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博罗县教育局公布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引

博主:adminadmin 2025-09-27 21:09:10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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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博罗县教育局发布了《博罗县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引》。具体内容如下:

博罗县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引

为了使本县义务教育工作更加规范,要妥善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入学事宜,确保适龄儿童和少年能够接受义务教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惠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惠市教基〔2023〕4号)的精神,结合本县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此说明。

一、组织机构

组建招生工作指挥机构。成立2023年博罗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指挥机构。该机构的首领由县政府相关负责人出任,其下的副职由县教育局的负责人出任。该组织的人员构成包括县教育局的相关人员,县政数局的相关人员,县公安部门的相关人员,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博罗分局的相关人员,县医疗保障部门的相关人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相关人员,县自然资源部门的相关人员,县税务部门的相关人员,县市场监管部门的相关人员,县文明工作事务中心的相关人员,团县委的相关人员,以及各镇、街道、管委会的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位于县教育局,承担招生事务的方案制定、力量调配以及事务性管理,该机构的负责人由县教育局的分管负责人担任,其副职由县教育局的教育部门负责人出任。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县教育局承担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的拟定与统筹工作,负责组织并协调全县义务教育学校的新生录取事宜,同时指导各校开展相关工作,并协调县内相关机构依据各自职责完成招生任务。

县政数局承担着领导组织各方共同推进信息系统间数据互通的职责,同时兼顾保障数据使用安全的相关事务。

县公安局承担着一项工作,就是提供本县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资料,并核实这些资料的真实性,同时还要确认这些孩子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本县范围内,但确实在本县工作或者居住,并记录他们的户口和居住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博罗分局:承担着确认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是否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作,同时负责核实相关信息。

县医疗保障部门:承担着确认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医保登记信息,并且对其进行审核的工作。

县住建部门:需确认适龄孩子、青少年家长或法定照管人提交的租房协议是否完成登记备案手续。

县自然资源局承担审查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或法定监护者提交的不动产登记备案材料是否合规的职责。

县税务部门承担审核,或者给予,申请积分就学的小孩儿、小学生的爹妈,或者别的法定负责人,过去五年缴纳税款的状况。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确认积分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县是否有经营活动的职责。

县文明工作事务中心、团县委需核实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否在博罗县参与义工活动,并且是否获得过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文明工作事务中心、团县委等单位的表彰。

各镇(街道、管委会)需负责安排当地学校的区域划分,并执行招生工作;应告知申请积分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镇(街道、管委会)级以上政府部门曾给予他们的表彰信息。

各镇街需成立专门小组,负责本区域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事务。该小组的办事机构设在各镇街中心小学或中心学校内。各小组需借助地方教育网、官方平台、电视等渠道,公布招生相关信息,积极开展招生推广活动,内容涵盖招生规章、规章说明、录取区域、录取时段、入学资格、申请流程,同时公开服务咨询途径、投诉热线、接待地点等,确保举报和申诉渠道畅通,积极回应社会监督。

二、招生对象

符合义务教育法中六周岁儿童标准,以2017年8月31日为年龄界限;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的学生。这些儿童和少年,只要满足以下任一情形:

(一)户口在博罗县辖区;

惠州市其他县区或经济开发区的适龄孩子和青少年,只要其父亲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博罗县范围内定居,有固定工作,并且拥有住房或住所,申请入学前必须在博罗县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非惠州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只要其父亲或母亲,又或者是其他法定监护人当中有一个人在博罗县范围内上班、住家,并且有固定的工作和住房,那么在申请入学的时候,就必须提供博罗县有效的居住证明,以及参加博罗县的社会保险。

(四)满足《惠州市中小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与港澳台学生管理办法》(惠市教〔2019〕303号之附件4)相关条款要求的国际学生,以及符合规定的港澳台地区学生。

