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人社局局长张守余:贯彻发展思路,推进思想大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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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莒县人社局局长 张守余
全县开展解放思想深入交流活动暨创建“一强三名”目标动员大会落下帷幕之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了数次专项会议,认真传达并深入领会县委书记孟青同志发表的关键性指示内容,着力推动形成解放思想深入交流活动的热烈态势,全面执行全县“一二三四五”的总体发展规划,为建设“一强三名”目标,积极参照沂水、莒南县的情况,查找不足之处、分析深层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对下半年度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各项工作作出了详细安排。
一、抬高工作标杆、补齐制度短板,深入推进思想大解放
首先启动思维革新运动。在组织内全面推行“更新观念、提升标准、勇于负责”倡议,要求单位负责人强化意识,以身作则,强调唯有转变思路,方能开创事业新篇章,并安排人员举办观念革新大讨论演讲竞赛,选拔杰出参赛者代表机构参加县级演讲赛事。要使全县所有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与行动和县委的指示保持一致,要汇聚大家的才智与力量,为完成县委设定的各项任务而努力,要以高涨的工作热情和振奋的精神面貌,促进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及部门建设的飞跃式进步。
其次,进行整体参照,制定诸多规范,主动对照沂水、莒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包含外部参照和内部审视。参照沂水、莒南人社部门的相关业务和整体工作情况,找出我局在创新思维、工作计划、具体做法、制度机制等方面的不足之处;局领导班子要和沂水、莒南人社部门领导班子进行对比,各班子成员以及各科室、单位要按照自身职责,与对方的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和单位进行对应比较。依据参照进行比对,对照进行修正,借鉴先进单位的做法,力求缩小彼此间的距离,迅速提升进步与创新的速度,达成各项事务的卓越与领先。
三是深入推进“六个一”活动。我们单位将思想解放的深入探讨融入了“两学一做”的持续学习过程中,借助上党课、实施党性锻炼活动、观看党的教育影片、举办“两学一做”知识考核、评选学习心得以及探望慰问老同志等七个举措,促使干部职员进一步更新观念、力求卓越、勇于负责,深刻领悟到思想解放的必要性和重大价值,迅速引发思维革新,开启新一轮思想解放的浪潮,以思想上的重大突破带动理念上的全面革新,以理念上的全面革新推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事业的蓬勃发展,持续提高为民众服务的质量,深化“两学一做”取得显著进展,为打造繁荣、美丽、幸福的新莒县提供坚实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支持。
二、强化看齐意识、提升优质服务,打造人社便民优质服务窗口
对于工作标准不高,满足于当前状态,心态上消极被动,做事马虎的现象,我们单位进一步改进了服务环节,建立了“集中办理、全程服务”的便捷体系,补充了《服务大厅管理试行规定》、《出勤规范》等多项规章,对服务窗口人员的言谈举止、形象气质、物品摆放等做出统一要求,强调做到“耐心、细心、责任心”以及“勤学、勤问、勤思、勤做、勤改”,构建了依靠制度管理人、通过制度规范行为、借助制度促进发展的管理模式。接下来要举办“党员示范岗”、“优秀标兵”、“服务之星”的评选和嘉奖仪式,同时强化窗口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使服务大厅成为服务民众的桥梁,连接群众的纽带,展现人社部门风貌的窗口。
三、开拓创新、敢于担当,提高干事创业激情
着力推进创业大学孵化平台的建设,形成创业就业的新着力点。持续完善莒县创业大学及莒县大学生(公共)创业孵化基地的建设,提升软硬件设施水平,努力获取政策上的支持,构建“互联网+”模式下的新型开放式创业综合服务系统,切实做好对大学生创业的援助工作,使其能够发挥吸引人才、汇聚人才和培养人才的重要功能。
其次要注重人才引进和智力汇聚,塑造人才吸引的新标杆。人才是关键所在。需要着力扫除限制人才成长的陈旧观念和体制弊端,着力构建有利于人才开拓创新、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使人才能够获得施展才华的机遇、应有的地位、应有的尊重、应有的报酬。要借助电视广播、互联网、微信平台和短信渠道等,广泛宣传人才引进的方针政策,形成浓厚的欢迎人才氛围。当前促使多个部门及公司主动向外发展,参与各式各样的人才选拔会议,目的在于人才引进工作获得显著进展。借助实地考察等手段,透彻探究用人单位的劳动力要求,拟定针对性的人才吸引方案,同时加强以往引才工作的成效,提升配套服务水准,确保相关政策福利得到妥善执行,为人才引进工作提供后续支持。
着力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完善,树立全体民众参与保障的新标杆。广泛借助各类媒体平台,包括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并运用户外广告牌、宣传标牌、电子显示装置等途径,广泛传播社会保险相关信息,增强企业及劳动者的参保认知程度。全面掌握本地参保现状,收集并登记未参保者的相关资料,构建覆盖全体公民的登记信息库,为后续拓展参保范围、增加资金筹集提供扎实依据。
着力强化劳动监管与纠纷调解,构建新型和谐劳动环境。加大劳动执法强度,强化日常巡查与举报核查,健全劳动权益保障长效体系。持续完善示范仲裁院建设,参照省级示范院规范,增强机构建设力度,全面提高仲裁的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程度,依法、高效、迅速解决劳动人事纠纷,保障劳动人事领域和谐稳定。提升庭审前的协商环节,实施文件受理后先行协商、审理期间侧重协商、裁决前必须协商的流程,促使协商解决案件的占比超过半数,整体案件解决比例维持在九成五以上。
发布于:2025-09-26,除非注明,否则均为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