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社局系统公开招聘25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速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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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执行省“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的相关安排,响应市委、市政府关于强化人才发展战略的指示,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录的相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基本原则,旨在强化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人才队伍建设,改善干部队伍的构成,现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选拔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本系统涉及13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2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的机构、职位、招聘人数以及所需资格等详细信息,请查阅本公告所附的附件1。同时,各招聘单位的具体情况也将在附件1中详细列出。
该网页链接指向的是(https://rsj.gz.gov.cn/gkmlpt/content/9/9801/post_9801969.html#502),其中包含了相关信息。
二、报名资格
(一)应聘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非广州市户籍的常住人口需满足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实施广州市人才引进落户管理规定的通知》(编号:穗府办规〔2020〕10号)中规定的落户要求。
7.本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涉嫌违法违纪,目前正处于审计、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阶段,亦或是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完全结束。
在各级机关及事业单位的招聘过程中,若发现存在违反纪律或违规操作的行为,此类记录将被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的诚信档案库中,并且该记录在有效期内。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年毕业生;
法律法规及规章明确指出,不适宜被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各种情况。
报名截止前,仅限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系统内具有正式编制的在职工作人员参与。
上述列出的处分期限的最终计算时间点,正是本次公开招考报名的截止日期。
(三)应聘人员应满足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
其中:
“2025届毕业生”涵盖在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获得毕业证书的群体,其中包含持有国内外学位证书的人员;“应届毕业生”的范围包括:(1)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属于2025届的普通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毕业生。(2)属于2025届的技工院校毕业生。2023届和2024届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的高校毕业生中,尚未找到工作单位的人员;(同时)在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这段时间内,获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并已回国,且尚未找到工作单位,且在规定期限内已经完成了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面向社会招聘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作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对象,需在2025年1月1日至报名当天通过培训,并且是打算报考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的。所谓的“非2025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那些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已获得毕业证书的非在校生,其中包括持有国(境)外学位证书的人员。“不限”意味着上述三类人员均符合条件。
港澳同胞若满足《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面向港澳居民公开招聘的管理办法》(编号粤人社规〔2021〕34号)以及本公告所列条件,即可报考相应职位。
应聘者的专业资格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辅修的专业和学位类型不作为确定专业的依据。
招聘的职位对专业要求依据《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来确定,若应聘者的专业已被纳入该目录,则不得申请那些专业代码与招聘职位要求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规定的“专业”需对应“学科门类”,其代码为两位数;若应聘者的专业属于该“学科门类”下的“学科”,代码为四位数,或者属于“专业”,代码为六位数,均满足报考资格。
若报考者的专业属于《公务员专业目录》所列的旧专业范畴,应依据相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申请。若在旧专业名称后特别标注了“部分”字样,则需事先征得招聘单位的许可方可进行报考。
若应聘者的专业不在《公务员专业目录》中(即无专业代码),则可以选择目录中的类似专业进行报考。同时,应聘者所学的专业核心课程应与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课程大致相符。在资格审核阶段,应聘者需提交包括毕业证书(针对已毕业者)、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说明以及毕业院校专业设置依据等相关材料。如材料为外文,则需附上加盖公章的中文翻译件。
若招聘职位对专业有特定要求,即需符合“专业”这一类别(其代码为六位数),那么求职者持有的毕业证书上所标注的专业名称,若属于该“专业”所属的上一级“学科”(其代码为四位数)或者“学科门类”(其代码为两位数),则可以依照前述条款,以相似专业进行报考。
针对那些设有两个或更多培养方向的专业,若招聘信息中已指明具体的培养方向,那么有意报考者必须与该具体培养方向相匹配,才能具备报考资格。若《公务员专业目录》内标注为“企业管理(涵盖: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代码:A120202)”,而某职位限定为“企业管理(仅限:财务管理)(代码:A120202)”,那么只有财务管理方向的求职者可以申请该岗位,而市场营销和人力资源管理的求职者则不具备报考资格。
