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需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等条件及不予报考情形
温馨提示:这篇文章已超过385天没有更新,请注意相关的内容是否还可用!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和资格;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年龄在18至30岁之间,即1994年5月14日至2007年5月14日出生的人员,无论是引进的硕士研究生还是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生临床医师,其年龄通常不超过30岁。
持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其年龄通常不超过35岁,即1989年5月14日之后出生;而那些拥有五年或以上在市外三级医院工作经历的高级职称人员,或是那些特别急需且紧缺的专业人才,只要他们满足岗位的其他资格要求,其年龄限制可以适当放宽。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考:
曾经因犯罪行为而遭受过刑事制裁的个人、因违纪被开除中共党籍的成员、以及因失职被剥夺公职的人员。
在公务员选拔考试、事业单位的招聘流程、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定考试以及职业资格的认证考试等多种人事选拔活动中,那些被考试主办方确认为存在严重违规违纪行为,且正处于禁止参加考试期限内的考生。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北海市及所辖县区的机关和事业单位中,所有在编的卫生技术人员,包括那些纳入人员总量管理范围内的各类控制人员。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正在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在受到处分期间,亦或处于纪律审查、监察以及司法调查阶段,且尚未得出最终结论的个人。
对于目前就读于普通高校且非2025年应届的毕业生,包括那些通过专升本途径或研究生教育获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均不得凭借已获得的学历或学位证书进行报考。
近五年来,那些在北海市直卫生健康领域急需紧缺人才招聘中,进入录用公示阶段后选择放弃的人员,或者在办理了录用审批手续之后取消录用或离职的人员。
11.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其他说明
经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等同于我国普通高等教育学历学位的资格,未提供认证证明的,将不被认可为合格的学历学位。考生在报考过程中需提交认证证明。
考生在报名时需获得其工作单位的批准,若未获单位同意而报名,导致考生在招聘过程中产生争议、无法按时完成招聘流程或聘用审批后不能按时上岗,进而取消聘用资格的,责任应由考生自行承担。
本次招聘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其有效期限至2025年8月31日止。
四、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招聘启事一经发布,求职者需自行访问北海人才网官网或关注“健康北海”微信公众号,以获取具体的岗位报考信息。鉴于今年招聘的岗位和名额均有上限,一旦招满将不再继续,因此请求职者务必合理安排参与特定批次和时间的现场报名。如有关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疑问,可直接与招聘单位取得联系(详见附件1)。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专场招募活动现已启动。自招聘公告发布以来,报名工作分为两个阶段进行,分别面向区内外医学院校的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各界各类卫生技术人才。其中,第一阶段的报名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23日18时;而第二阶段的报名截止日期则定于2025年8月22日18时。在报名阶段,求职者可以选择亲自前往招聘单位的人事部门提交相关资料,或者将报名表(见附件2)、学历证明、学位证书以及资格证书等材料,以“应聘单位名称+报考岗位名称+个人姓名”作为文件命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招聘单位的电子信箱。一旦通过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将通知求职者专场面试的具体安排,包括时间和地点。
在报名阶段,所提交的申请资料需确保其真实性及精确性。若因资料不实、不完整或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导致资格审查未能通过等不良后果,责任将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对于故意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行为,将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处理。
用人单位将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审核,根据岗位要求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人员,并通过现场或电话通知他们进行面试前的准备。面试日,招聘方会对报名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再次审核,合格者将进入面试环节。若应聘者的专业与招聘方所列专业名称不完全吻合,应聘者需提交相关核心课程清单以供审核。随后,将由市卫生健康部门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工作小组进行集体讨论,最终决定其是否符合该岗位的资格要求。
(三)组织专场面试
面试的具体安排如下:首场集中面试将在2025年5月30日之前举行;而第二场集中面试则定于2025年8月30日之前进行。面试地点分为多个专场,具体包括市人民医院专场、市中医医院专场、市第二人民医院专场以及市妇幼保健院专场,其中市妇幼保健院专场还涵盖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市结核病防治院、市皮肤病防治院、市中心血站和市卫生学校附属医院。
面试的具体时间与地点均需依照用人单位所提供的面试通知单来确定,应聘者需确保自己的联系方式始终保持畅通。对于未能按约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确定面试候选人名单。那些通过资格审查的候选人将被认定为面试候选人。按照招聘计划,岗位所需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人数应保持1比3的比例,若未达到此比例,需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备案,方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若同一岗位的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数量超过三十名,则必须实施两轮面试。在第一轮面试结束后,将依据招聘计划中的岗位需求,以1比3的比例筛选出进入第二轮面试的考生名单。最终面试成绩将以第二轮面试的成绩为准。面试通知发出后,未能按时报到参加面试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有意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需提交一份书面声明,声明中必须包含考生本人的亲笔签名及指纹,并注明具体的日期。
本年度招聘的各个岗位都将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选拔。对于持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相应高级职称的求职者,他们可以豁免面试环节,直接进入考核阶段。
