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地扶贫搬迁:我市脱贫攻坚重要举措,农村发展待新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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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地扶贫搬迁是精准扶贫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我市决战脱贫攻坚、增强贫困群体生活幸福感具有关键作用。“十三五”规划期间,我市计划实施搬迁10.14万人,2016年已成功搬迁28016人,其中,纳入扶贫档案的贫困户有20510人;2017年,我们计划再搬迁45158人,同时,还将同步搬迁农户5028人。包括用于去库存的8个点在内,共有62个安置点已动工建设,其中58个已启动,11个已完工,项目总投资额达到20.59亿元。
农村劳动力的广泛流动是经济结构优化升级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一环,同时也是农业生产力以及社会产业从传统向现代转变的核心环节。若农民的转移就业问题处理得当,充沛的劳动力资源便能转化为强大的优势,反之,则可能成为影响社会经济秩序稳定的瓶颈。
面对农村易地扶贫搬迁过程中呈现出的多样化发展趋势,我们亟需探索并采纳一种创新的治理模式。此模式需通过制定具有远见的发展策略和规划,来有效解决农民面临的问题,并推动农村社会的搬迁进程。同时,我们应高度重视农村劳动力在搬迁过程中的转移问题,将我市充裕的农村劳动力资源转化为优势,力求最大程度地缓解农民的隐性失业状况。
在接下来的很长时间里,我市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将依赖于城乡市场的进一步开发,以及农民向非农领域转化的程度。鉴于此,我们必须紧跟市场需求的变化,推动农业从传统的单一农业经济模式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模式转变,通过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提升农民在非农产业中的收入水平。
此外,城市经济的繁荣同样迫切需要农村劳动力的适度融入。城市中第三产业的扩张,尤其是,对劳动力的需求尤为旺盛。尤其是那些县城,作为城乡交融的关键节点,蕴藏着巨大的发展潜力。有必要制定相应的规划,以充分调动现有十多个县城的引领效应。在易地搬迁安置点建设的基础上,可考虑在县城周边增设众多小城镇,从而为农民营造一个优越的“准入”条件,推动他们全家搬迁至小城镇。此举对于稳定且持续地转移农村劳动力、培育小城镇税收资源、推动农民向非农产业转型均具有显著的正面影响。
同时,需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契合、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就业体系。在就业政策层面,需引入竞争机制,拓宽劳动力市场,加速劳动力市场的完善;劳务中介机构需切实做好中介服务工作;相关部门需强化农民就业指导,优化待转移劳动力的培训,提升他们的文化及科学水平。
(梁瑜)
吕梁日报
发布于:2025-08-10,除非注明,否则均为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