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人社规字〔2018〕1号:关于印发非公经济组织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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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人社规字〔2018〕1号
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非公经济组织人员和
自由职业者职称申报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有关单位:
现将《非公经济组织人员和自由职业者职称申报评审实施办法》予以发布,请各位严格依照此办法执行。同时,务必重视政策宣传与解读工作,并努力为非公经济组织成员及自由职业者提供职称申报评审的高效便捷服务。
2018年1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非公经济组织人员和自由职业者
职称申报评审实施办法
为全面执行市委《关于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及《天津市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旨在进一步消除人才发展中的体制机制壁垒,充分挖掘职称评审的激励潜能,经充分讨论,决定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成员及自由职业者的职称申报与评审事宜,由特定机构即时接受申请,并由评审机构定期组织评审。具体实施措施如下:
一、适用范围
我市的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非公有制经济实体以及各类社会组织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港澳台籍人士和外国人,还有在本市独立从事专业技术活动的自由职业者。
二、评价方法
初级职称的获得,除了会计、审计、统计等职业需要通过国家统一考试来获取资格外,其余各类别的职称则由各用人单位在业绩考核的基础上,自行决定聘任事宜。
除了会计、审计、统计等职业的职称系列需要通过国家统一考试来获得资格之外,其余各类别的职称资格则需通过我市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来取得。
高级职称的获得,需经过我市相关评审委员会的严格评审。会计、审计、统计等系列的专业人员,必须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高级资格考试,并且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才有资格进行职称申报。
三、报评方式
申报者可选择通过原有途径,由所在单位进行推荐,或者直接向指定的接收机构提交申请。若为个人自行申报,具体流程为:
个人可进行申报。具备申报意向的任何人员,均可直接提交申请,参与相应专业及职称级别的评定。
特设受理点。指定我国天津市的人力资源服务核心机构(以下简称“天津人资中心”)作为唯一接受申报的机构,并设立专用的服务窗口,全天候接受申报者的相关申报资料。
评审活动实施周期化,已被整合进全市的职称评定规划之中,通常情况下,每年举行一次。对于当年新引进的具有高级别专业能力的人才,将额外增加一次评审机会。
高层次人才主要包括下列人员:
(1)来津担任企业高级技术或经营管理职务的;
在最近三年内,凡荣获国家级科学技术奖项或省级及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个人,所获得的证书均不得更改。
(3)完成博士后科研工作,考核合格的;
(4)获得博士学位,并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
(5)在国际、国内技能大赛中获得奖牌的;
(6)其他贡献突出、且为我市急需引进的。
四、报评程序
申报人需依照各自职称系列(专业)的具体申报标准和直接申报流程,在备齐所有申报资料后,直接将材料提交至中天人力中心的受理窗口。
中天人力中心依照职称系列(专业)的评定规范,对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了严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将由中天人力中心上报至相应的职称评审机构。
评审环节中,各职称系列(专业)的评审委员会负责开展评审活动,并且会将评审合格的人员名单进行公开展示。
4.发证。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社保局颁发职称证书。
五、申报材料
申报者需依照申报职称的系列或专业标准,提供相应的文件资料,这些材料主要涵盖:
相关文件包括《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以及《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表》,这些表格需由申报者自行从“中天人力资源网”(www.cnthr.com)下载并完成填写。
相关证明文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以及劳动合同的副本。特别指出,对于在港澳台地区就业的人员,需要提交港澳台人员就业证的副本;而对于外籍人士,则需要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副本。
业绩材料包括:个人业绩的概述、所获得的专利及奖励的证明文件、项目启动至完成的各项材料、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和著作,以及所有能体现个人能力与成就的相关业绩材料的副本。
六、优惠政策
1.非公经济组织人员申报职称不受单位岗位数额限制。
对于那些长期投身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领域,却未曾获得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资格的个人,我们应取消对专业技术资格任职年限和逐级申报规定的限制。他们可以依据个人业绩表现,直接申请相应级别的职称。
