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梳理45条助企政策,助力市场主体复工复产、复商复市

博主:adminadmin 2025-08-12 22:07:22 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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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促进企业生产与商业运营正常开展,近期,周村区经济工作协调小组对疫情防控期间各级发布的帮扶企业缓解困难政策措施相关文件进行了系统整理,依据税收优惠、稳定就业岗位、财政补贴、信贷援助、行业扶持、资源供给6个维度,筛选出具有显著效果、覆盖范围大、条款详实的政策45项,标明负责部门业务科室及联系方式,汇编成书。

四十五项法规意在辅助不同经营主体准确利用法规排忧解难,全面展现法规的扶持保障功能,推动经济与社会实现优质进步。

附:

一、税费减免篇

1.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小微企业“六税两费”的减免政策,执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制度,对小规模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征收,对小型微利企业降低企业所得税征收标准,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推迟税款缴纳期限,对服务业中的困境行业实施增值税减免,将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孵化服务的增值税免税期延长至2023年岁末,将符合条件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免税期延长至2023年岁末等扶持措施。

联系单位科室及联系电话:

区税务局减税办,电话6412258;

区财政局预算科,电话6410324。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39号)第七条所提及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以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中所规定的该政策,其执行期限已经拓展至2022年12月31日。

联系单位及科室:区税务局税政一股

联系电话:6431121

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航空和铁路运输公司的下属机构停止预先缴纳增值税税金。在2022年2月的税务申报期间,至文件公布时已经预先缴纳的增值税将被退还。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对于纳税人提供的公共运输服务所获得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税金。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具体范围,须依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来实施。在本次公告发布之日前,已经征收入库且按照上述规定应予免征的增值税税款,可以用来抵扣纳税人后续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或者申请办理税款退还。如果已经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必须先追回该专用发票,然后才能办理免税手续。

联系单位及科室:区税务局税政一股

联系电话:6431121

省级及自治区级和直辖市层面的政府机构,依据本区域的具体状况,并参考整体经济平衡的需求,可以决定对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性质的企业以及个体工商业者实施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包括证券交易印花税)以及耕地占用税和教育相关附加费、地方教育相关附加费的减免,减免比例可在应缴税额的一半范围内调整。

联系单位及科室:区税务局税政二股

联系电话:6431137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若在100万元之上且不超过300万元,超出部分减按四分之一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按百分之二十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联系单位及科室:区税务局税政二股

联系电话:6432935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享有房产税减免的优惠政策,这项政策同样适用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其免征的时限已经得到延长,新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

联系单位及科室:区税务局税政二股

联系电话:6431137

疾病预防控制组织的病毒基因检测个体检测费用调整为每例28元,包含检测材料成本,群体检测费用整体下调为每例6元,同样包含检测材料费用。

联系单位及科室:区发展改革局价格科

联系电话:6195227

二、援企稳岗篇

给予租金优惠,针对租赁市级行政单位和国企房产的中小微公司及个体经营者,若其位于被划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县级行政区,可享有半年的租金减免,时间从三月持续至八月,其他区域则提供三个月的减免,时间从三月到五月。同时,提倡科技企业孵化平台、创新工作空间、高校科技园区等,为入驻企业提供办公、实验、研发及生产场地的租金优惠。

联系单位科室及联系电话:

区国有资本投资发展促进中心,电话7878177;

区金财公司,电话7878181;

区科技局办公室,电话6195292;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电话6195081。

对暂时无法正常开工或复工,且采用两部制电价的工商业电力用户,可以不受“基本电费计收方式选定后三个月内不得更改”“暂停用电时间需达到十五天”“申请减容、暂停、恢复减容或恢复暂停用电需提前五天”等条件约束,办理相关业务的日期可以回溯到因疫情导致企业停产的那一天,同时放宽了基本电费减免的时间限制。

联系单位及科室:周村供电中心营销科

联系电话:2336809

推迟支付市政设施配套费用。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以前,受疫情波及的工程项目,单位能够向工程所在县地方政府申请缓交市政设施配套费用,批准后最长时间为六个月,且在工程完工验收前需付清款项。

联系单位科室及联系电话: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许可科,电话6433356;

区财政局综合科,电话7878169。

对经营遇到难题的公司,可以推迟上缴社会保险费用。由于新冠病毒导致暂时性生产运营受阻,难以全额上缴社会保险费用的公司,能够申请推迟上缴社会保险费用,在推迟期间不收取滞纳金。

