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人力资源公司、劳务派遣公司注意啦!规范参保行为通告来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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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人力资源公司、劳务派遣公司:
为了更好地管理本市从事人才中介服务和劳务输送的企业在社会保障方面的操作,保护劳动者的正当权利,确保社会保险资金的安全,依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通知》中的指示,现将相关内容公布如下:
一、依法全员参保,足额缴纳社保费用
各人力资源服务组织及劳务派遣组织须依照法规,为已建立劳动协作关系的劳动者(涵盖派遣人员)完成社会保险注册手续,且需准时全额支付社会保险开销。绝对禁止借助伪造文件、编造劳动协作关系(例如“伪装派遣、实际代理”)等手法,使非本组织成员违规在本地区参与社会保险。
二、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社保管理
各人力资源服务组织与劳务派遣组织应直接为派遣人员执行参保和缴费,不允许让人员承担单位理应承担的部分或转移缴费义务。派遣人员于工作地点工作的,通常在就业地点参保;不允许借助伪造的外包合同,使省外就业人员违规在本市参加工伤等保障。
三、如实开展信息报送
公司需借助社保机构或网络渠道,准确提交职员数量、薪资标准以及缴纳详情,不允许隐瞒或遗漏薪资基数和职员数目。
四、违规处理措施和投诉渠道
涉及违规缴纳社保的人力资源组织及劳务派遣组织需立即进行纠正,依据具体情况依照法规严肃处置。公众有权对人力资源及劳务派遣组织在社保方面的违规行为实施监督和举报。
举报电话:0790-6736829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9日
The End
发布于:2025-09-19,除非注明,否则均为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