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山东垦利区事业编招聘若干名,5月19日至23日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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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垦利区人事考试简章概述
招录类型:事业编
招聘人数:若干名
报名开始时间:2025年5月19日
报名结束时间:2025年5月23日
报名途径:请通过互联网进行注册,有意者需访问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完成报名手续。
评价体系包括初次选拔和后续选拔两个阶段。初次选拔以面对面交谈或标准化面试的形式展开,后续选拔则包括面试和业绩评估等多种方式。该评价体系的总分上限为100分,及格标准设定为70分。
山东垦利区人事考试-公告正文
依据事业单位公开选拔的相关规定,经过深入讨论,我们决定向社会公开选拔一定数量的事业单位职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选聘范围
全国范围内普通高校以及获得我国官方认可的境外高校学历的院校,所培养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全国范围内,对于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无论是符合教研厅发布的〔2016〕2号文件还是〔2019〕1号文件中的规定,只要他们的本科或硕士研究生毕业院校属于“双一流”建设高校,即《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22〕1号)中所列的高校。
(三)那些在国际上享有盛誉的、由QS、THE以及U.S.News发布的全球大学排名中名列前200位的国外知名高校,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获得者。这里的最新排名指的是毕业生当年所在学校的排名。若毕业生当年所在学校未参与排名,则按照应聘时该学校的最新排名来确定。
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的学生,还有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以及独立学院的毕业生,均不在此次选聘的考虑范围内。
符合条件的新毕业生、尚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失业者以及得到其工作单位同意的东营市以外在职人员均有资格申请。失业者特指截至2025年5月19日,尚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已经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在东营市及其省黄三角农高区的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机构中任职的员工,包括处于试用期的职员以及已备案的控制总量管理人员,均不在此次选聘的考虑范围内。
二、选聘岗位
垦利区事业单位对优秀人才的选聘,其岗位的具体条件、招聘名额等详细信息,均可在《2025年度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优秀人才选聘岗位汇总表》中查阅。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恪守我国宪法与法律法规,坚定支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全力维护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备选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备选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博士研究生的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即1989年5月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则需在30周岁以内,即1994年5月之后出生。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5年,国内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以及同期海外高校硕士毕业生,将采用“承诺制加容缺机制”进行选拔,他们可以先进行考核和评估。所有应聘者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之前获得相应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对于尚未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归国留学生,他们需在2025年10月31日之前提交由我国教育部出具的相关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博士生研究生可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获得学位证书,而归国的留学博士生还需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提交由我国教育部颁发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应聘者需在2025年5月19日之前,获取该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其他的资格证书。
其他岗位资格要求(不包括对时间节点有明确规定的)需在2025年5月19日之前获得。
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正在学习的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参与应聘。曾因犯罪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士,被党组织除名的人,被剥夺公职的人,以及根据法律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人,均不得申请职位。此外,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其他类型人员同样不具备应聘资格。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持有中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以及获得中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同胞,均有资格申请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中符合要求的职位。
应聘者不可申请那些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中明确要求回避的职位。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期间为2025年5月19日早上9点至2025年5月23日下午4点整。
报名途径:请应聘者通过互联网进行报名,需访问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相关操作。
求职者需按照规定准确填写并递交个人相关资料,且每人仅能申请一个职位。应聘者若已获得我国官方认可的学历学位,需提交毕业证及学位证的正本照片;对于持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者,还需额外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明的正本照片;2025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求职时,应上传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学校发放的《就业推荐表》的正本照片;针对2025年毕业的国(境)外高校硕士研究生,需提交承诺书,证明在规定期限内能够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材料;若应聘岗位有额外要求,还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正本照片;对于在职人员,需获得所在部门或单位的同意,并上传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提交的证件照或证明文件图片需保证清晰度,必须采用jpg格式,且文件容量不得超过100KB,相关照片编辑软件需从报名平台中下载获取。电子版照片应为近期拍摄的、无戴帽子的彩色证件照。
在资格初审阶段之前,若应聘者多次登录系统提交报考资料,则后续的提交将自动覆盖之前的填报内容。一旦初审成功,报名信息将无法进行任何修改。在报名及考核评价过程中,应聘者需使用在有效期内且属于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岛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统称“有效身份证件”),且报名时使用的证件需与考核评价时使用的证件保持一致。通过初审的求职者需在后续环节中,自行打印《2025年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优秀人才选聘报名登记表》以及《2025年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优秀人才选聘诚信承诺书》,这些文件将在考核评价阶段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时被用到。