三、招生原则

(一)分级管理的原则

教育局承担全县中小学招生事务的统一管理职责,进行统筹安排和沟通联络;各镇街负责安排管理各自区域内的学校招生事务;各中心小学(中心学校)负责执行本校招生任务,同时负责处理辖区内普通小学和民办学校的招生事宜,各公办初中校则负责执行本校招生任务。

(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的公立学校,依据适龄学生的数量、学校的分布情况、学校的规模大小以及交通条件等,遵循就近入学的原则来划分招生范围,主要以适龄儿童的户口登记地(2023年7月8日前登记)和实际居住地点为参考,进行无需考试、相对就近的入学安排;乡村地区的公立小学,一般以村庄为单位划分区域,实行就近入学。公立义务教育学校不允许跨县区、跨学区进行招生。

户籍未在本县范围的人员,系外来务工者子女的,须依照《博罗县外来务工者子女申请积分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起始年级工作指南》(附件1)的规定办理。

民办学校的招生事宜依照《博罗县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指南》(附件2)的相关规定实施。

四、实施办法

(一)报名注册时间

(二)报名方法

新办的博罗县第二小学和博罗县第三小学,以及原五小南校区,都需要去报名登记,龙溪第二小学的登记工作由龙溪中心小学负责安排。博罗县第三小学在2023年秋季,会招收一年级的新生和二年级的插班学生。

符合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或少年,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在指定报名时段内,借助“惠上学”网络报名平台进行登记,该平台可通过关注“hzschool惠上学”公众号获取。

有些事项无法通过互联网处理,申请人须在七月八日到九日期间,拿着必要的文件,前往申请的学校进行实地申请,等现场申请通过之后,由申请的学校帮忙把信息录入到“惠上学”的网上报名平台。

符合《惠州市中小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与港澳台学生管理办法》(惠市教〔2019〕303号之附件4)相关要求的国际学生,以及满足该办法规定的港澳台地区学生。

(2)因延缓入学、休学及享受教育优待政策等其它特殊情况。

(3)申请人不会网上申办的。

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时,需要向接收学校展示以下文件的原始版本,同时递交副本:

小学一年级:

(1)适龄儿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初中一年级:

6月2日博罗县教育局公布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引

学生和其法定监护人需提供户口本,同时提交由原就读学校开具的学籍资料,该资料需包含个人基本信息。

申请随迁子女进入公办学校就读积分办法:家长或法定抚养人需遵循《博罗县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申请积分就读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工作办法》进行办理。

申请进入博罗县民办中小学的适龄孩子,家长或法定代理人需依照《博罗县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指南》执行。

五、学区范围及说明

县城的学区划分详情,请参考《博罗县城公办学校中小学学区示意图》文件,该文件可以在博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教育通告版块中找到。

各区各乡需在六月六日之前完成本区域学校分布图的绘制工作,或者提供关于学区划分的详细文字材料,随后要在各校进行公示,同时对社会公众开放查询。

各学校需清晰界定本校的招生区域界限,同时制定详细的录取流程,还要积极开展招生信息的发布,并负责提供相关的解答与指导。

六、工作安排

各镇区需在六月六日之前明确各学校的招生安排和区域划分,组织中小学招生会议,安排招生任务。

学生完成报名和登记手续后,整个县域内的所有教育机构,包括各个教学点,都必须依照规定时限,把新入学学生的资料录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申报平台,县教育局会根据各学校的招生名额,为符合标准的学生完成学籍的建立,同时依据学生学籍的详细资料,来分配义务教育阶段所需的公用经费。

招生时段,区教育局会委派职员前往全区的公立学校,负责监督和指导招生事务;而镇中心学校需安排人员,对辖区内的普通小学及私立学校进行监督和指导招生事务。

七、工作要求

(一)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

确保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享有入学机会,严格执行国家“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政策,明确接收地政府的职责。依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督促进一步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工作的通知》精神,妥善安排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进入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必须依照最新颁布的《关于方便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的相关规定》执行,各中学在招收惠州市以外学籍的初一新生时,须用文字形式说明中考登记资格标准,请求学生家长或其法定代理人于通知单上签字,同时需妥善保管相关文件。若教育机构没有清楚告知学生家长或其法定代理人报名资格,导致学生不能顺利参加中考的,需要承担对应法律责任。

