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沈阳市引才用才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博主:adminadmin 2025-08-08 23:03:07 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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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执行“兴沈英才计划”的指导思想,推动人才引进平台的建设,强调用人单位在人才引进与使用中的主导地位,依据《沈阳市引才用才奖励实施细则》(沈人社发〔2022〕34号)的规定,特此通知关于2025年沈阳市人才引进与使用奖励申报的相关事宜。

一、政策内容

(一)奖励范围

我市着力扶持的重点企业和科研、教育、医疗机构,包括市(区)属单位,正积极引进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外地人才,同时也在吸纳应届毕业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人才。

引进人才,即指从沈阳市行政区域以外,在2024年度新引进或返回我市的拥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专业人才。

吸纳人才的对象限定在沈阳市行政区域内,具体为2024年度应届毕业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3.奖励主体为引用人才单位。

(二)奖励条件和标准

对于2024年招募的15名及以上硕士学历人才,或者5名包括博士后在内的博士学历人才,若这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了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并且按照法律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那么该用人单位将获得20万元的奖励。

二、工作安排

符合条件的企业,需遵循地域管辖原则,向其注册所在地的县级或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申报。所需材料包含填写表格和提供相关资料,企业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

1.填报材料:

(1)《2025年沈阳市引才用才奖励申请表》(一式三份)

(2)《单位诚信申报承诺书》(一式三份)

《2025年度沈阳市引进和利用人才奖励的申请单位人才名录》(共需三份副本)

2、提供资料:

关于2025年沈阳市引才用才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请提供该人才所属单位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正本以及相应的副本。

请提供以下文件:人才身份证的正本及其副本、学历证明的正本及其副本、学信网查询到的相关信息。

该单位与人才所签署的劳动合同正本及其副本,以及过去一年内社保缴纳情况的查询记录。

引进人才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以及相应的副本,包括但不限于前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查询结果等。

注:提供资料原件经区县(市)受理部门审核无异后即时返还。

(二)区县审核。各区县(市)及开发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负责对本区域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并在公示期内无异议(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后,将编制《2025年引才用才奖励推荐报告》(附奖励推荐名单)的正式文件,同时附上《2025年沈阳市引才用才奖励申请表》、《单位诚信申报承诺书》、《2025年沈阳市引才用才奖励申请单位人才名单表》、《2025年沈阳市引才用才奖励审核汇总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以及相关材料,一并提交给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各地区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综合审核,随后确定奖励候选名单。

(四)经过审定并对外公示。公示期间若无异议,名单将提交市政府进行最终审定,随后奖励资金将由市财政部门负责发放。

三、有关要求

一次性奖励资金将直接发放给用人单位,这笔资金专门用于奖励单位执行引进和培育人才的特定任务,必须专款专用,严禁用于其他用途。

若获奖励单位在合同期限内失去引进吸纳的人才,需向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报备。若奖励单位在三年内引进的人才离职率超过50%,则须全额退还所获得的奖励。

各申报机构需依照通知指引,迅速完成材料的整理与资料的提交,严格遵守规定的时间节点,向所在地区、县级或市级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申报。申报的最终期限为2025年7月15日。

各区、县(市)、开发区的社会保障机构需强化政策普及,严格执行标准,规范审查流程,以保证奖励项目的顺利进行。请务必在7月25日前完成上报工作。

附件1:2025年沈阳市引才用才奖励申请表.doc

附件二:“2025年度沈阳市引进和培养人才奖励计划”相关单位诚信申报的承诺文件.docx

附件三:2025年度沈阳市引进和培养人才奖励申请相关单位所列人才名单表格.xls

附件4:2025年沈阳市引才用才奖励审核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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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发布于:2025-08-08,除非注明,否则均为优享生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