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区参保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疫情期间社保业务办理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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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区各参保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
依据《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办4号文件)的规定,我们将尽力妥善处理因疫情防控而无法及时办理的业务,同时,也恳请各单位和个人尽可能选择网上途径完成社保登记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及调整内容通知如下:
参保登记业务
(一)单位参保登记(异动)各类业务网上办理
请访问湖北政务服务网站(网址:zwfw.hubei.gov.cn)进行办理。
2、单位办事备用网址:
请勿访问该网址:https://221.232.64.242:7002/dwws/login_ggfw.jsp。
江汉地区的办公QQ群号码是521803725,在此群内可以进行在线的人工业务办理,但请注意,该群仅处理那些无法通过自助方式完成的服务。
(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异动)各类业务网上办理。
您可以在“手机支付宝”主界面中找到“城市服务”选项,随后点击进入“社保”模块,再选择“市直社保服务”进行业务办理。
2、“武汉人社”手机APP办理业务。
在“湖北政务服务网”(zwfw.hubei.gov.cn)进行办理。
4、个人办事备用网址:
请勿访问该网址:https://221.232.64.242:7022/grws/login_ggfw.jsp。
江汉社保的对外服务联系方式为QQ号码1305106342,同时邮箱地址也是1305106342@qq.com。加入该平台后,您便能够通过人工在线服务办理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在内的多种社保相关业务。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若需进行卡解锁(密码重置)、本地卡注销或卡解挂操作,您还需携带身份证和社保卡,前往服务大厅进行办理。
(三)养老转移接续业务。
您可以在“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上办理养老转移接续业务。具体网址为:
您可以通过访问http://si.12333.gov.cn/index.jhtml进行操作,或者,选择在支付宝应用中进入城市服务,点击电子社保卡,再选择社保关系转移进行办理。
职工养老待遇业务
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按时提交退休申报的,可以在后续审核过程中补充支付延迟期间的养老金;依照市人社局的规定,对于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审批期限,从申请人提交申请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延长至45个工作日;因病提前退休的退休时间将与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的时间相匹配,退休金将从审批通过的次月起开始发放;若参保人员(包括退休人员)因病去世,其家属可以将办理申请和相关文件拍照后发送至指定邮箱(3291994835@qq.com),实施非面对面办理;各企事业单位在为本单位人员申报养老金待遇时,应通过网上提交资料(包括表格、档案等)和电话预约取件的方式进行办理。
医疗保险待遇办理
异地就医的注册手续可在网上完成。通过电话、QQ(1395969521@qq.com)或电子邮件等途径收集参保者的有关信息,随即进行办理。
暂停接收门诊重症(慢性)疾病待遇申请,并将根据市医保中心的最新意见进行相应的调整。
确保在疫情期间,医疗保险待遇不会受到影响。对于因疫情导致缴费中断的参保人员,在补缴费用后,他们有权按照相关规定,继续享受疫情防控期间的医疗保险福利。疫情防控期间,中断缴费的市民在我市指定医疗单位接受治疗,他们承诺将补齐费用。经核实情况后,我们将为他们开通医保待遇的即时结算权限,并敦促他们按照规定及时补缴。对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先行以现金支付的医疗费用,一旦按规定完成补缴,市民便可以申请报销相关医疗费用。
将医疗费用报销的期限予以延长。对于参保人员因不同原因先行现金支付、符合医保标准的医疗费用,疫情结束后均可申请报销。至于因疫情防控措施导致的申报延迟,将不受报销办理期限的限制。
定点医疗机构负责进行医疗费用的网络结算处理。这些机构需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互联网提交每月的医疗费用数据。疫情解除后,它们还需按照规定补充提交相应的纸质文件。
生育登记可在线上完成。请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通过支付宝的武汉人社板块进行生育就医登记操作(具体步骤为:手机登录支付宝,选择武汉人社,再进行生育就医登记)。我们科室将及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参保人员便可在指定医疗机构刷卡就诊。
生育津贴的申请、生育保险的现金报销等事宜将在疫情稳定后进行处理,这些待遇的标准和水平将保持不变。
工伤待遇业务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预防和救治过程中,凡医护人员及从事相关工作的同志,若因执行工作职责而感染此病或因感染此病不幸离世,其情况应被视作工伤。单位可以正常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我们将遵照上级指示,努力缩短办理时间。同时,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其他工伤等级的鉴定工作将暂停接受新申请。对于因参与抗击疫情工作而未能按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将视作遭遇不可抗力因素,其申请时间将不予计入工伤认定的申报期限。
工伤患者由于疫情因素无法在指定医疗机构接受治疗的情况下,其工伤治疗费用可以先以现金形式垫付,之后可申请进行报销。
工伤现金报销事宜将在疫情得到控制后恢复正常处理,各类现金报销业务将照常进行,且报销的规范和标准不会发生改变。
若用人单位与工伤人员对伤残鉴定结果均无异议,则可将相关申报材料进行扫描,并发送至社保经办机构指定的电子邮箱,以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工伤人员一旦解除或终止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并停止支付工伤保险费用,用人单位便可以将相关申报材料进行扫描处理,随后通过社保经办机构指定的电子邮箱发送,以申请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具体业务经办邮箱为:1011678555@qq.com。
失业待遇业务
在申请失业金时,单位可以选择通过网络提交相关资料,需按照规定将申报失业金的文件材料拍照后,发送至指定邮箱:1610601942@qq.com,之后还需补充提交纸质文件。而个人申领失业金,则可以通过手机支付宝进行登记操作。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各机构的工作人员应依据业务性质、紧急性等因素,优先选择推迟办理或通过网络提交材料等途径处理日常事务。针对在职人员参保业务和退休人员待遇业务的具体处理方案,将通过业务交流群进行通知,请各参保单位注意查收,若对内容有疑问,请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退休人员年审业务
您可以通过支付宝或武汉人社APP在家轻松完成社保年审。若遇到操作上的不便,目前无需急于前往社区、街道或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年审,待疫情结束后再进行办理即可。请注意,社保年审的截止日期为12月31日。
如遇需至窗口办理的其他业务,因疫情防控要求未能按时办理的,我们将核实情况后迅速上报并处理。请大家放心,后续我们会及时通报上级部门在疫情防控期间推出的社保业务新措施。在此,我们对大家的理解与支持表示衷心感谢,让我们携手并肩,共同战胜疫情!
如遇到业务上的疑问,您还可以通过拨打027-12333或85617892这两个电话号码进行咨询。
业务科室电话:
登记科 85617726
养老科 85617837
医保生育科 85617912
工伤科 85617972
失业科 85617905
信息科 85617945
机保科 85617896
综合科 85617935
稽核科 85617923
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服务与帮助。
江汉社保处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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