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人员申报职称:网上申报流程及线下提交材料要求

博主:adminadmin 2025-10-11 21:04:37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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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员申报职称采用网上申报形式,要先访问内蒙古人才信息库,其网址为www.nmgrck.cn,进行线上注册登录,于业务办理的2022年职称申报栏目里,完成基本信息填报,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以及《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之后开展线下填写申报工作。

(二)线下提交材料

申报的人员,线下的材料,一定要依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经由社保缴费所在的地方,通过人社局去进行申报。

高级职称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或者主管部门要把材料,经过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各专业对应的行业主管部门见附件2,审核之后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本地区申报人员材料予以审核汇总,之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再报送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2.中、初级职称申报人员,遵循属地管理原则,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后,不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市本级申报人员直接把材料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旗区申报人员直接把材料报送至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申报评审政策

(一)严格评审依据

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应依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9〕139号),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印发的各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根据自治区各职称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条件执行。

对于职称系列(专业)而言,其存在已经完成评审条件修订工作,且正式印发了新评审条件这样的情形,此情形下该职称系列(专业),严格执行就是新修订出来的评审条件;还存在一些职称系列(专业),属于未完成评审条件修订的状况,这种状况下的职称系列(专业),继续依照2015年各系列(专业)评审条件来执行。

要体现国家和自治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要体现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精神的是,各评委会开展职称评审时,不把论文当作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 ;继续设置论文条件的系列(专业),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研究成果、业绩贡献以及作品创作质量,淡化论文数量要求。其人员范围为:评定高校系列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在市直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评定党校系列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在市直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评定社科系列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在市直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评定卫生系列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在市直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评定农牧林业科研系列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在市直单位工作专业技术人才 ;评定会计系列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在市直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评定经济系列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在市直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评定统计系列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在市直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评定审计系列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在市直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评定新闻系列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在市直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评定出版系列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在市直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评定档案系列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在市直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评定图书系列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在市直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评定文博系列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在市直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

不再以论文作为限制性条件的系列和专业,重点考察实际工作业绩,还要探索用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教案、病历等成果来替代论文要求 其中人员范围包括 上述人员范围以外的系列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 各系列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 在旗区及以下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

4. 继续教育的有关要求,是按照《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做好全区2022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来执行的,该通知文号为鄂人社发〔2022〕8号 。

(二)建立多元评价方式

1.对于中、初级职称,实行国家或自治区统一考试的有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生(中医药类别蒙医、蒙药专业)、翻译、出版、通信等系列(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后就达到取得相应层级职称的标准,不再开展相应层级职称评审或认定 。

2.对于卫生(中医药类别蒙医、蒙药专业)、经济、会计等系列,以及审计、统计系列的副高级职称,这是采用考试与评审相结合方式针对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必须参加国家或者自治区统一组织的考试,成绩要达到国家或者自治区合格线,并且在有效期之内,才可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

3.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先由单位通过讲课说课、面试答辩、量化评审、专家评议、民主测评等多种评价方式,评审产生参评人员,之后按空岗数推荐申报,再进行社会化评审。

自治区,正高级经济师,以及高级统计师等,部分系列职称评审,实行网上评审。

5.鼓励存在条件的地区,针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及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实施单独进行分组之举,实施单独开展评审之措,或者组织启动专项评审行动,并且把技术创新、专利发明、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等这些方面所获取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当作其职称评审的主要评价指标 。

(三)扩大高级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范围

2022年起,我市在中小学教师专业领域落实开展基层高级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政策,在农牧业专业领域落实开展基层高级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政策,在林业专业领域落实开展基层高级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政策,在水利专业领域落实开展基层高级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政策,在乌兰牧骑专业领域落实开展基层高级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政策,是在已实施基层卫生高级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础上,通过“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取得的“基层高级职称”仅在我市旗区(含旗区)以下事业单位顺向流动方面使用,在岗位聘用方面使用,在工资待遇兑现方面使用,在晋升高一级基层职称等方面使用。

(四)明确职称评审权限

自治区诸多行业评审的高级职称材料,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统一报送至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之后由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负责分类送出,交予各高评委会办事机构去进行评审。