岗位选拔的专业标准主要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最新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来设定,具体以应聘者所持有的国家认证的学历证书上标注的专业信息为准。同时,持有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的专业学位研究生资格的人员也具备应聘资格。考虑到在设定专业标准时依据的专业清单并未全面包括过往专业、新出现的学科以及海外学科等,应聘者需及时查阅教育部发布的最新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以确认自己的专业是否被包含在参考的专业清单之中。报名时,应聘者须在备注栏详细列出所报自设学科(专业)或国(境)外专业的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及学习内容等信息。如需,应聘者可主动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沟通,介绍相关情况。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依据岗位的专业要求进行审核。
报名者需在网络上提交的信息必须与其实际状况及所申请职位的具体要求完全吻合。若因信息缺失或错误等原因导致资格审查未能通过,所产生的后果将由报名者自行承担。
若人才选拔项目未能按期完成,将依照工作需求重新安排,组织杰出的人才进行选拔报名。相关报名及选拔的详细信息,将另行在垦利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布。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首次审查期限定于2025年5月19日上午11点至2025年5月24日下午4点。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委派专人承担资格预审任务,即便在节假日也坚守岗位,他们及时检查网络报名状况,细致开展资格审核,并最终确定预审结果。在报名阶段,设有专人负责接听咨询电话,为求职者提供必要的咨询帮助。求职者可以在资格预审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自己是否通过了资格预审。
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核贯穿于整个选聘流程,而资格初审的结论并非决定应聘者是否符合条件的关键证据。若在后续环节中,发现初审通过的应聘者不符合应聘资格或有欺诈行为等,一经核实,将立即取消其考核和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在参与考核评价环节之前,应聘者需随身携带包括但不限于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5年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优秀人才选聘报名登记表》以及《2025年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优秀人才选聘诚信承诺书》等必要文件,以接受现场资格审核。若应聘者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则将自动视为放弃应聘资格。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核评价
评价考核分为两个阶段:初试和复试。若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超过十比一,则需进行初试,该初试可通过面谈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根据复试名额与招聘名额十比一的比例,决定参加复试的人员,而初试的成绩不会纳入最终考核评价。对于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不超过十比一的岗位,则直接根据实际报名人数确定复试人选。复试主要采用面试和业绩评估等多种形式。在考核评价中,总分设定为100分,及格标准为70分。所有单项得分都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且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初试及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考核人数若不超过岗位预定的招聘名额,且成绩达标者,将被认定为体检考察的候选人;若考核人数超过了岗位的招聘计划,则需从达标者中,依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进行等额选拔体检考察对象。若在某一岗位的考核成绩中存在并列情况,需进行追加测试,并根据追加测试成绩的高低来决定体检考察的候选人。
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对工作考察采取多样化手段,重点评估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状况、道德品质、能力水平、学习与工作业绩、守法情况、廉洁自律程度以及岗位适应性,同时审视是否存在应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者是否符合岗位资格要求以及提交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复核。同时,依据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相关法规,对被考察者的档案资料进行细致的审查。选聘机构将根据审查结果,形成对考察对象的综合评价。
体检需在县级行政区域以上的综合医疗机构进行,其体检的规范与内容应遵循公务员招录体检的相关标准和操作指南,若国家有特殊规定,则需依照其规定执行。对于依照规定需进行复查的情况,复查不得在原体检机构进行,且复查仅限一次,复查结果将作为最终结论。应聘者在体检环节如有作假行为或对可能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进行隐瞒,将面临不予录用的处罚;若出现代检或以其他方式替换、交换体检样本等严重违规行为,同样将受到不予录用的处理。此外,体检所产生的费用需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对于因应聘者放弃选拔或健康检查资格,或因选拔或健康检查未能通过而产生的职位空缺,将依次从那些进入同一岗位选拔评估范围且已达到评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等额原则进行填补。
(五)公示聘用
在垦利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结束后,若符合条件,用人单位将与其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并依照规定流程完成相关手续办理。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相关待遇及管理
(一)引进人才使用事业编制,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
在人才引进的试用阶段,时长设定为一年,此期间,被试用者将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福利待遇。经过试用期后,用人单位将对其进行综合评估,评估结果合格者将获得正式的聘用资格;若评估不合格或选择放弃,则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引进人才最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为5年。
符合垦利区“黄河口英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的引进人才,将依照规定获得相应的福利待遇。
(五)垦利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受聘人员的有关管理规定:
将人员纳入管控范围,并实施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实名制管理,相关聘用手续由垦利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办理,并依照规定与聘用者签订合同。对于被行政或事业编制聘用至开发区工作的人员,将执行“单一轨道、档案衔接”的管理模式,自实行聘任制起,原职务和职级、职称聘任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待遇保持不变,相关变动记录将存档于开发区的职务调整档案中。曾是公务员的人员将失去公务员的职位。根据规定,被聘用者需经历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若考核结果达标,则转为正式聘用;若考核不达标,则聘任合同将被终止。
垦利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依据相关法规,依照岗位薪酬和业绩奖金相结合的原则,独立设定员工薪资标准和分配机制。在任职期间,被聘用的员工需遵守开发区人员管理的规定,若后续有关于开发区人员管理和薪酬的新规定出台,则应遵照新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本次选聘公告及岗位汇总表中提及的“上述”“之下”“此前”“此后”等字样,均涵盖当前级别和基数范围。
发布于:2025-05-10,除非注明,否则均为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