,您可以选择委托其他地区或省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及认定。
申报材料需携带人事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若申报单位属于佛山市直单位,且营业执照由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则可直接前往佛山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办理相关审核盖章手续。该中心位于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18号。
若单位为区属单位,请联系各区人社局专技科办理:
禅城区人社局:0757-83393642
南海区人社局:0757-86320854
顺德区民政人社局:0757-22835832
高明区人社局:0757-88668300
三水区人社局:0757-87733387
审核无误后,请根据通知要求自行按时送达相应评委会受理点。
2.如何查询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自2011年及以后获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者,可访问“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在“通过人员公示名单”栏目中查找相关信息,具体操作步骤为:点击首页,进入“专题专栏”,再选择“人才专题”,最后点击“通过人员公示名单”。
2.若不在上述名单中的,请携带下列材料办理:
①需查询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
②评审表(或考核认定表)原件;
申请人须提供其公民身份证的正本及副本各一份,若系他人代为办理,还需额外提交:由申请人或其工作单位出具的委托代理证明一份、代办理事人的身份证正本及副本各一份。
办理手续的场所位于佛山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具体地址是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18号,一楼设有办理窗口。
若证书是在2019年或之后取得的,请直接访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系统”网站(网址:https://www.gdhrss.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在该网站的证书查询功能中进行查询。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络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技术人员管理科,您可以通过电话0757-83395765获取帮助。
3.评审表(考核认定表)是否可以补办?
在申报职称过程中,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交一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或考核认定表),此表为一式一份。评审委员会对其评审或初次考核认定通过后,将依照“原渠道报送,原渠道退回”的规定进行处理,并按照规定进行归档。发证机关不保留备份,如需查阅申报职称时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或考核认定表),需与原工作单位进行协调或向档案部门咨询。若评审表(考核认定表)遗失了,是无法补办的。
4.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职称评审申报如何收费?
评审费用依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转发通知》(粤人发〔2007〕35号)所确立的规范进行征收。申报者需在职称申报的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支付,所需费用包括:申请高级职称的需支付780元每人、中级职称需支付450元每人、初级职称(包括技术员)需支付280元每人、答辩费用为140元每人(仅针对需进行答辩的人员)、论著鉴定费用为200元每人(仅针对需进行论著鉴定的人员)。评审费用应直接存入佛山市财政的非税专用账户,一旦支付,将不予退还。
发布于:2025-07-04,除非注明,否则均为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