中小学校教师高级(包含正高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包含正高级),“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涵盖中小学教师、卫生、农牧业、林业、水利、乌兰牧骑专业)的基层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应行业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3.全市所有高等学校,这包括高职院校,此类别高校里教师系列高级,其中是正高级的职称,全都实行自主评审,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里卫生系列高级职称处,把药学、中蒙医专业排除在外,实行自主评审,内蒙古兴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以及公路专业高级职称实行自主评审。

各旗区的人力资源还有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地区初级以及中级职称的评审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市本级初级和中级职称的评审工作,并且负责全市中级职称的核准备案工作。

(五)破格申报条件

参与申报的人员,应当依据职称的层级,按照先后顺序,逐步展开申报,进而参与职称的评审工作。那些符合以下条件之中某一个条件的人员,能够依照规定,直接进行相应职称的申报工作。

取得重大基础研究突破的专业技术人才,取得前沿技术突破的专业技术人才,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的专业技术人才,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经市人民政府推荐,此推荐需提供相关业绩、贡献和成果鉴定材料,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由自治区相应高级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

自治区引进高层次人才,自治区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所在单位对申报条件审核把关,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可放宽资历条件限制,可放宽年限等人条件限制,破格申报相应职称,适用自治区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政策,由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组织专家,由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进行评审。

在专业技术人才领域,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且是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突出贡献专家、国家其他人才计划入选者、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获得者、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包含原自治区深入工农牧业生产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科技人员以及列入自治区重点人才工程引进人选、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科技成果获国家奖额定获奖人员或者科技成果获自治区省部一等奖额定获奖人员,这些人员能够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由相应评委会依据业绩成果予以评定,对于参加考评结合系列职称评审的情况当中属于目前国家没有明确规章制度的可不参加考试,直接参与评审 。

4.在旗区及以下地区工作,且获自治区科技成果二、三等奖以上各1项的额定获奖人员,或者获自治区行业一等奖(含原盟市科技成果一等奖)2项以上的额定获奖人员,以及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获得者,还有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二层次人选,以及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计划一层次人选,可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由相应评委会根据业绩成果进行评定(其中对于参加考评结合系列职称评审的,需按要求参加考试并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方可参加评审)。

5. 公务员还有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军队转业干部调入到企事业单位里面工作后,军队转业干部调整企事业单位中的职位,在其工作岗位进行安置以后开展后续相关工作,在5年之内进行初次申报职称,这种情况下可以不受职称任职资格的限制,与同等条件人员来进行比较,从而参评相应的职称评审。其中要是参加考评结合系列评审的,都需要按照相应要求去参加考试,并且要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只有这样才可以参加评审。

满足上述1至5项条件而进行破格申报职称的人员,原则上来说,仅仅能够享受一回政策优惠,上述这类人员呢,是不受岗位数额或者比例限制的,会参与职称评审。

(六)实施助力乡村振兴一线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

1.对于在旗区以及以下基层农村牧区域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在进行职称评审这个时候,重点侧重于考察实际做工作展现出来的业绩,不开展论文以及科研成果方面要求的限制,那些在苏木乡镇参与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不用设定继续教育学时方面的要求。

2.对于那些在旗区从事专业工作达到30年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在苏木乡镇从事专业工作满20年的专业技术人才,他们不受学历限制,也不受专业限制,在业绩成果等其他条件符合要求的情形下,能够破格参加高一级职称的评聘。

在苏木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本科毕业生工作满2年,大专毕业生工作满4年,经考核合格的话,可直接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全日制大学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在旗区及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在规定考核认定年限基础上提前1年,可认定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在城市中,中小学的教师尤其是医生,于晋升为高级职称这个事情上,按照原则来讲是绝对必须存在着最少为 1 年以上这种规定情况的相应具有农村牧区基层工作方面的服务经历,并且要通过积极鼓励以及正确引导如此这般的方式促使更多处于专业技术领域的人才前往基层去进行对应服务。

