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等三部门发布通知:养老服务人员培训有哪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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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张如意 通讯员 李海彦
最近,省民政厅、省财政厅以及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养老服务人员专业技能提升计划的通知》(简称为《通知》)该《通知》指出,在2022年岁末,需培养并培训至少2000名养老机构负责人、20万名养老照护人员、1万名专职和兼职的老年社会工作者,同时也要对其他养老服务领域的从业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养老服务人员的岗前培训覆盖率达到百分之百。另外,每个城市必须设置两个以上的养老照护人员学习中心,同时要选定一个到三个的养老看护工作者专业能力考核认可单位。
《通知》明确了重点培训对象。接受培训的人员,需符合人社部发〔2020〕73号文件所界定的范畴,他们目前正从事或计划从事养老服务领域的工作,具体涵盖但不限于这些群体:各类养老机构中的养老院负责人、养老护理工作者、专职及兼职的老年社会工作者,另外还有负责膳食营养指导、心理咨询、老年康复治疗、健康监护、能力评定、消防安全管理等相关事务的人员,以及那些有志于投身上述养老服务行业的人员。值得注意,这次培训对象涵盖失能、失智以及高龄老年人的家庭成员,也包括签订照护契约,为生活困难老人提供照护的人员。
开展养老服务职业技能培训,需要借助有资质的学校、教学点以及大型养老机构等,实现大规模且优质的培训。要扶持建立实操场所,打造高技能人才培养中心、职业培训中心、人员外派中心等,每个城市至少选定两处养老服务培训中心。
《通知》清楚表明,要开展分级培训。例如,针对家庭照护人员的培训,其教学计划由省级部门统一制定,并且通过深入街道、乡镇以及社区等多元化途径来执行。
为了保证培训效果,《通知》提出,应该推动学校与培训组织之间开展合作,实施“职业培训包”和“工学一体化”的培训方法,以此提升培训的成效。提倡构建“互联网+职业能力提升”的新途径,促进教学机构设计电脑版、移动应用及微信平台“三方”联动的学习方案,实现虚拟教学与实地教学的有效结合,虚拟教学与实地教学能够运用“分阶段授课、分阶段检测、分阶段资助”的机制来实施。组建省级职业能力提升导师资源库,广泛搜集并遴选若干“三好”要素——上乘教学资料、精挑网络课程、卓越授课专家。
此外,应当推动养老服务机构构建工作人员收入水平同职业能力级别、服务成效等关联的制度。增设工作机会,促成通过教育训练来提升职业的积极态势,同时施行职业能力级别提升等相关措施。
《通知》提出,各地区须将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师等视为重点扶持岗位,加入本地的技能培养计划“四种清单”,依照标准发放技能学习补助、创业辅导补助以及技能考核补助,相关费用从技能培养计划专项经费中支出;同时依照标准发放生活费用补助,相关费用从就业援助资金中支出;其他符合养老技能提升计划的人员,完成学习并获取证书(技能等级证明、培训达标证明)的,可以享受学习补助。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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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5-08-29,除非注明,否则均为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