联系单位及科室: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

联系电话:6195426

允许企业安排专车送员工回公司上班,同时确保遵守防疫政策,项目方或公司可以自行安排车辆,或者由交通管理部门协助组织,直接把员工送到工作地点,包车费用由财政部门提供一定支持。对于省内市外路程较短的员工,提倡自行开车、多人合乘或由公司安排车辆返回工作岗位,公司安排车辆时产生的交通开销,由市级政府、区县级政府、公司分别承担三分之一;对于省外路程较远的员工,公司、区县级政府可以安排车辆或通过市级层面协调包乘专用列车(专用车厢),将复工人员从相对集中的地方集中接回并送至工作地点,安排车辆、包乘专用列车(专用车厢)时产生的交通费用,同样由市级政府、区县级政府、公司分别承担三分之一。

联系单位科室及联系电话:

区交通运输局客运科,电话6038861;

区财政局工贸科,电话7878155;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环保监督站,电话6407588。

对于登记的地址或经营地点联系不上而被加入经营异常记录的公司,推行“保证即改正”。就是说,提交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等文件,并且承诺地址真实有效,就能申请退出经营异常记录,暂时不用实地检查,达成快速且宽厚的改正途径。事后能够实施抽查之类的验证手段,一旦察觉到作假情形,就将它们归入经营异常档案,在“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环节要作为重点目标,加强监督力度。

在防控疫情时段,涉及政府采购、项目竞标及资金借贷等环节受限的,负责疫情防控物资供应、医疗救治服务、民生必需品保供的企业,申请消除经营异常记录或行政处罚记录、退出严重失信企业名单时,由本级行政部门负责的,做到当天接收申请、当天完成审批、当天予以解除;由上级机关负责的,做到当天接收申请、当天进行核查、当天寄送结果。

联系单位及科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信用科

联系电话:6172611

三、财政奖补篇

对2022年第一季度生产指标超出去年同期的在库规模以上制造企业,按不同规模给予奖励:年工业产值不足一亿元,若该季度增长超过半数,每家单位可获得五万元一次性补贴;年工业产值在一亿元以上十亿元以下,若该季度增长超过四成,每家单位可获得十万元一次性补贴;年工业产值在十亿元以上三十亿元以下,若该季度增长超过三成五,每家单位可获得十五万元一次性补贴;年工业产值超过三十亿元,若该季度增长超过三成,每家单位可获得二十万元一次性补贴。

联系单位及科室: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运行监测协调科

联系电话:6195950

对2021年年度纳统及2022年2月月度纳统企业第一季度生产实施分级激励:首先,2022年第一季度工业总产值比上一年增长超过50%的,超出部分每增加200万元,给予1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最多发放15万元;其次,2022年第一季度工业总产值比上一年增长在30%到50%之间的,超出部分每增加400万元,给予1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最多发放15万元。

联系单位及科室: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运行监测协调科

联系电话:6195950

对非当前月份新加入统计范围的企业给予表彰。在执行市政府《关于迅速促进工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淄政发〔2019〕2号)规定的表彰标准之外,对当月首次纳入统计的企业额外发放二十万元奖励,并且可以同时获得第四条规定的各项表彰(当月纳入统计企业的增长速度按百分之百计算)。

联系单位及科室: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运行监测协调科

联系电话:6195950

对2022年全年生产总额比2021年增长幅度更大的公司进行分级补偿:(1)2021年工业产出总额不足一亿元的在库大型制造企业,若2022年产出较前一年提升超过半数,可获最高五十万元补偿;(2)2021年工业产出总额在一亿元至十亿元之间的在库大型制造企业,若2022年产出较前一年提升超过四成,可获最高一百万元补偿;(3)2021年工业产出总额在十亿元至三十亿元之间的在库大型制造企业,若2022年产出较前一年提升超过三成五,可获最高一百五十万元补偿;(4)2021年工业产出总额超过三十亿元的在库大型制造企业,若2022年产出较前一年提升超过三成,可获最高二百万元补偿。

联系单位及科室: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运行监测协调科

联系电话:6195950

积极鼓励非官方经济领域的资本投入。针对非官方经济领域的项目,依据年度内真正实现的纳入统计的投资总额予以奖励,3000万元(含)到5000万元(含)的部分给予10万元奖励,5000万元(不含)以上的部分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1亿元(不含)以上的部分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5亿元(不含)以上的部分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