(七)实施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

于非公有制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而言,能够不受到职称逐级申报要求的限制,进而去直接申报相应专业职称,在此当中,倘若大学本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又或者大学专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的专业技术人才,在符合相应业绩成果条件时,便能够直接申报中级职称;要是大学本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2年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相应业绩成果条件的话,就能够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若参加考评结合系列职称评审,需依照要求参加考试并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才可以参加评审)。对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的论文和继续教育不作硬性要求。

(八)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医疗卫生人员职称倾斜政策

将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对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的职称申报评审政策予以严格落实,卫生等相应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卫生等相应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确定享受政策人员范围。

(九)有效衔接事业单位职称评聘

首先,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系列(专业)职称务必与岗位职责紧密关联。其次,各个旗区、各个单位通常应当在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内,依据空岗数来推荐申报评审。再者,确实需要超岗位职数申报高级职称评审的情况下,申报总数应当控制在已设相应级别岗位数的百分之五以内。然后,旗区申报比例以旗区为整体进行统一衡量,市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申报比例以主管部门为整体进行衡量。最后,对于不按照规定超岗位比例申报的地区和单位,不会予以接收申报材料。

为了能够有效地去衔接事业单位职称评聘管理,对于参评人员受聘时间所提出的要求,是要严格依照国家相应系列职称改革指导意见以及自治区新修订的评审条件来执行的。转系列(专业)人员的聘用时间,是可以与原职称进行连续计算的。

要严格落实国家相关文件精神,该文件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允许离岗创办企业人员在所创办企业申报职称,其获得的职称能作为返回事业单位后参加岗位竞聘、重新订立聘用合同的参考,兼职创新以及在职创办企业人员继续拥有参加职称评审的权力,可在兼职单位或者创办企业申报职称。

(十)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

进一步增强高技能人才跟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的贯通程度,高技能人才依据《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发〔2021〕16号)给出的要求去申报职称评审。

内蒙古人员申报职称:网上申报流程及线下提交材料要求

(十一)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

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依照盟市评审原则展开,之后由自治区复核,复核通过后再行核准备案。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遵循自治区总量控制原则,2022年我市获分配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名额计11人,该评审结果核准后,需按照我市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要求,及时展开补充设岗工作,并且要依据职称资格起算时间开展岗位聘用。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严格于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范围之内进行。

(十二)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的有效衔接

依《关于在部分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内人社发〔2019〕20号),还有《2020年关于更新公布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表的说明》,专业技术人才获取相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便可认定其拥有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用人单位能够依据岗位需求予以聘任,且可当作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十三)转系列评审

需参加转系列(专业)评审的专业技术人才,若因工作岗位变动,按照“先转后评”原则,要在新工作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职称条件,才可以转评新系列(专业)同等级的职称;转系列满1年后,符合相应职称申报条件的,能够申报新系列(专业)高一级职称评审。转系列人员参加晋升的,过去的资历连续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予以认可。

(十四)考核认定

1.在站博士后,若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或者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并且出站后继续留在自治区工作,那么可直接认定副高级职称,其中国家规定需考试的系列,要按要求参加考试,且达到合格标准,之后再进行认定。

博士研究生毕业的能直接被认定为中级

五、资格审核要求

(一)单位审核

申报人员所在的单位,要仔细审核申报材料,审核其真实性、完整性以及时效性,把所有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的时间最少要有5个工作日,公示以后没有异议了,才可以上报,上报的材料需要包含公示的情况。

(二)主管部门复核

各级主管部门要依照规定程序,对申报材料展开复核,对于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报送;对于申报材料不完整、不合适规范,且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一次告知需要补充更正的全部材料。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作放弃申报。

每一个旗区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及市直主管部门,在把应该上报的材料提交上去之前,都得把自身所在地区、自身所在部门范围内各个系列的申报人员花名册,在相关的门户网站之上展开公示,公示所需要的时间不能少于5个工作日,在公示之后没有任何异议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上报,而上报的材料之中必须要涵盖公示的具体情况。

(三)评委会办事机构审核

申报材料经各评委会办事机构按照申报条件予以审核后,符合条件的材料会被按要求上报也或者提交给评委会去评审。各系列职称评审完毕之后,各评委会办事机构借助各自门户网站把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起码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评审组织要求

