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榆林子洲县讨薪遇波折,人社局不当回复引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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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榆林子洲县部分工人在当地人社局申请解决工资拖欠问题,但劳动争议仲裁部门以人手不足为由拒绝处理,该情况在近期引起广泛关注。关于这一事件,新京报的记者向子洲县政府进行了了解,得知该县人社局已经就此前的不当回复进行了公开致歉,并提议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同时纪检监察机关已启动调查程序。
子洲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发出不予受理案件的决定文书。 图片由当事人提供。
三丰油脂公司代表白冰向新京报人员说明,2018年,公司未支付82位员工的300万元报酬。因追讨工资未果,2018年11月,这些员工向子洲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提出投诉。同月二十八日,子洲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针对该事件发布了《答复意见书》表明,陕西三丰粮油有限公司若存在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会依照法规移送给公安机关,倘若公司没有能力偿还所欠工资,将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措施。
白冰表示,薪资尚未发放,2019年5月,他个人向子洲县劳动争议仲裁院递交了申请仲裁的文件,不过对方以仲裁员不足为由,没有接受申请。“提起诉讼需要经过人社局的仲裁环节,但工作人员告知仲裁员人数不够,因此不予处理。”
白冰提交的子洲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表明,仲裁院不予受理的核心缘由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需采用仲裁庭形式,仲裁庭必须由三名仲裁员构成,并且要设置首席仲裁员,我院目前仅配备两名仲裁员,因此不能受理该案件。
12月13日晚上,新京报的记者联系了子洲县人社局的主任科员马翰斌,他确认了相关文件的确实性,同时说明局内在今年三月进行了职员调动,因此处理这个案件的人员当时并没有仲裁证书,他补充道仲裁证书需要经过审核程序,并不是新入职就能立刻获得的。
十三日晚上八点左右,新京报的记者向子洲县政府了解情况后得知,针对三丰油脂公司拖欠员工工资的情况,子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负责人为劳动争议仲裁院之前拒绝受理的决定发表了公开致歉声明,建议对相关工作人员的不尽责行为进行处罚,并且保证会尽快加强劳动争议仲裁院的人员安排。
子洲县纪委监委现已介入调查,将根据调查结果,依照相关规定,对相关人员实施追责问责。
新京报记者 王瑞文 马新斌
编辑 康佳 校对 何燕
发布于:2025-08-28,除非注明,否则均为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