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敦促5人限期退还违规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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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发布通告,要求相关人员必须在规定期限内退还违规获取的失业保险福利,此为2024年的第二批处理事项。
依据《社会保险法》及《失业保险条例》的相关条款,经核实,卢涛等五人(名单及具体金额详附)涉嫌违规领取失业保险金。我中心已通过电话、挂号信等多种途径进行通知。现要求相关责任人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七日内,将违规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全额退还至本通告指定的账户。对于那些拒绝退还的,我们将依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关于开展集中追回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专项行动的通知》(赣人社办字〔2023〕50号)的规定,将其案件移交给同级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由他们依法进行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等相关法规,若需依法处理,应上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并对其处以2至5倍的罚金;对于涉嫌欺诈和骗取保险金的行为,将移交行政或司法部门进行相应的法律处理。
特此通告。
退款账户名称:宜春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退款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宜春市分行
账号:14381101040082484
附 言:姓名+身份证尾号后6位
办公地址:宜春市府西路1号宜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窗口7号
服务电话:07953220700/3220958
附件:宜春市市本级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情况明细表
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情况明细表
宜春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4年9月23日
The End
发布于:2025-08-10,除非注明,否则均为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