除了《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明确列出的培养方向的专业之外,任何在毕业证书专业名称后以括号等符号附加的培养方向,均不得作为报考资格的参考依据。
招聘职位的技工院校专业要求依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选拔人才专业参考指南(技工院校版)》(简称《技工院校专业指南》)来确立。技工院校的毕业生所修读的专业,应以他们持有的技工院校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对于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定为“不限”的情况,只要满足岗位的其他要求,预备技师或技师班的毕业生便可以申请那些要求大学本科学历(学位种类不作限制)的职位;而高级工班的毕业生则可以申请那些要求大学专科学历的岗位。
技工院校的毕业生在应聘那些对技工院校专业有特定要求的职位时,无需额外出示他们的学历或学位证明。
技工院校的毕业生,若其所学专业已载入《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之中,则不得报考那些专业代码与拟任岗位所需专业代码不匹配的职位。在岗位表中,若专业要求标注为“专业大类”(代码为两位数),则那些具备相应培养层次且所学专业属于该专业大类内(代码为四位数的专业)的应聘者,均可满足报考资格。
在填写报名信息时,请务必在学历一栏内勾选“技工院校”,并在职业(执业)资格一栏准确填写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针对标注为“2025年毕业生”或“应届毕业生”的职位,求职者不得以低于最高学历的专业背景进行申请,而应严格按照最高学历的专业进行报考。对于标注为“不限”或“非2025年毕业的往届生”的职位,求职者则可以以非最高学历的专业进行申请,但必须提交与岗位专业要求相匹配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2025届毕业生如尚未获得相应岗位所需的学历或学位证明,在资格审核阶段需提交与岗位专业需求相符的证明文件。具体而言,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或者由教务处加盖公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
报名时,应聘者需根据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信息准确录入,而辅修等非主修专业则不计入报考资格。若所学专业与《专业目录》中列出的名称完全一致,则可直接选取;若为旧专业,则需根据对应名称进行选择;若所学专业未在《专业目录》中列出,则应选择相近的专业;对于非最高学历的报考者,应选择与招聘职位要求的专业相匹配的专业。如未按照要求完整填写,将导致报名系统无法正确识别,以及引发所有相关不良后果,这些责任应由求职者自行承担。
应聘岗位需提供相关工作经验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单位的正式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若岗位对工作年限有特定要求,则以应聘者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及相应的社保缴纳记录作为评判依据。若工作经历有特定要求,例如正式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记录等,不能证实该段特殊工作经历的,则必须提交由单位公章认证的该段特殊工作经历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应聘者若系通过全日制教育途径学习,且在就读期间与雇主建立了劳动或人事聘用联系,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将不计入工作经历时长。而对于参与基层服务项目的应聘者,其工作经历时长则依据服务期限来确定。
报考者若系从国外或境外归来,需提交由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签发的学历和学位认证证明信以及相关文件。
依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中医药局联合转发的关于执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同等对待”政策的文件》(粤卫科教函〔2022〕14号,详情请见http://wsjkw.gd.gov.cn/zwyw/content/post_3954401.html),本次公开招考将严格执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同等对待”政策,凡符合该政策的求职者均有资格报考我局下属医疗卫生机构的相应职位。应聘者所持有的住培合格证书上注明的培训专业必须与应聘岗位所规定的住培专业方向相匹配。对于研究人员、技师等非医师类岗位,不适用“两个同等对待”的相关政策。
应聘者的年龄需严格依照岗位需求表中的具体规定执行,招聘条件中提及的年龄以及工作年限等时间段的计算,均以报名当天为截止日期。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活动遵循网络注册、资格初步筛选、笔试考核、资格再次审核、面试环节、身体检查、综合考察、信息公开以及最终聘用等步骤有序展开。
(一)网络报名
1.网络填报资料报名
2025年5月26日上午9点至5月30日下午5点,有意者需访问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s://bm.gd-pa.cn/wsbm/index/notice/sysList?fcode=nyrc)完成注册,务必详尽阅读招聘公告及报名手册(附件3),了解岗位所需资格,确认自身条件符合后,在规定时间内,务必规范并准确填写个人资料,并上传符合规定的电子版证件照。对于报考无需笔试、仅进行直接考察的岗位者,还需额外上传相关证件的扫描件。请注意,超过报名时间将不再接受报名申请。本次招聘活动未透露报名者数量,考虑到可能需要预留时间以备补充相关材料,故建议各位应聘者尽早完成报名手续。
2.报名资格初审
2025年5月26日上午9点至5月31日下午5点,各招聘单位将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对于报考非免笔试且非直接考察岗位的报名者,审查仅限于其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报名照片),而不涉及是否符合岗位条件。在此期间,报名者可以登录系统查询自己的初步审查结果。系统反馈的初步审核结果应作为最终依据,无需额外的人工通知。一旦通过初步审核,考生便不得再申请其他职位。在2025年5月26日9点至2025年5月30日17点这一时间段内,若报考者的申请尚未被审核或审核未通过,他们有权对报名资料进行补充修改,或者选择报考其他岗位。自2025年5月30日17:00起,若报考者的申请尚未经过审核,或者审核结果显示不合格,则不得再对报名资料进行补充或修改,亦不可更换报考岗位。只有那些初步审核通过的报考者,才有资格参与笔试或进入后续的招聘流程。
3.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者需秉持诚信原则进行报考,提交的资料必须保证其真实性、精确性和有效性。在报名系统中,应聘者需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在填写学习和工作经历部分时,应按照时间顺序,从高中阶段开始,详细列出何时至何时在何地、何单位进行过学习或工作,以及担任过何种职位。对于大学阶段的学习经历,必须明确填写学校名称、院系和所学专业。为了便于招聘机构评估是否存在应回避的职位关系,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信息必须完整填写,否则可能会对审核结果造成不利影响。
