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黑龙江省教育厅发布基础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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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黑龙江省教育厅公布了该省基础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的最新、最全面版本。
学前教育阶段
资助对象包括: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设立的非营利性幼儿园内就读的,家庭经济条件较为困难的儿童、无父母或监护人的孤儿,以及身体有残疾的儿童。
资助方式:减免管理费、保教费和杂费等。
各地财政和教育部门需依据经物价部门核定的幼儿园收费标准,自行设定资助的等级与具体标准,确保资助水平原则上不小于当地普惠性幼儿园平均收费的一半。
申请程序:向幼儿园提交申请材料。
义务教育阶段
1.免学杂费。免除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学杂费。
免费赠送教材,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全面提供国家规定的课程用书。此外,针对小学一年级新生,我们还提供正版的学生字典。同时,我省规定的地方课程教材也将免费发放。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殊教育学校学生。
补助金额:针对家庭经济状况不佳的寄宿小学生,每人每年可获得1250元资助;对于初中生,这一数额增至1500元。而对于非寄宿的小学生,每人每年的资助为625元,初中生则为750元。至于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每人每年的生活补助为2000元。在此前提下,针对人口较少的民族群体,包括赫哲族、锡伯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达斡尔族和柯尔克孜族,对其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施生活补助的增幅,按照每年生均250元的标准进行提升。
新学期伊始,需向学校递交申请所需文件。通常情况下,申请与评估工作以学年为单位进行,同时每个学期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
实施营养提升项目,向试点区域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发放餐费补贴,每人每日补助金额设定为五元。
5.寄宿制低保家庭学生就餐补贴。
资助对象:城乡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住宿的低保家庭学生。
补贴额度依据当地居民的生活质量及学校食堂的饮食标准,以及相关差异因素,各地自行设定,具体为每位学生每年在300至500元之间。
普通高中教育阶段
1.免学杂费。
资助对象包括:持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在读学生中,那些曾属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论是已脱贫的家庭成员还是脱贫不稳定的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但同样面临经济困境的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的学生。
资助规定:依照各级行政机关及物价、财务管理部门核定的公立高中杂费收费标准执行,住宿费用除外。对于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认定的民办高中中,符合免交杂费政策要求的学生,将依照当地公立高中同类免杂费标准给予免除。若民办学校杂费标准超出补助额度,学校可依照规定继续向学生征收费用。
具备正式学籍的建档立卡等经济困难学生,在入学阶段可免交学杂费;若因信息缺失、身份变动、跨区域入学或信息存疑等原因,学生需提交申请并填写《普通高中免学杂费申请表》,学校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整理好的学生申请材料上报至县(市、区)教育部门。对于申请者,学校将暂不征收其相关费用,待相关部门审核完毕,将决定是否完全豁免或进行补缴。这一流程通常按照学年来进行申请与评估,并在每个学期进行相应的动态调整。
2.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包括那些持有正式学籍、就读于普通高中的学生中,家庭经济条件较为拮据的个体。
资助额度:一般而言,每位学生的年度资助金额设定为2000元,这一数额会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在1000至3000元这一区间内进行调整,并且通常分为两个或三个不同的等级。
申请程序:新学年开学后向学校提交申请材料。原则上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每学期动态调整。
3.寄宿制低保家庭学生就餐补贴。
资助对象:普通高中寄宿制学校住宿的低保家庭学生。
资助标准:根据本地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和学校食堂伙食标准差异等因素,由各地按照每生每年300至500元自行确定补贴标准。
中等职业教育阶段
1.免学费。
资助对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具体涵盖农村(包括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的学生、城市家庭经济条件较差的学生、民族地区学校就读的学生,以及戏曲表演专业的学生(但不包括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的学生)。
资助规定:学费减免参照各级行政部门及价格、财政管理机构核定的公立学校学费标准执行,住宿费用除外。对于在合法获教育、人社部门认可的民办学校就读的一至三年级学生,若符合免学费政策,将根据当地同类专业公立学校的标准提供相应的补贴。获准的民办学校学费超出政府补助额度,学校依据规定有权继续向学生征收。
