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录人员社会保险补贴:适用对象、补贴内容及期限说明

博主:adminadmin 2026-04-28 05:18:04 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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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录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具有能够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依据规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资格的用人单位,其包含两种类型,为一种是招用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9+3”毕业生,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另一种是通过公益性岗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补贴内容为按其为相关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总和(不纳入相关人员个人缴纳部分)。补贴期限,对于就业困难人员而言,处于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情况可延长至退休,而其余人员最长不可超越3年 。

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小微型企业,依法交纳社会保险,社会组织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也依法交纳社会保险,对这样的小微型企业和社会组织,能够向就业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是按其为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总和,这里不包括个人缴纳的部份,补贴期限是1年 。

二、吸纳贫困劳动力岗位补贴

激励企业吸收贫困劳动力就业,对于签订时长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依照法律参加社会保险的,按照我州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80%予以岗位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会超过3年。

三、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

给予企业奖补,当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且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且参加社会保险时,按照每人一千元的标准给予;要是吸纳人数在十人以上,将其作为就业扶贫基地,一次性给予奖补,奖补金额不低于五万元。

有农民专业合作社,还有种养大户,再有家庭农场,以及农村电商等不同类型的生产经营主体,它们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对于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情况,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一次性奖补,要是吸纳人数在10人以上,还会再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补。

四、中小企业吸纳人员就业补贴

小型企业与中型企业,吸纳了登记失业时间超过半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而无法返岗的农民工就业,并且签订长达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还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能够享受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停工期间职工职业培训补贴

中小企业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停工期间,能依据实际需求,组织职工自行挑选与职业技能相关的线上培训课程,且以企业作为单位收集汇总培训计划,报经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同意后,参与线上培训。培训结束之后,由企业向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后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里按实际培训费用全额给予补贴。

六、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

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且开展以工代训,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开展以工代训,按照每人每月 200 元的标准,给予最长不超过 6 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

招录人员社会保险补贴:适用对象、补贴内容及期限说明

七、岗前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符合条件的人员,即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等,被企业新录用,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的岗位技能培训,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按照《阿坝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办法,给予企业补贴。

八、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

新招录用人员被企业组织按规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企业会被给予每人每年不少于40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

九、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缴费费率

遵循《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四川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办法的通知》,也就是川办发〔2019〕27 这份文件的精神,工伤保险的费率政策期限被延长,一直延长到 2021 年 4 月 30 日,同时,失业保险的费率政策期限也被延长到 2021 年 4 月 30 日。在这个期间之内,失业保险的总费率按照 1%来执行。

十、普惠制稳岗返还

企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可享受上年度实际缴费失业保险费总额60%的稳岗返还。

十一、困难企业稳岗返还

参加保险的企业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希望,坚持不裁员或者减少裁员人数,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该机构位于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单位按照程序认定为困难企业,从失业保险基金中给予它们稳岗返还,返还标准是当期每人每月失业金标准乘以企业2019年12月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再乘以6个月该标准给予稳岗返还。

十二、企业职工技术技能提升补贴

企业在职职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达12个及以上,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依据证书标注的批准日期,可申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相应标准申领,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相应标准申领,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相应标准申领,符合阿坝州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的,按不同标准申领,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相应不同级别标准申领 。本政策执行到2020年12月31日。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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