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绵阳市公布2024年第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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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绵阳市2024年度首期拖欠民工薪酬的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名单。
为增强对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规行为的惩处强度,进一步加强对企业遵守法律法规的公众监督,依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第45号令)的相关条款,特此公布本市区2024年度首份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绵阳市2024年第一批
拖欠农民工工资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公示信息
此前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绵阳市公安局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
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合发布关于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
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关于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
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为坚决遏制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此公布以下事项:
若企业未向一名劳动者支付三个月或更长时间的工资,且该工资总额介于5000元至2万元之间,或者未向十名或更多劳动者支付工资,累计金额达到3万元至10万元以上,即便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其支付,仍拒绝履行支付义务,并且符合以下任一情况,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相关规定,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隐瞒资产、故意进行债务清偿、编造债务、伪造破产、虚假关闭企业或采取其他手段进行财产转移和处置的。
(二)逃跑、藏匿的;
隐瞒、抹去或伪造与劳动报酬相关的账目、员工名单、工资发放凭证、出勤记录等资料;
(四)以其他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的。
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并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的相关规定,从重进行法律制裁。
导致劳动者及其赡养者、抚养者、被抚养者的基本生活遭受极大影响、重大疾病无法得到及时治疗或面临失学困境的。
对于要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若施以暴力或进行暴力威胁的行为。
(三)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八条的明确规定,对于涉嫌上述违法犯罪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责任人、直接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将依照法律规定,被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并在政府资金扶持、公共采购、招标投标、融资借贷、市场准入、税收减免、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多个领域,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相应的限制措施。
四、若企业拒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若在刑事立案前支付劳动者报酬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可视为情节较轻,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若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报酬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可减轻或免除刑事处罚;若在一审宣判前支付劳动者报酬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可从轻处罚。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绵阳市公安局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
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1月22日
绵阳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
劳动仲裁机构
发布于:2025-07-07,除非注明,否则均为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