妥善安排海外人士子女就学事宜,依据《惠州市中小学校招收和培养外国学生与港澳台学生管理措施》(惠市教〔2019〕303号),明确规范本地中小学接收、教育及监管外国学生和港澳台学生的流程。

要妥善安排残障学龄儿童少年的入学事宜。遵循“无一遗漏、全面覆盖”的原则,把促进融合作为核心目标,视普通学校为特殊教育发展的主要场所,优先选择让能适应普通教育的适龄残障学生进入就近的普通学校就读。对于那些无法适应普通教育的适龄残障学生,则要安排他们进入专门学校接受教育。适龄的残障学生,如果需要专人照顾且无法到校学习,可以通过送教上门到社区、儿童福利单位、学生家中,或者利用远程教学等途径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4.落实各类教育优抚优待政策。优抚对象的子女就学,按照相关政策执行,包括烈士后代、现役军人后代,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的后代,消防救援人员的后代等,具体依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政干〔2013〕138号),以及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还有《惠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14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通知》(惠退役军人发〔2021〕26号),以及《惠州市应急管理局 惠州市教育局 惠州市消防支队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实施办法》(惠应急〔2019〕163号)的规定。高级人才的子弟接受教育的特殊照顾,依照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的《关于提升服务水准推动重大工程建设的十二项举措的通知》(惠府办函〔2020〕59号)、《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惠州市委组织部关于优粤惠才卡管理试行办法》(惠市人社规〔2022〕4号),以及《关于推行《博罗县高层次人才子女进入幼儿园和学校就读的具体措施(试行)》的通知》(博委人才办〔2022〕4号)等政策施行。

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挑选学生。禁止开设相关辅导班或与外部组织联手进行提前选拔或特殊培养;不允许将各类考试、比赛、夏令营、考察活动、辅导班成绩或资格证明当作招生标准或参考;禁止以面试、评估等名义挑选学生;彻底废除各类特长生招生。

(三)招生必须依据学区划分和既定计划,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就近免试入学政策,保证学区内适龄儿童全部入学,不得拒绝接收本学区户籍学生,严禁录取非本学区学生;学校不得随意突破招生名额。

(四)严格控制班额和规范编班行为。执行教育部发布的《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教基〔2017〕9号)中关于“实施均衡分班,不设立重点班与普通班”的条款,执行《惠州市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专项规划》(惠市教〔2017〕24号)的指示,2023年一年级和七年级的班级人数原则上要符合标准,即小学每班人数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人数不超过50人。

(五)招生宣传务必严谨规范。各学校制作的招生说明文件,包括公告等宣传物料,必须提交县教育局进行审查并登记存档,方可对外传播。若未获得审核批准,严禁私自发布。

(六)招生务必遵循指引中明确的录取宗旨、流程、时限、守则及任务部署。录取人员需严格把关资格验证,坚决杜绝虚报行为。轻微的违规招生、违规编班行为,予以告诫处理,同时依据《〈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达标评估实施办法》实施达标评估“一票否决”,将其纳入“惠州市义务教育学校管理不达标名单”;若是违规招生、违规编班获得的利益丰厚,并且引发了不良后果或其他重大社会问题,则处以罚款、没收非法所得、暂停招生直至取消办学许可等惩罚;若已触犯法律,将移交相关国家机关进行刑事追责。

(七)严格管理转学插班。

申请调班入学的学生,应由其家长或法定代理人依照规定流程向教育机构递交申请,由区级教育主管部门核查目标学校的班级容量状况,按照限制班级规模的政策进行统一调配安排。

如果想要进入有空余学额的学校班级,才可以办理入学手续,不然就依照距离较近的标准,统一分配入学名额。

依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小学以及初中的起始年级在第一学期期间,并且是毕业年级在第二学期期间的学生,一般不允许办理转学手续。