除非有特殊规定,职称评定时,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通常不会被视作申报的必要门槛。
七、相关要求
积极开展政策宣传教育。市、区两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公示、政策讲解以及提供上门服务等多样化手段,全面加强政策宣传力度,确保政策信息覆盖至企业及个人,实现政策宣传无遗漏、无盲区。
强化业务辅导,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指定了特定的机构,同时通过12333电话咨询服务热线,高效进行政策咨询解答。各区域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则指定了专人负责,确保政策咨询和申报指导等辅助工作的顺利进行。
确保服务质量。各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雇主需切实提升服务理念,高标准完成资格审查、信息校验、材料验证等各项任务。
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市、区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开了职称申报评审的监督举报电话,并负责处理接收到的投诉和举报。
对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进行惩处。市及区级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需增强巡查监管的强度,确保能迅速识别问题。对于通过欺诈、伪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职称的个人,市人力社保局将无条件取消其职称,并将相关信息记录在个人诚信档案中。同时,对于帮助企业或人力资源机构进行造假的单位,将进行通报,并将其纳入违规失信的“黑名单”。
附件:非公经济组织人员和自由职业者职称申报评审工作
流程
附件
非公经济组织人员和自由职业者
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流程
为确保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成员及个体从业者职称评定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申报的灵活性、受理的集中性和评审的规律性,特制定以下详细的工作流程:
一、个人进行申报流程。申报者可以访问“中天人力资源网”(网址:www.cnthr.com,以下简称“中天网”),进入职称申报的专门界面,通过点击《职称系列(专业)查询表》来获取职称申报的相关条件与所需材料,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情况,进而决定自己打算申报的职称系列或专业。
申报者需在“中天网”上下载并完成《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与《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表》的填写,同时依据《职称系列(专业)查询表》的指引与规定,准备相应的职称申报资料。之后,将填写好的表格和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自由职业者可以将相关申报材料的电子版直接发送至负责代存申报人档案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指定电子邮箱。该服务机构的电子邮箱地址可以在“中天网”发布的《天津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专用邮箱名录》中找到。
二、进行单位审查。在三个工作日之内,用人单位需对申报者通过网络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重点确认所填写的业绩信息是否真实可靠,并检查是否有夸大业绩、盗用他人业绩等不实行为。
用人单位需在“中天网”上下载《职称申报人审核表》,随后需填写相关意见并附上公章。接着,将《审核表》以及个人申报的相关材料等电子文件,通过互联网发送至负责代存申报人档案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指定的专用电子邮箱。
第三点,进行信息核对。在三个工作日的时间限制内,相关的人力资源服务单位需将申报者的个人信息与他们的个人档案资料进行细致的对照。
经确认准确无误后,人力资源机构需从“中天网”平台下载《存档人员档案信息核对情况报告》,对报告内容提出意见,并附上公章。同时,将《情况报告》以及申报者的全部申报材料电子版,通过互联网发送至中天人力中心的指定邮箱:cnthrzc@163.com。
四、材料审查环节。中天人力中心需在五个工作日内,严格依照本市职称评定规范,对申报者的相关材料进行细致的审查。若材料符合规定,将向申报者发放《职称申报材料受理确认函》。
五、提交申报资料。申报者在收到中天人力中心发出的《职称材料接收通知》之后,需将申请相应职称所需的纸质文件直接送至中天人力中心的受理窗口(具体位置位于天津市河西区九龙路58号;联系方式为23269010)。随后,中天人力中心将为申报者提供一份《职称材料接收凭证》。
六、实施分类评审流程。中天人力中心承担汇总申报材料的任务,并对其进行分类,随后将材料分别提交给对应的职称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这些评审委员会依照规定开展评审活动,通常每年举行一次。对于当年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将额外增加一次评审机会。评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将在相关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七、进行证书发放。对于公示期间无任何异议的情况,中天人力中心将通知相关人员,告知其前往指定服务窗口领取相应的职称证书。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8年1月23日印发
发布于:2025-08-09,除非注明,否则均为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