中等职业学校依照规定接收学生提交的申请,随后进行初步筛选,并依照规定流程上报至同级别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和汇总。审核完成后,学校需在校内公示审核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申请和评定工作通常按照学年进行,但每个学期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动态调整。
目前共有48个涉农专业:包括种子生产技术、作物生产技术、循环农业与再生资源利用、家庭农场生产经营、园艺技术、植物保护、茶叶生产与加工、中草药栽培、烟草栽培与加工、饲草栽培与加工、农村电气技术、设施农业生产技术、农机设备应用与维修、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农产品贮藏与加工、农产品营销与储运、棉花加工与检验、休闲农业生产与经营、农资营销与服务、林业生产技术、园林技术、园林绿化、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木业产品加工技术、草原保护与修复技术、畜禽生产技术、特种动物养殖、宠物养护与经营、蚕桑生产与经营、淡水养殖、海水养殖、航海捕捞、森林消防、太阳能与沼气技术利用、水利工程运行与管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电排灌工程技术、现代灌溉技术、农村饮水供水工程技术、水泵站机电设备安装与运行、水土保持技术、林产化工技术、食品加工工艺、酿酒工艺与技术、民族食品加工技术、食品安全与检测技术、粮油和饲料加工技术、粮油储运与检验技术。
目前,戏曲表演专业涵盖了六个方向:分别是戏曲表演、戏剧表演、曲艺表演、木偶与皮影表演及制作、戏曲音乐、以及民族音乐与舞蹈。
戏曲表演专业之外,其他艺术领域的表演专业并不享有免收学费的待遇,这涵盖了诸如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服装展示、杂技魔术表演、民族服饰与饰品制作、社会文化艺术以及播音主持等多个领域。
2.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包括:那些就读于中等职业学校且拥有全日制学历、注册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学生,其中涉农专业的学生以及家庭经济条件较为困难的学生均可申请;此外,还包括龙江县、泰来县、甘南县、富裕县、克东县、拜泉县、林甸县、望奎县、兰西县、青冈县、明水县等11个曾经被划定为连片特困地区的农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但此处的农村学生不包括县城的学生。
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分为2-3档。
学校通常在开学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依照规定接收并处理学生的申请材料,随后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初步审核,并将相关材料按照流程上报至同级别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进行审核和汇总。审核结果将在校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原则上,学生的申请和评定工作按学年进行,而每学期则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3.国家奖学金。
奖励的对象是那些就读于中等职业学校,且为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年级的学生,他们在学业成绩和技能展示上均表现出卓越的才能。
奖励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中职学校承担着中职国家奖学金申请的组织、受理以及评审等职责,并向学校内部提出本年度拟获中职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推荐名单,同时确保校内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家庭经济状况不佳的学生群体。这类学生指的是那些个人及其家庭的经济条件不足以支撑他们在校期间所需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涵盖范围包括:已脱贫家庭中的学生、防止再次陷入贫困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包括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遭遇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成员、特困救助供养的学生、处于最低生活保障边缘的家庭学生、面临刚性支出困难的家长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孤儿、实际无人抚养的儿童、烈士的子女、家庭经济困难且有残疾的学生以及残疾人子女;因遭遇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疾病、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紧急情况而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将综合考虑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本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学生的消费水平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因素,综合评估后认定需要资助的经济困难学生。
奖助学金的发放途径包括:针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补助、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寄宿制低保家庭学生的餐费补贴、普通高中教育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以及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这些资助通常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但若受助学生因特殊原因未能办理社会保障卡,资助款项将直接发放至学生或其监护人的银行账户。(记者 吕晓艳)
发布于:2025-07-21,除非注明,否则均为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