民办义务教育机构非头年级的学子想要转学进入其他班级,务必达成下列各项要求:

(1)学校现有在校生人数没超过核定的办学规模人数。

(2)学校转入年级人数没超过核定的办学规模年级人数。

(3)转入学生必须符合起始年级招生入读条件。

学校不能擅自招收县教育局未批准转学的学生入学。初中生转学需符合本市中考报名资格。

(八)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各公办中小学需参照公安户籍部门公布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资料,逐个排查学区内户籍学生入学状况,确保不遗漏任何一人,以维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正当权利。

各学校需健全辍学学生召回入学登记及书面汇报机制。要密切家校沟通,协同政府部门开展辍学学生召回入学事宜。学校每学期开学后的第一个月内,需要仔细检查学生的到校状况,统计他们的学籍变动情况,同时也要关注是否有学生辍学,查明没来上学学生的具体位置,并且把可能已经辍学的学生信息,以及如何让他们重新返校的情况,及时告知乡镇的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还要报告给县里的教育管理部门。学生无故缺勤持续七天,期间教育机构多次联系希望其返校,但情况未有改善的,可被视为可能流失的学生,教育机构需立刻将情况通报给学生居住地的村集体组织。村集体组织接到教育机构通报后,要马上进行劝导,若一周内未能成功,需向当地乡镇级别的行政单位汇报。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接到村委会(社区)反映,会与县教育部门及其他相关单位合作,共同开展引导学生返校的工作。

九要妥善开展招生答疑活动。各校需组建招生答疑团队,布置咨询台,亲切回应民众关于招生事务的询问,积极实施政策宣讲与阐释,使学子及家眷详尽明了招生规条与章程,确实增强相关规定的公众熟悉程度,优化民众的赞赏程度与拥护指数,保障招生注册各阶段平稳过渡。

必须严格遵循招生政策规范。所有地区和学校必须严格遵守教育部的“十项严禁”纪律准则,同时也要遵守广东省教育厅的“六项规定”以及“九个严禁”要求,还必须依照本指引和《惠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内容执行,确保命令得到彻底贯彻。坚决杜绝公办和民办学校在招生过程中选拔学生或提前招生的违法行为。对于未执行国家、省份及市级相关政策,违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招生规定,导致产生负面效应的单位、学校及个人,将依据具体情况实施约谈、公布批评、追查相关人员责任等相应措施。涉及公立教育机构不合规行为时,依据问题严重性,将对其机构、校长及关联负责人进行公开指正,并要求在一定期限内纠正错误,剥夺其荣誉评选资格,对校长及相关负责人施以行政纪律处分;至于私立教育机构出现违规情况,则与其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联,根据问题严重性,将对其机构、校长及关联负责人进行公开指正,责令限期改正,取消荣誉评选资格,削减次年招生名额或勒令暂停招生,同时提议免去校长及关联负责人的职务,若情节极其恶劣,将注销其办学许可执照。

八、招生咨询电话

九、加强日常监管

教育督导部门需要把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以及学籍管理纳入责任督学的日常监督范畴,要适时对辖区内的招生入学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要重点核查小学升入初中的录取工作、不同区域间的招生活动、招生录取后学籍的衔接等事项,要及时发现并纠正招生入学管理中存在的不当行为,要封堵住违规招生的各种漏洞。

县教育局机关各部门需定期对对口学校的招生录取实施过程进行监督,确保管理到位,并且要持续开展相关检查活动。

十、招生监督电话

博罗县教育局教育股:6292146、6297748

博罗县纪委监委第十二派驻纪检监察组:6206389

本指引由县教育局负责说明。假如上级文件出现新规定,那么应以上级文件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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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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