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2025年公开招聘辅警公告
温馨提示:这篇文章已超过327天没有更新,请注意相关的内容是否还可用!
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沧县公安局联合发布,针对2025年度面向社会公开选拔辅助警察的通告。
依据本县公安机关的人力配置需求,遵循县委及县政府的部署要求,计划对社会广泛招募辅警,以加强前线工作团队,特此发布如下招聘信息: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秉持公开性、平等性、竞争性和择优性原则,严格依照德才兼备的选人准则,通过考试和考察等环节,选拔出最优秀的人才予以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拟招聘辅警20名,具体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我国认可2025年7月31日及之前完成学业并获得大学专科或更高学历的毕业生(依据学信网查询信息为准),对于海外留学归来的人员,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程序。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要求的年龄、户籍、学历等条件;
4.身心健康,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聘用后能立即上岗工作;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于涉及年龄、户籍等需明确时间点的相关事项,其时间计算应截止至2025年6月17日,此日期以报名活动首日的时间为基准。
(三)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属于国家统一招生体系、经普通高等学府选拔入学的2025届大学毕业生。
2023年和2024年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间尚未成功找到工作单位。
2025年获得国外学位并经过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归国留学生,以及2023年和2024年取得国外学位、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但尚未就业的归国留学生。
在参与“服务基层项目”之前未曾有过职业背景,且在服务期届满并通过考核之后,两年内尚未成功找到工作单位的人员。
普通高等学府在籍学生或同一年加入军队的士兵,在退伍后(包括复学并完成学业的情况),在两年时间里尚未找到工作单位的退伍军人。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本人或其家庭成员若参与非法团体、邪恶教派,或进行任何可能损害国家安全的行动。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制作并传播可能损害国家形象、违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违反国家法律和法规的信息。
4.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普通类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读学生;
11.经县政府统一招聘的,现仍在公安机关工作的辅警;
连续六个月或更长时间在海外进行学习、工作或居住,其海外期间的历程及政治态度难以全面评估的。
13.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沧县政府官方网站及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将招聘信息向公众广泛发布。后续招聘过程中的各项通知、考试成绩、公示等内容,也均将通过这一官方渠道进行公布。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在正式报名之前,考生务必全面掌握本次招聘的选拔规则以及所报考职位的具体要求,之后按照既定流程逐一执行操作。
网络报名执行严格的自我约束规定,报考者需对所提交的报名资料的准确性承担相应责任;一旦发现网络填写的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于严重伪造信息的行为,必须追查其法律责任。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的招聘网站,并使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需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应的证件或资料。信息填写完成后,需提交审核。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需在网上支付100元的报名考务费(若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所交费用不予退还),支付成功后即视为报名完成。
报名期限定于2025年6月17日的上午9点,直至2025年6月23日的下午5点。
审核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4日17:00。
交费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17:00。
报名网址:http://cangxian.pzhl.net
逾期报名窗口自动关闭。
考试比例需满足一定条件,即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不得低于三比一。若未达到此标准,招聘领导小组可批准,对岗位招聘名额进行缩减,或对比例作出适当调整,确保竞争的有效性。
(三)笔试
该考试涉及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以及各类基础知识的考察,总分为100分,考试持续时间达到90分钟。
考生需按照笔试通知中的具体要求,在指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笔试准考证》的打印工作。《笔试准考证》上会详细列出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相关的注意事项,请考生务必以该证件上的信息为准。
笔试阶段结束后,招聘小组将设定一个及格标准。对于成绩达到或超过此标准的考生,将依照各岗位的招聘名额和笔试成绩的优劣,进行从高到低的排序。随后,将按照1比3的比例挑选出参与体能测试的候选人。在笔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所有并列的考生都将被纳入体能测试的范畴。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包括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以及1000米跑(详见附件2),所有通过体能测试的人员将进入证件审核阶段。
(五)证件审核