(一)全区组建的高评委会,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实行核准备案。自治区直属单位组建的中级评委会,此备案工作也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各旗区组建的中初级评委会,其核准备案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未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备案而组建的评委会,不准组织职称评审。违规发布的职称信息,是一律没有效力的。违规颁发的职称证书,同样是一律没有效力的。

(二)各旗区要严格按规定要求开展评审工作,各评委会也要严格按规定要求开展评审工作,不得进行超范围受理和评审职称,不得进行跨专业受理和评审职称,不得违反规定去降低评审标准,不得违反规定去降低申报条件,不得违反评审时限要求,不得违反评审程序。若确有困难不能按期评审,要提前提交书面延期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才可以延期评审。

4. 邀请纪检监察部门针对职称评审工作开展监督,以此确保评审的公平公正。

在评审结果进行公示的这段期间,要是通过举报投诉这类途径发现关于问题的线索之时,若其涉及到评审工作方面的情况,那么则由职称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去专门调查核实,倘若涉及材料真实性的情况,就交由各旗区以及用人单位来进行调查核实 。

各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评审工作结束一个月内,要把正式核准备案报告(涵盖公示情况以及公示期间举报事项处理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还要报送《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花名册》以及承诺函(承诺上报的评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把我市所有评审数据上传至职称管理系统。

(六)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对职称评审结果进行核准备案之后,会制发职称电子证书,评审通过的人员,可以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查询并打印个人职称电子证书。

对于从中央单位、外省、市、自治区以及军队通过组织调动、转业安置或者个人自主来我市就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在区外即军队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评委会进行评审取得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且这类证书需要换证,这种情形下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核准确认,而后统一换发自治区职称电子证书 。

社会化职称证书,是经自治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备案的,还有各盟市、自治区主管部门认定的中初级社会化职称证书,这些证书在全区范围内是有效的。

七、其他事项

(一)加强监督管理

评审单位、评委会没能正确的行使其评审权,没能确保评审质量;对于这样的情况,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职称评审的多方管理协调,采取随机抽巡查覆等方式监督管理、落实和加大检查力度;会同有关单位监督其限期纠正这些状况,若是到时不能纠正,责令叫停评审工作,直至取消评审资格;对违纪违规行为,追究相应责任 。

(二)严肃评审纪律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需严格审核申报材料,若存在把关不严情况,且违反规定程序,那么要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对于那些没有履行公示程序的评审结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一概都不会给到核准备案。

公示期间,针对举报反映出的问题,各旗区需认真地组织进行核实,各单位也要认真地组织进行核实,之后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予以处理。

若旗区未依照计划进度达成年度评审任务,就必须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书面形式说明状况,要是造成了严重后果,那就会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

将诚信承诺以及失信惩戒的机制予以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以及评审职称时,要签署《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当评审工作结束后,这份承诺书要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道进行归档并备案。若是申报人透过提供虚假材料,或是剽窃他人作品以及学术成果,又或者是经由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职称的,那么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撤销其已获得的职称,并且将其记入职称诚信档案库之内并入全国信用平台,记录的期限设定为3年 。

(四)优化服务水平

1. 实行“一次告知、一次申报受理”这一举措。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相关事宜如下: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布职称政策相关文件以及咨询电话;在办公场地醒目之处张贴职称申报相关工作要求;制印《职称申报评审一次性告知书》;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还必须认真履行一次告知、一次申报受理义务。另外,用人单位同样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同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一样进行上述操作,认真履行一次告知、一次申报受理义务。经办人员要熟练掌握职称工作相关政策要求以及工作流程,及时接收审核申报材料,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2.使职称信息化服务水平得以提高。在本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完成之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把评审或者认定通过人员的职称电子证书数据进行统一推送,推送至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以及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此后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借助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内蒙古人社”“蒙速办”手机APP去查询相应信息,在年内会全面达成将自治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信息在所辖区域范围内作跨地区在线进行核验,达成地区间职称的相互认可以及认定。

(五)严格评审收费管理

不同地区、各个单位需要严格依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对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与证书工本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1〕1202号)以及《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与证书收费及支出的通知》(内人发〔2001〕124号)规定收取评审费用,不准另行加收费用,各旗区、各单位要在报送申报材料之际交纳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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