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公开征集骗取套取社保基金问题线索,范围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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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针对群众身边不良风气和腐败现象的专项治理活动,全面梳理和查处骗取、侵占社会保险基金等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的“养老保障金”和“生命保障金”安全无虞,保障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稳定。目前,我们正向社会广泛征集贵州省区域内涉及骗取、侵占社会保险基金的问题线索。
一、征集范围
(一)存在非法获取社保基金的情况。一些用人单位、个人或组织通过欺诈、伪造证明文件等不正当手段,非法获取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金。
(二)涉及经办机构和工作人员违规行为的情形。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存在隐瞒、挪用、侵吞、私分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部分经办人员偏袒亲友,违规进行审核和审批,还有从事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个人提供虚假认定结果、鉴定意见和诊断证明等问题。
在资格认证及费用征收环节存在诸多问题。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仅是表面文章,审核过程宽松,存在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现象,认证结果不准确且延迟,从而引发了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况。此外,还存在违规进行参保登记和收取社会保险费后未及时入账,以及贪污、截留、挪用资金等问题。
(四)涉及通过欺诈、伪造相关证明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非法获取社会保险待遇或滥用基金支出等行为。
二、线索反映渠道
如需电话举报,请拨打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举报热线,电话号码为0851-85280264。该电话服务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8点30分至12点,以及下午14点至17点30分。
将相关问题线索以及相关证据的书面资料,通过邮寄方式发送至位于贵阳市南明区的宝山南路113号,即贵州省社会保险事业局的稽核处,同时请注意,该处的邮政编码为550002。
三、征集要求
反映问题时,应坚持客观公正,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并详尽具体。严禁编造、放大或伪造事实,更不应借此诬陷他人。我们提倡实名举报,并要求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受理机构和部门将对所提供的信息严格保密。
对于举报事项经核实为真实且已结案的,将依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财政厅印发之〈贵州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编号黔人社通〔2022〕179号)所列奖励条件,给予举报者相应的奖励,同时,对举报者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处理。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5月16日
发布于:2025-06-02,除非注明,否则均为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