证件的具体审核标准请参照官方网站发布的通告。一旦审核通过,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将获得面试资格。对于在网报阶段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应聘要求、主动放弃或未按时参加证件审核的考生,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于严重造假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六)面试
考生需依照面试通知上的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打印出《面试通知单》。《面试通知单》中明确规定了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注意事项等内容。面试将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面试时长为10分钟,总分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成绩将在面试现场公布,同时考生也可以通过登录指定的官方媒体进行成绩查询。
(七)综合成绩及岗位排名
考生综合成绩的核算方法是将笔试得分乘以50%,面试得分同样乘以50%,二者相加得出综合成绩。依据各岗位,将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据此以1:1的比例挑选出需要参加体检的候选人。若招聘岗位中存在末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将依照以下顺序确定排名:首先是公安烈士及因公牺牲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其次是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接着是见义勇为的英雄模范和先进个人,然后是退役军人,以及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的毕业生,其中笔试成绩较高者将获得优先考虑。在后续环节中,若需进行递补,遇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也将依照上述排名顺序进行确定。
(八)体检
考生须在规定时段内前往指定医疗机构接受体检,若未依照通知要求参与体检,则视作自动放弃应聘机会。体检依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相关条款进行。体检费用需由考生个人承担。若体检结果不合格,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按照规定进行递补。
(九)考察政审及资格复审
体检通过者需进入政审考察及资格复核阶段,此阶段政审依照录用警察的相关规定执行,资格复核则主要对考生的报名条件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查。若政审或资格复核未达标,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按照规定进行递补。
(十)公示
经过体检、考察和资格复审的合格者,将被认定为拟聘人选,并在指定的官方媒体上公布,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在此期间,若对公示人选提出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核实若影响聘用,将取消其聘用资格;若对公示人选提出异议或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核实,则暂缓聘用,待问题查实并得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则该人选即为本次聘用对象。
(十一)培训上岗
由县公安局负责岗前培训并办理上岗手续。
五、待遇及管理
(一)待遇
月薪为2200元,每年递增,每增加一个月工龄,月薪便增加30元;另外,每月还有800元的绩效奖金,具体金额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而定。此外,公司统一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包括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二)管理
县公安局负责统一管理,对培训合格者,与县局签订劳动协议,合同起始为期三年,包含两个月的试用期;若试用期内出现违法违纪行为或试用期结束时未达标,则取消聘用资格。实习阶段为六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内,实习考核通过后,将确定辅警的级别。合同到期后,若工作需求存在,双方达成共识,合同可予以续签。
六、有关要求
本次招聘活动未指定任何考试辅导教材,亦未自行组织或委托其他机构开设辅导班。对于社会上以招聘为名举办的各类辅导课程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招聘活动无关。请广大考生保持警惕,切勿轻信并受骗。
应聘者在报名过程中,必须准确无误地填写个人真实且常用的信息。招聘过程中的各项通知及相关事宜,将只在指定的官方媒体上公布,不会通过电话进行额外通知。考生需及时留意相关信息。对于任何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照要求配合完成招聘流程相关工作的考生,以及未按照要求到用人单位报到的考生,均将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考生需确保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并严格遵守报名表上的“诚信承诺”。在整个招聘过程中,资格审核始终进行,一旦在任何阶段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要求或存在欺诈行为,将取消其应聘资格,情节严重者还将承担相应责任。
本次招聘活动的实施中,若遭遇无法抗拒的客观情况,对招考流程进行必要的调整。调整后的相关资讯将通过发布信息的平台对外公布。对于因个人原因未能参与招聘各个阶段的应聘者,将视作主动放弃应聘资格。
为确保公开、透明、公正,本次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本公告的解读与说明工作,将由2025年沧县公安局负责组织招聘辅警的小组领导团队承担。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县人社局:3059901
县公安局:5525232
附件1:2025年沧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岗位信息表
附件2: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
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沧县公安局
2025年6月10日
发布于:2025-07-17,除非注明,否则均为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