面试的组织管理方面,严格遵循考官与考生抽签的规则,考生代表负责抽签以决定面试岗位的排列顺序,而考生则通过抽签确定各自参加面试的先后次序。面试考官由市直医疗卫生单位随机挑选的7人组成。在面试过程中,对考官和考生实施封闭式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及面试考场。面试评分时,考官依据考生面试的序号进行评分。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向评委透露自己的姓名、出生地、毕业学校、工作单位以及家庭背景等个人资料。若考生泄露了姓名,其面试成绩将被视为无效,其他信息泄露则每条扣除5分。
面试得分上限为一百,及格分数线是六十。若面试得分未达标,则无法被认定为考察对象。此外,若面试参与人数未达到1:3的比例,该岗位的考生面试得分需达到本次面试最高分的七成或以上,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结束后,立即向应试者公布其岗位的面试得分,并由应试者亲自签字确认。应试者有权现场记录该岗位所有应试者的面试成绩。面试完成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在北海人才网及“健康北海”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进入面试环节的所有候选人的名单及其成绩。若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这些应试者将同时被认定为考察对象。
(四)考察和体检
明确选拔参加考察和健康检查的人员名单。依照招聘计划中规定的招聘人数与考察、体检人员数量1比1的比例,依据同一岗位应聘者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来确定考察和体检的人员。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可以同时进入考察环节,并根据考察结果来挑选最优秀的人员进行聘用。
该活动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负责安排。在考察活动开展之前,必须组建一个专门的考察团队。团队成员需先行学习并深入了解考察的相关规定和具体要求,确保对考察流程和方法有充分掌握。此外,考察小组的成员数量不得少于两人。
在考察过程中,重点评估应聘者的政治思想水平、道德修养、业务技能、守法记录、诚信状况、自我管理能力、与岗位的契合度、学习与工作成绩,以及应回避的相关事宜。此外,还需确认考察对象是否满足报考要求,提交的报考资料和信息是否真实可靠。
在进行考察时,必须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并且应当进行个别访谈、举办座谈会、与考察对象进行面对面交流,以及收集他们所在学校、工作单位或社区(村)的情况介绍。在需要的情况下,还可以组织民主测评活动。
评估结果需明确指出“通过”或“未通过”。若评估结果为“未通过”,市卫生健康部门需以书面形式将结果及相关资料通知考生。考生若对评估结果持有异议,市卫生健康部门应组织人员重新审核,并以书面形式将审核结果及有关情况告知考生,并报送市人社局进行备案。若考生对此仍不满意,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只有通过评估的考生,才能进入体检程序。若招聘方未依照既定流程实施审查,所引发的任何争议,其责任应由招聘方独自承担,且该单位在当年内不得再次启动人才招聘工作。对于因关键档案资料缺失、个人背景模糊、历史情况不明以及工作单位拒绝报考等缘由,使得无法实施有效审查或审查结果不合格的候选人,以及经相关部门核实存在重大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均将不被录用。
体检环节在市人社局的严格监管下进行,由市卫生健康委统一安排,所有考生需前往指定医院接受检查,自行前往的体检结果将不被认可。
体检流程严格依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及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的规定进行。体检流程及质量标准必须严格遵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的文件及通知》(编号桂人社规〔2024〕3号)的规定。考生需自行承担体检费用。对于当日或当场的复检项目,必须确保在当天或现场完成。报考者若对体检的其他项目结果存疑,自收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有权向负责体检的机构提出复检申请。获准后,将安排复检。负责体检的机构、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需对复检的具体项目严格保密。按照规定,非即时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或招聘单位进行,复检应针对可能影响体检结论的项目进行,且复检仅能进行一次。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应以复检的判定为准。负责复检的医疗机构仅对复检的项目进行合格与否的判定;而体检的最终判定则需由负责初次体检的医疗机构根据复检的判定结果来确定。
对于未能通过考察或体检,或主动选择放弃考察与体检的应试者,将根据面试成绩的排名,从同岗位面试合格者中,依照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面试、考察、体检均达标者,将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七天。公示结束后,若报考者主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期间出现异议影响聘用,将不再进行拟聘人员的递补。公示期结束后,若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影响聘用,将依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签署聘用合同。聘用审批通过后,若因考生自身原因未经批准未能按时报到,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必须与被录用者签署《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该合同的有效期不得少于三年,且试用期是合同期限的一部分。对于首次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或工作经历不足一年的其他应聘者,试用期设定为12个月;而对于已工作满一年的其他应聘者,试用期则统一规定为6个月。在试用期内,工资和福利待遇将依照国家和自治区的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福利待遇
依照国家及自治区颁布的事业单位员工薪酬制度执行。对于符合北海市卫生健康领域人才引进与培养政策要求的人员,将获得相应的人才优惠政策。
六、其他事项
未具备相应学历及学位的2025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可先行报考,但需注意,必须在2025年8月31日之前获取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否则其聘用资格将被取消;而对于非2025届的应聘者来说,报名时就必须满足所有资格要求。
北海市卫生健康系统于2025年发布的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
北海市卫生健康领域2025年人才招聘计划详表附后。
北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5月14日
请点击以下链接下载附件,获取2025年北海市卫生健康领域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公告(北海专场)的相关信息。此公告由北海市人民政府发布,涉及考录招聘事宜。
发布于:2025-05-21,除非注明,否则均为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