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天气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温馨提醒,这些要点需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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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温天气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的温馨提醒
为强化炎热环境下工作时的安全措施,维护工人的身体健康,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提出以下提醒:
在炎热时段,工作场所需参照地级以上气象管理机构发布当日的气温预测,依据公司生产状况和作业环境,科学规划并变动员工在高温时段的工作时段安排,
气温达到四十度以上时,应该终止当天室外露天的工作,除非为了保障个人和公共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情况。
当白天气温介于37度和40度之间,要控制工人在户外无遮蔽环境的工作总时长不超过六个小时,并且在气温最热的三个小时里,不能安排他们进行户外无遮蔽作业。
当日气温介于三十五度与三十七度之间,需通过轮换岗位或休息等措施,减少员工连续工作时长,同时禁止安排户外工作者进行加班加点。
企业必须给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人员配备满足标准的个体防护工具、防暑饮品、健康物品以及药物等,以此保障工作人员的身体状态和生命安全。
用人单位若让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时进行室外露天工作,需向劳动者发放高温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工作日15元,发放时段为6月至9月。高温补助应由劳动者所在单位承担,计入工资总额,不纳入最低工资和正常工作时间工资范畴,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补助而减少劳动者工资。高温补助必须用现金支付给员工,不能换成送饮料、发降温物品等实物,或者用其他有价凭证来抵扣。另外,公司不可以借炎热的理由,让员工停工或者减少工作时间,从而扣发或者减少员工的薪水。
工作单位不可以让怀有身孕的女性和未成年的孩子去进行高温环境下的工作,也不可以安排他们从事在炎热气候下的劳动。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9日
The End
发布于:2025-08-12,除非注明,否则均为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