应聘者每人仅限报考单一职位;报名时必须出示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对于港澳同胞,则需出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且在公开招聘的所有环节中,所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保持一致。
各岗位拟招聘的人员数量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必须超过或等于1:3,方能组织考试;若未达到这一比例,将取消考试或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名额(具体信息将另行公布);而对于免笔试岗位和直接考察岗位,则不受开考比例的限制。
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若要报考,必须事先获得所在工作单位的批准,同时,在进入考核阶段时,必须保证能够出示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正式文件。若在考核过程中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下载打印准考证
自2025年6月5日上午9时起,求职者可进入报名平台下载并打印考试凭证,该凭证是求职者参与本次公开选拔的关键文件,务必妥善保存;在本次公开选拔的各个环节,求职者必须同时出示本人的考试凭证以及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对于港澳同胞,则需出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二)笔试
笔试环节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素养及岗位所需技能;针对技工院校的岗位(校医岗位不包含在内),笔试科目为《职业教育测试》,具体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技工教育等方面;而对于非技工院校的岗位(包括技工院校的校医岗位),笔试科目则是《综合测试》,涉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基本能力素质、行政职业能力等内容。
笔试将于2025年6月8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请参照准考证上的安排,若有所调整,将另行发布通知。
3.笔试地点:在广州市举行,具体地点、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采用密封试卷形式进行,总分设定为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计算时需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数;笔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的十个工作日之内对外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登录查询个人得分以及是否通过进入资格复审阶段。
非职业院校毕业生,包括技工院校的,若满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技工院校公开招聘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95号)及相关规定的资格要求,如系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或中国技能大赛的杰出选手(国家级一类大赛前20名,国家级二类竞赛前15名;省级一类大赛前5名,省级二类大赛前3名),则可依据国家规定,通过考核直接被招聘至本局技工院校,担任与所获奖项相对应的教学岗位;同样,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的毕业生,若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的资格要求,包括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全国技能大赛优胜奖及以上获得者、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获奖者(在职业技能大赛一类赛事中,获得单人赛项前10名、双人赛项前7名、三人赛项前5名的选手),也可依照国家规定,通过考核直接被招聘至本局技工院校,从事与所获奖项相关的教学职位。
报考《岗位需求表》中标注无需笔试、可直接考核的岗位的求职者,在完成网络报名并成功通过资格初步审核后,将无需参加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复审阶段;而申请其他所有岗位的求职者,则必须参加笔试环节。
(三)资格复审
资格审核贯穿此次公开招聘全过程。
1.资格复审的人员范围为:
报考免笔试、直接考察岗位且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
对于非免试且非直接考核的职位,在笔试成绩达标者中,将依照成绩优劣及岗位所需招聘人数,按照1:5的比例筛选出参加面试的候选人。若笔试合格者未达到1:5的比例要求,则根据笔试实际合格人数来决定进入面试的候选人。
资格复审分为线上和线下两个阶段,只有通过线上资格复审的人员才有资格进入线下资格复审环节。若入围面试的人员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参与资格复审或面试,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对于证件或证明不齐全,且无法在资格复审截止日期前补齐,或者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将相关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
若因入选面试的人员资格被撤销而造成面试名额空缺,招聘方将在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者名单中,依照成绩高低顺序进行依次替补。对于因个人原因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的应聘者,则不予替补。
入围面试的名单、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方式等信息,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方网站上予以公布,敬请各位应聘者确保联系方式的有效性。
(四)面试
面试对象限定为通过资格复核的候选人。面试的具体时间与地点将另行告知。应聘者在面试当天需携带个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以及面试通知书。若未按指定时间参加面试,将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面试方式包括:重点评估应聘者所需的思想道德水平、专业领域知识、实际操作能力以及行政管理能力等,针对不同岗位的具体要求,将采用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化面试、模拟课堂教学、评委提问以及实际操作考核等多种面试形式。
面试得分上限为一百,合格标准设为六十,成绩需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若面试成绩未达合格标准,则不得参与体检;面试得分将在候分室向应聘者公开,应聘者需在成绩单上签字确认。