联系单位及科室:区发展改革局动能转换推进科

联系电话:6195388

四、金融支持篇

开展技术改造专项贷款工作,推行无费用担保政策,市一级财政按不同额度给予利息补贴,补贴比例分别是八成、六成、四成,目标是年度内实现五十亿元技术改造专项贷款发放。

联系单位科室及联系电话: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投资发展科,电话6195170;

区财政局工商贸易科,电话7878153。

市财政新设总额达2亿元的风险补偿资金,专门用于支持“春风齐鑫贷”计划,该计划重点服务微小企业,计划在6月底前完成15亿元的放款任务,全年则要实现30亿元的放款目标。

联系单位科室及联系电话:

齐商银行周村支行,电话6150533;

区工业和信息管理部门下属的非公有制经济扶持服务单位,联系电话是6195170。

区财政局工商贸易科,电话7878153。

削减政府相关融资担保单位的担保成本。在技术改造贷款、以及“春风齐鑫贷”项目全面推行免费担保之后,针对所有享受政策支持且由政府相关融资担保机构提供的贷款业务,担保成本一律减少一半。

联系单位及科室:区财政局投融资中心

联系电话:7878028

要减少紧急周转贷款资金成本。有效运用紧急周转政策手段,把市级紧急周转贷款资金成本减少一半。各下级地区紧急周转贷款资金成本也跟着降低。

联系单位科室及联系电话:

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证券指导科,电话6195922;

区金财公司,电话7878181。

为微小公司施行创业贷款利息补贴政策,发放最长两年期、最高额度达三百万的创业贷款,借款方需自行承担按LPR利率减去一百五十个基点后的利息,其余部分由政府提供利息补偿。

联系单位科室及联系电话: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中心,电话6183055;

区财政局投融资中心,电话7878028。

增强对企业的金融扶持作用。落实四十五项帮扶企业的金融方案,促使银行机构加快审核、快速批准、迅速放款,为封锁地带、管理区域内的公司及个人商户提供无接触式服务。受病毒扩散影响较大的重要工程、小型微型公司、新型农业合作组织及个人店铺,金融机构不可随意减少放款、终止贷款、压缩授信额度,应机动运用延期偿还、以新换旧、无本金转期、更换信贷产品、变动还款办法等手段,以支援其顺利完成资金周转。

联系单位及科室:区地方金融监管局金融协调科

联系电话:6195838

五、行业支持篇

周村区梳理45条助企政策,助力市场主体复工复产、复商复市

提高交通运输与配送领域的智能化程度,开展淄博市工业物资转换枢纽的建设工作,同时推动各区县利用当前已有的物流基础设施,建立一个到两个物流转换枢纽。鼓励本市制造单位主动运用淄博市智能货运数据系统公布相关配送意向,由本地货运公司负责受理,外地货物抵达本市前,能够预先在智能货运数据系统提交相关资讯,系统完成对接后,由本地货运公司按照要求实施调运,系统给予无偿公共支持。

联系单位及科室:区服务业发展中心物流产业发展科

联系电话:6195378

允许整批货物直接运送或直接收取。建议各区县在邻近区域,凭借高速公路服务区、物流园区等设立中转站及相应辅助设施,为货物运输提供便利条件,本地物流公司与外地的运输车辆能够直接联络、就地衔接。财政部门负责筹措资金确保接驳点顺利运作,对于企业因必要生产物资调运产生的搬运等相关开销给予补贴,相关费用在市交通运输局审核确认后,由市一级财政、区县级财政和企业分别承担三分之一份额。鼓励大宗原材料和成品积极运用铁路场站及核心铁路物流园区进行长距离运输,由市内物流公司负责提供接驳运输服务,以此打通铁路运输通道、改进服务环节。

联系单位科室及联系电话:

区交通运输局货运科,电话6038879;

区服务业发展中心物流产业发展科,电话6195378。

建立专门用于非冷链进口集装箱货物的集中管理仓库,目的是确保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及国际邮件快件等物品能够遵守静置期限要求,政府部门负责统筹规划并建设这类集中监管设施,目的是改善工作流程,让进口货物公司能够更便捷地提前进行申报和预约,保证所有应进行监管的进口货物和国际邮件快件都能得到妥善处理。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建立集中监管仓库,由市级和区县级的国有平台公司承担建设任务,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相关费用由财政部门承担。同时,支持制造企业根据自身经营状况自行建立集中监管仓库。

