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人社部印发意见推进养老服务技能人才等级认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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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期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实施意见》,旨在构建以养老护理员为核心的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体系,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优化职业技能评估体系,拓宽职业发展路径,推动养老服务技能人才队伍结构优化、素质提高和规模扩大,为新时代新征程养老服务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截至“十五五”规划期末,养老护理员中持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超过80%,同时,具备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其他养老服务相关人才数量也实现了显著增长。
《意见》提出,
(一)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
以养老护理员为核心,针对从事养老服务相关技能职业(工种)的技能型人才,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评定制度。对于养老护理员等职业中已设立高级技师等级的,可在高级技师之上增设特级技师与首席技师的技术职务(岗位),同时在初级工以下增设学徒工,构建起包含八级职业技能等级(岗位)的序列。
(二)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建设
依据全面规划、科学安排、严苛标准、精选人才、灵活调整的原则,省民政厅与省人社厅共同协调区域内养老服务业协会、养老机构、人才培训基地、职业院校(包括技工院校)、普通高校以及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挑选出一批符合要求的机构,这些机构经过省人社厅的备案,成为本地区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官方机构。原则上,一个省份对于同一职业或工种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数量,不应超过三个。
(三)规范组织实施和证书颁发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需严格遵守客观、公正、规范的原则,对养老服务技能类职业(工种)进行等级认定,范围限于备案之内。评价过程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包括理论知识测试、操作技能评估以及综合评审等多种形式。对于考核达标者,将授予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编码规则及样式遵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具体规定制定,并依照规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查询与验证。
(四)建立常态化考核认定机制
民政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需指导职业技能等级认证机构,依据市场需求和人才成长需求,每年定期进行养老服务技能人才的职业技能等级认证;同时,指导认证机构加强考务人员的培养与储备,推动考务人员、命题专家、考评员、督导员等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民政部门需指导并促进用人单位对养老护理员等从事养老服务技能的从业人员进行全方位的入职培训,同时,对于已获得职业技能等级的员工,要定期举办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的培训活动。鼓励用人单位将职业技能等级的评定与岗位技能训练、技术竞赛、技术难题攻关、公开征集解决方案等活动相结合,对于在国家职业标准指导下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获奖者,依照规定提升其对应的职业技能等级。支持劳务派遣人员在实际用工单位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五)加强职业研究和标准教材建设
民政部门需针对养老服务领域职业结构的变动,迅速开展对新职业、新工种的研究与申报工作。同时,民政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携手,根据养老服务行业对人才培养的实际需求,及时启动对养老服务领域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标准的修订工作。此外,还将致力于加强养老服务技能人才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培训教材的编制和试题库的构建。
(六)促进认定结果与培养使用待遇相结合
民政部门需指导企业增强对养老服务技能人才在职业技能培训及评估方面的资金支持,并强化保障措施,同时,积极促进评估与实际应用相融合的管理模式得以形成。养老服务机构应结合实际用人需求,依据职业技能等级评定结果,科学安排养老服务技能人才的使用,同时将职业技能等级作为确定工资待遇的关键依据,进而促进建立与职业技能等级(岗位)相对应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对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工勤(工勤技能)人员,其职业技能等级(岗位)的设定和薪酬待遇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在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质量评估、补贴扶持等方面,应提高持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养老护理员等专业技能人才在评价体系中的比重,同时,在同等条件下,将这些人才的配置情况视为养老服务机构参与政府服务采购、项目合作竞标的关键评估标准。
(七)拓展高技能人才职业发展空间
民政机构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需主动拓展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职业晋升路径,助力高技能人才投身职称评定及职业资格测试,并激励专业技术人才投身职业技能等级认证,构建两种人才成长路径的“立交桥”。鼓励养老服务机构突破学历、资历、年龄、比例等方面的限制,对于技艺精湛、业绩优异的一线工作者,可以直接评定为高级工或更高等级的职业技能;对于那些攻克重大技术难关和重大质量问题、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项、在“师带徒”活动中表现优异的高技能人才,可以破例提升其职业技能等级。完善养老服务领域的高技能人才激励政策,促使企业将薪酬分配向高技能人才倾斜,确保高技能人才的平均工资增长幅度至少与同级别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平均工资增长幅度持平。
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岗位)要求
1、学徒工
能够基本完成本职业某一方面的主要工作。
2、初级工
能够运用基本技能独立完成本职业的常规工作。
3、中级工
能熟练掌握基础技能,独立执行本行业的常规任务;在特定条件下,能运用专业技巧处理较为繁复的技术工作;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
4、高级工
能熟练掌握基础与专业技巧,胜任本行业较为繁复的任务,诸如执行某些非标准化的任务;具备独立解决工作中遇到难题的能力;且能够对初级和中级员工进行指导和培训。
5、技师
能熟练驾驭特定技能和独门技艺,出色地完成职业领域内复杂且非标准化的任务;精通职业核心的技艺,具备独立攻克技术或工艺挑战的能力;在技术领域有所创新;能够对初级、中级和高级工人进行指导与培训;并拥有一定的技术管理才能。
6、高级技师
精通特定技能与特别技巧,能在本行业不同分支中出色完成复杂及非标准任务;精通核心技术及关键操作,可独立应对并解决技术难题或工艺挑战;在技术突破与工艺创新领域展现出创新才能;擅长策划并执行技术升级与革新项目;能够组织并实施全面的专业技术培训;具备技术管理才能。
7、特级技师
在生产科研前沿领域,那些在技术技能岗位上辛勤工作、业绩斐然的“企业高技能领军人才”,他们不仅能够熟练掌握并运用专业及特殊技能,在各自职业的各个分支中出色地完成复杂且非标准化的任务,而且精通本职业以及相关领域的关键理论和技术,具备独立解决高难度技术问题和工艺挑战的能力;同时,他们还肩负着传授技艺的重任,在技能人才的培养和梯队建设方面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8、首席技师
在技术技能领域贡献卓越,或在所属地区或行业内享有盛誉,具备公认的高超技能和精湛技艺的“地方或行业企业中的高级技能领军人才”。在地方及行业企业中,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做出了卓越贡献;在国家关键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和技术创新发明等方面,贡献显著;在推动地方、行业企业的技术进步与发展过程中,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其专业水平在地方和行业内享有极高的认可度和广泛的影响力。
(总台央视记者 李玉梅)
发布于:2025-05-12,除非注明,否则均为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