综合成绩的评定方式如下:对于无需笔试且直接进行面试的岗位,其综合成绩等同于面试成绩;而对于既需笔试又需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则是笔试成绩的40%与面试成绩的60%相加得出。此综合成绩需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合格分数线设定为60分,任何低于此分数的申请者将不具备参加体检的资格。
若应聘者们的综合得分持平,则需依据笔试成绩的优劣来排列顺序;若笔试成绩依旧持平,则需根据面试主评委的评分高低来决定排名;若面试主评委的评分依旧相同,招聘单位或相关主管部门将重新组织面试,以对评分相同的应聘者进行区分。
(五)体检
根据岗位要求,在综合成绩达标者中,将依照成绩从优至劣的排列顺序,等额挑选体检对象。体检环节将严格遵守广东省的相应规定进行。具体的体检时间将另行发布通知;只有通过体检的人员才有资格进入考察阶段。
(六)考察
执行考察任务需严格遵守广东省的既定规范,各招聘机构负责具体执行考察流程。
(七)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应聘者,其名单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方网站上公布,为期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无任何异议,或者虽有反映但问题不影响聘用,招聘单位将依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应的聘用手续。
(八)递补
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有权在七个工作日之内作出是否进行人员补选的决定: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员需从该岗位成绩合格者中选出,依照综合成绩从优至劣的排列顺序进行,同时需依照本公告中关于体检、考察、公示等方面的规定进行相关手续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招聘单位将依据公布的岗位信息以及岗位空缺状况和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定级聘用,并确保其享有相应的薪酬和福利。特别是那些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后需严格遵守聘用单位对专业技术岗位的分配安排。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者,若被录用后单位暂时无法为其提供相应级别的工作岗位,那么他们需等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并通过竞聘程序获得相应岗位后,才能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此类应聘者一旦报名,即视为已同意上述条件。
根据规定,录用员工需经历试用期,若员工工作时长超过一年,则试用期时长为六个月;若工作时长不足一年,则试用期时长为全年。试用期结束后,若考核结果不达标,将丧失聘用资格。
2025届毕业生若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未能取得岗位招聘要求中的相应学历或学位证书,或者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未能提供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由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其聘用资格将予以取消。
报考者若非以最高学历的专业进行申请,且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能获得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对于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需出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由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其聘用资格将被剥夺。
应聘技工学校教师职位的候选人,必须在入职后的前两年内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用人单位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技工院校的毕业生若被事业单位录用担任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则预备技师或技师班出身者将依照大学本科毕业生的相关政策执行,而高级工班毕业的则需依照大学专科毕业生的相关政策执行。
五、有关问题说明
本次招聘秉持诚信原则进行。求职者需仔细查阅公告、岗位需求及报名指南,自行评估并确认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同时对于提交的各项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若因个人理解误差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求职者自行承担。任何填写不实信息或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一旦被发现,将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于故意扰乱报名秩序的个人,我们将根据相关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理;若其行为构成犯罪,则将案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本公告及所附文件中的“上述”“之下”“此前”“此后”等表述,均涵盖本级的基数范围。
为方便单位进行管理,按照规定,非广州市户籍的应聘者应当在被录用之后,将个人户籍迁移至广州市。
本次招聘活动未设定特定的考试教材,且既不自行组织,亦不授权任何机构进行考试辅导培训的举办。社会上若出现任何以本次公开招考命题小组、特定培训机构等名义开设的辅导班、所谓的“保过班”、“协议班”,或相关的辅导网站、出版发行的教材、参考资料以及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者无直接关联。
若在本次招聘过程中发现任何违反纪律或规定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
本次招聘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确保各项回避要求得到切实落实。
(七)自公告发布之日至工作日期间,应聘者可在上午9点30分至11点30分、下午2点30分至4点30分这两个时间段内进行咨询,了解相关事宜。
如有网上报名系统相关疑问,请拨打技术支持热线:0757-82133872,或选择400-8873786进行咨询。
如有关于招聘通告、招聘方针、以及特定岗位要求等方面的疑问,请向相关招聘机构(见附件4)进行咨询。需要注意的是,咨询得到的答复仅限于对通告内容和方针的解释,并不会对求职者是否符合岗位要求进行核实。
在此次公开招聘活动中,若发现存在违反《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规定的行为,可以向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举报,联系电话为020-83180893或020-83318451。
本公告的解读及解释工作由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1日
发布于:2025-05-31,除非注明,否则均为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