联系单位科室及联系电话:

区市场监管局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电话6172617;

区服务业发展中心物流产业发展科,电话6195378;

区财政局工贸科,电话7878155。

基层快递网点应优先参与工伤保障计划。这些网点需依据工伤保障计划中二类行业的基准费率优先参与该计划,此举旨在为快递从业人员提供保障,并促进快递行业的快速恢复和重新运营。

联系单位科室及联系电话: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电话6195426;

区服务业发展中心物流产业发展科,电话6195378。

推动消费提速回暖。把“五好城市 淄在嗨购”消费券使用截止日推迟到2022年6月30日,引导各区县针对汽车、家电等开展春季购物季,帮助零售、餐饮业者运用网络销售、顾客自取、送餐上门、无接触派送等手段,来满足民众形形色色的需要。支持开拓全新领域和模式,着力推进网络销售规模扩大计划,大力推广"齐鲁电商贷"项目,借助政府部门给予的电商数据信息,依靠政府融资担保机构提供保障,由金融机构授出款项,旨在帮助电子商务公司获得资金援助。

联系单位科室及联系电话:

区商务局商贸流通科,电话6195136;

区地方金融监管局金融协调科,电话6195838。

主动为旅游企业排忧解难,现阶段对所有旅游企业退还百分之八十的质保资金,该政策暂定执行到二零二二年岁末。倡导旅游质保金保险制度创新,以小额保费支付取代一次性缴付巨额保证金的做法,以此减轻旅游企业的资金压力。新成立的旅游企业可在规定缴纳质保金的时限内,直接申请参加保险。

联系单位及科室:区旅游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2342271

启动促进文化游憩领域购买力提升举措。开展2022年淄博市文化游憩领域惠民购买活动,以政府财政支持形式拨付300万元文化游憩领域惠民购买凭证。鼓励文化游憩商户参与第六届山东省文化游憩领域惠民购买活动。

联系单位及科室:区文化和旅游局文化产业科

联系电话:6195898

迅速重启文化旅行市场规范运作,推动落实旅行社接待旅游补助,依据旅行社年度吸引游客来淄团体数量、游览景点状况及累积游客总人数,分作三个层次,按每名游客10元、20元、30元发放补助(不包含免票人员),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发放。

联系单位及科室:区旅游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2342271

六、要素保障篇

要增强重大工程的财政援助力度。针对本市重点工程中的“四优”行业工程、省级重点工程、省级新旧动能优选工程、省级招商引资与引进项目的新增借款,将参照当年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百分之三十五提供利息补贴。

联系单位科室及联系电话:

区发展改革局重大项目协调推进中心,电话6195198;

区财政局投融资中心,电话7878028。

要适当降低建筑单位的费用压力。由于疫情导致项目不能如期复工或开工竣工的,期间发生的防疫开支,含人员隔离和防疫物资,以及人工成本变化、材料价格上涨和停工损失,都应算作工程成本之中。

联系单位及科室: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6413616

调整房地产预售监管资金拨付的门槛,使其有所降低。在2022年12月31日这个时间节点之前,对于正在进行正常施工的房地产开发商项目,可以依据相关企业的申请,实施预售监管资金拨付标准的相应下调。2022年6月30日为止,因疫情波及的房地产建设项目,申请预售许可的规范有所变动,具体为:项目建设的资金投入,需到达总投资额的四分之一或以上,多层建筑的主体构造,要完成总楼层数的三分之一,小高层和高层建筑的主体构造,则要达到总楼层数的四分之一。

联系单位科室及联系电话: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许可科,电话6411267;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建设工程科,电话6195399。

涉及疫情防控审批事务应优先处理,针对“战疫”相关的审批事项,运用特殊处理机制,单独商议解决,提供全程协助,并安排工作人员上门办理。对于所有经过审核文件处理的标准事务,应当立刻受理并迅速处理;对于操作流程较为繁琐,必须技术评估、实地检查的,通常能够先采用网络检验、有缺项处理、视频评估等手法,公司提交保证书后能够提前发放许可,事后再实施实地检验或核实。

联系单位科室及联系电话: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投资项目科,电话6433385;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准入科,电话6195288;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社会事务科,电话6195959;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农业事务科,电话6037007;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建设工程科,电话6195399;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交通城管科,电话5206712;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现场勘验科,电话6126197。

