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将公开招聘5名高层次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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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江宁区教育事业的进步和教师团队建设的实际需求,旨在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下辖的事业单位计划于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选拔5位高水平的教师。依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事宜予以公布。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详细信息已在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jiangning.gov.cn)上公布,同时,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也进行了同步推送。具体包括招聘单位、岗位设置、招聘人数以及资格要求等内容,请查阅《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持有中国国籍,恪守中国宪法与法律,坚定支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及社会主义制度。
其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师德高尚,身心健康,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
3.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5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台湾学子若在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取得学历,或是其他台湾居民持有祖国大陆认可的教育背景,在求职过程中,将依照国家及江苏省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未解除纪律惩戒或正处于纪律审查阶段的人员,以及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涉嫌违法违纪正被调查的人员。
应聘者若与事业单位的职工存在配偶、直系亲属、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近姻亲关系或任何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则不得申请担任存在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亦不得申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明确要求回避的职位。
依据2020年3月13日发布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规定》进行选拔,被录用至江苏省各类型事业单位工作,且截至2025年11月30日尚未完成3年服务期限的正式(注册)员工。
至2025年11月30日之前,尚未完成5年服务期限的入职公务员。
对于那些根据规定(包括协议明确)不得离职的现有工作单位(岗位)员工,以及依照国家和江苏省的相关规定不得申请事业单位或相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期限: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接受报名,直至2025年5月30日下午4点截止。若您已在工作单位,请在报名前咨询并征得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的同意,并在体检前提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盖有公章的纸质同意报考证明的原件。
应聘者需通过个人电子邮箱,将报名资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的网络报名邮箱(jnyy1222022@163.com),邮件标题应使用应聘者的姓名来命名。
3.报名提交材料:
请提供《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高层次教师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
本人持有合法有效的居民身份证,以及从本科阶段开始的所有学历和学位证书,不同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明,省级特级教师的荣誉证书,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请提交您个人的实际教学和研究领域、参与的研究项目、取得的科研成果、获得的科研奖项以及核心著作的清单,同时附上相关的获奖证明材料。对于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的论文,需提供论文所在期刊的查询结果及检索信息,具体操作为:通过国家新闻出版署官方网站查询期刊信息并打印查询页面,再利用“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要数据库检索个人论文信息并打印检索页面。
留学归国人员必须出示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报名者需对其所提交资料的合规性和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对于任何存在弄虚作假或学术不端行为的情况,一旦核实,将立即剥夺其应聘和被录用的资格。
本次招聘活动未设定开考比例限制,且免收报名及考试费用,同时,根据相关财务规定,将负责报销报名者参与综合考评期间的往返交通费用以及当日的住宿费用。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需在通过网上材料初步审核后,依据招聘方电话中的具体指示,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所需的原件和副本材料亲自送达指定接收点,以接受资格的再次审核。在复审过程中,将核实原件,并将副本材料留存。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者将参与综合评估,相关名单将公布于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
(三)综合考评
本次招聘旨在选拔高素质教师,采纳了综合评估的选拔方法。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特设了评估小组,严格依照公开招录的相关规定,执行已备案的评估方案。在整个评估过程中,区级事业单位人事部门负责提供全程的指导和监督。
综合评估将依据教学、科研成果的得分以及面试结果进行,具体考评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规定将另外进行通告。
对报名者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进行评分,这一评分工作由江宁区教育局牵头,并组织专家团队进行。评分标准总分设定为100分,其中60分为及格线。未达到及格标准者将无法进入面试环节。而达到合格标准者的具体评分结果,将在面试前通过江宁教育服务平台进行公示。
面试环节采用答辩方式,重点考察应聘者是否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以及综合素养。面试总分为100分,及格分数线设定为60分,未能达到合格标准者将不会被录用,面试结果将即时告知各位应聘者。
总成绩的计算与公布方法如下:总成绩由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评分的50%与面试成绩的50%相加得出。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评分、面试成绩以及总成绩均需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若第三位小数存在,则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进行处理。考评结束后,综合考评的总成绩及排名将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江宁教育服务平台进行公布。
(四)体检、考察
对综合考评成绩达标者,依据其总分,依照各岗位招聘名额1比1的比例,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筛选出参加体检的候选人名单。若总分相同,则根据教育教学科研成果的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名单。若科研成果得分亦相同,招聘单位有权组织加试,以进一步筛选出参加体检的候选人。
江宁区教育局负责统筹安排体检事宜,具体执行的标准则是依据经过修订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于体检结果不达标的人员,将不会进行进一步的考察。
体检完成之后,需依照既定规定,对体检结果达标者的政治思想状况、道德修养,以及对应聘职位所必需的专业技能和工作业绩进行详尽评估。对于评估结果不达标者,将不会进行公示并予以录用。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及其上级管理机构依据全面评估、健康检查及综合考察的成果,共同研究并确定了拟录用的员工名单。该名单将在南京市江宁区政府官方网站上公布,公示期为连续7个工作日。公示信息涵盖了招聘单位、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教育背景、所学专业、毕业学校、当前工作单位、综合评估的各项目成绩、总分以及排名等内容。
公示无异议者,招聘方需在遵循区域人事管理权限的前提下,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并完成相应手续。随后,依照规定与拟聘人员签署劳动合同,并明确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后,若考核结果达标,将正式确定其岗位和级别;若考核未达标,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并终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需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机构所设定的期限内完成报到及办理相关事宜,若因个人因素导致超过规定时间未完成手续办理,将丧失其被聘用的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结果不达标,公示的拟聘人选聘用受到影响。若拟聘人选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或其他因素导致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申请递补。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需在综合考评合格者中,依据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进行递补。一旦完成聘用备案,便不再进行递补。
依据《关于发布〈“紫金山英才·江宁百家湖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版)〉的通告》(江宁人才﹝2021﹞5号)的指导原则,参与此次公开选拔的资深教师将获得江宁区为引进人才提供的住房补贴。江苏省特级教师依据《南京市教育系统特殊荣誉称号教师政府专项奖励考核办法》以及《江宁区教育系统优秀人才培养津贴发放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可领取南京市政府的专项奖励和江宁区教育系统提供的优秀人才培养津贴。
四、工作纪律
报名、综合考评、体检、考察阶段或聘用之后,若发现应聘者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将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规定,根据违规违纪的具体情况和严重程度,采取取消报名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或将其记录在诚信档案库等措施。若行为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于招聘单位和招聘人员若存在违规违纪现象,将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的处理。招聘单位的相关负责人以及参与公开选拔的工作人员,若与应聘者存在配偶、直系亲属、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或近姻亲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存在其他可能干扰公开招聘公正性的情况,均需采取回避措施。
五、招聘政策咨询及监督
(一)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人事科:025-52181813
(二)招聘监督电话
南京市江宁区的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室的联系电话为:025-52168726。
南京市江宁区纪检监察机关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系方式:电话号码为025-52283751。
本公告由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下属的事业单位,将在2025年公开选拔一批高素质的教师,相关岗位的具体信息已编制成《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师岗位信息表》。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下辖的事业单位,将于2025年进行高层次教师岗位的公开选拔,届时将启用报名登记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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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2025年4月30日
发布于:2025-06-07,除非注明,否则均为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