扩展许可项目的有效期期限。对于市场进入、公众服务等领域许可项目到期,受疫情阻碍无法在证书有效期内完成延续的,申请人可利用网络、传真、邮寄等途径提交申请,待疫情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完成延期手续办理。从事行政工作的人员必须持有的健康证明,若在流行病爆发期间失效,且因流行病关系无法办理新的健康证明,则原健康证明的有效期限将延长至流行病结束后一个月。

联系单位科室及联系电话: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投资项目科,电话6433385;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准入科,电话6195288;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社会事务科,电话6195959;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农业事务科,电话6037007;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建设工程科,电话6195399;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交通城管科,电话5206712;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现场勘验科,电话6126197。

推行停业注册办法,受疫情冲击导致经营艰难的企业组织,有权自行选择某个阶段暂停营业,把维系开销压缩到极小程度。企业组织完成停业申报手续后,若自行决定继续营业或已实质开展业务,可以在三十天内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布结束停业,迅速回到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

联系单位及科室: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商事登记科

联系电话:6174014

确保物资流转通道顺畅无阻。线上完成证件申请,推动运输行业资格证明电子化,普及互联网道路运输服务系统,实现货运通行证线上审批。本地及外省车辆可网络申报,达成全省通行效果;市内出发前往外省车辆,需企业提前与目的地沟通,如遇防控阻碍,由市运输保障小组上报省运输保障小组协调解决。

联系单位科室及联系电话:

区交通运输局货运科,电话6038879;

周村交警大队交通管理科,电话2139181;

区卫生健康局基妇科,电话6195129。

促进检测更加便捷。对于员工数量达到五百人以上的公司,安排检测单位进行上门检测。为关键货运枢纽提供上门取样的服务,成立流动的采样小组进入公司、园区,普遍实施检测的预定方式。促使在高速路口、高速服务区、货运基地、换乘站等交通要道附近设立新冠病毒抗原即时检测点,并且配置核酸检测设施,务必实现迅速标准检测、迅速发放结果,以便促进人员物资加速流通。

联系单位科室及联系电话:

区卫生健康局医政科,电话6195262;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服务科,电话6195170;

周村交警大队交通管理科,电话2139181;

区服务业发展中心物流产业发展科,电话6195378;

货运站场:区交通运输局货运科,电话6038879;

济青高速与王村章丘交界处设卡点:区交通运输局办事机构,联系电话是6038882。

推行线上办理全部电力业务无需本人前往现场。借助“爱山东”“网上国网”应用平台,可快速完成线上申请电力服务,公司申请电力业务时允许资料不齐先办后补。在各个供电服务站点设置“水电气暖信”统一受理窗口,实现多项业务集中办理。针对“52+57”家关键客户及疫情防控相关客户,制定专属电力供应保障措施。

联系单位及科室:周村供电中心营销科

联系电话:2336808

启动项目审批“提前”支持举措。在项目初期构思评估环节,召集相关单位预先参与,采取单位联合审查、集体商讨等方式,对项目行业政策、能源消耗水平、环境承载能力等进行全面分析,为相关单位给予指引。针对涉及审批的业务,发布详尽易懂的“审批前”服务项目表,使单位一目了然,一次性完成办理。

联系单位及科室: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管理科

联系电话:6037917

改进项目“分级处理”。将工程建设项目区分为政府投资建筑项目、城市公共线性项目等九个类别,针对不同类别分别设计审批步骤图,执行精确的分级处理。对于人防工程推行“无需申请即刻办理”模式,企业可以直接办理,完成无缝衔接。

联系单位及科室: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建设工程科

联系电话:6195399

实施施工许可分期进行。建筑项目施工许可证发放,划分为“基础工程及土方作业”、“地下结构”、“地面以上结构”三个环节,公司可依据具体情况,选择分期获取许可、分期开展建设,促使工程动工时间普遍提早约两个月。

联系单位及科室: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建设工程科

联系电话:6195399

实施“齐好办·项目管家”的全方位服务。依据“不扰无事、求必回应”的方针,为重要工程给予从项目启动至最终验收的完整流程、完整时段、专业化的“管家式”服务,使公司只需进入一个门、抵达一个窗口、寻访一个人、即可完成所有事务。

联系单位及科室: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管理科

联系电话:6037917

服务监督电话:6195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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