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公告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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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以及《关于市属和市级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温人社发〔2022〕72号)等法规,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宣布将向社会吸纳高层次人才。现将相关安排公布如下:
一、引进单位
温州市中心医院同时承担温州市肿瘤医院和温州市医药科学研究所的职能,这三家机构均属于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下的非营利性二级单位,其经费来源包含政府财政支持部分。该医院具备三级甲等医院的资质,业务范围涵盖诊疗、教育、研究、防控、保健以及功能恢复等多个方面。该院设有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神经外科,还设有6个国家级中心,包括国家卒中中心、国家胸痛中心、国家心脏康复中心、国家房颤中心、国家心衰中心,此外还有20个省市重点学科,如神经病学、肿瘤放疗科、血液内科等,是29家医疗技术指导中心之一,涵盖全国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温州市肿瘤防治办公室、温州市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等,并且是首批国家级住培基地、全国首批无创DNA产前筛查试点医院,还是全国首批百姓放心医院。
温州市人民医院同时承担温州市妇幼保健院的职能,属于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下的非营利性二级机构,其经费来源包含政府财政支持。该医院被评定为三级甲等综合性医疗机构,核心业务涵盖诊疗服务、教育培训、科学探索、疾病防控、健康维护以及功能恢复等多个方面。设有妇科、产科、儿科等三个浙南区域专病机构,同时包含妇产科、消化内科、神经内科、普通外科等四个省市级共建重点学科,另有围产医学、消化病、舒适医疗和生殖医学等四个市级重点学科板块以及十五个市级重点学科,是首批获得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资格的单位。
温州市中医院,即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温州市中医院,属于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管辖的公益二类机构,其经费来源为财政适度支持。该医院等级为三级甲等中医医疗机构,核心业务涵盖中医药服务、人才培养、科学探索、技能提升、健康调养以及疾病预防等方面。有国家中医特色专科建设单位两个,涉及妇科和康复科领域;获得国家级重点专科荣誉的学科有四个,包括中医妇科、肾病科、康复科以及神志病科;省级中医重点学科或专科达到九个,具体涵盖中医妇科、肾病科、结合中西医疗法的老年康复学科、肝病学科、针灸推拿康复学科、脑病学科、脾胃病学科(亦称消化学科)、骨科以及护理学科。建立浙江省中医药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设立温州市中医药科研实验平台,组建生物等效性研究机构,创办温州市中医药博士后工作站点,构建浙江省药食植物活性成分与健康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温州区域中心。
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属于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管辖的公益二类单位,其经费来源为财政适当支持。该机构被评定为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承担着医疗救治、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疾病预防、健康维护以及功能恢复等多方面任务。该机构设有两个国家级重点专科,分别是妇产科和儿科,还拥有一个国家级中医优势专科,即脑病科,另外有三个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包括骨伤科、皮肤科和儿科,此外,该机构还有六个省级重点学科,具体涵盖中医妇科、骨伤科、皮肤科、肿瘤科、耳鼻喉科以及中医脑病科。医院创建了两个核心机构,分别是温州市皮肤整形医院和温州市运动医学中心,同时成为全国首批中医药适宜技术研究与推广中心(B类)的承担单位,并且是全省中唯一获此资格的机构,还建立了全国首批“泛血管疾病管理中心”,另外设立了国家级肿瘤患者营养指导中心、省级儿童早期发展优质服务基地、省级干眼示范指导中心以及DSA综合诊疗平台等众多专业平台。
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同时是温州市心理卫生中心以及温州市优抚医院,它属于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的公益二类机构,其经费来源有财政适当支持。该医院被评定为三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承担着治疗、研究、教育、防控、复原和提供心理辅导等多项任务。曾获得全国文化科技卫生优秀团队荣誉,也曾被评为浙江省卫生系统院科优医强公立医院,还是浙江省健康促进医院,兼浙江省平安医院,兼浙江省绿色医院,兼浙江省智慧安防医院,兼浙江省老年友善型医院,兼浙江省青年文明号,兼浙江省巾帼文明岗等多项荣誉.拥有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共计三个,并且有温州市十大品牌学科一个.
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也就是温州市卫生监督所,是温州市卫生健康委下面的一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它的经费完全由政府财政支持。这个机构的级别相当于副处级,主要工作是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同时也承担卫生健康监督执法的任务。赢得了浙江省区域公共卫生实验室建设资格,荣获“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先进集体”称号,还获得了“全国疾病预防控制先进集体”称号,以及“全国结核病防治先进集体”称号,并且荣获了“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同时被授予“浙江省卫生应急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还被评为“浙江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此外还获得了“浙江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并且是“浙江省文明单位”,另外也是“温州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另外,还培养出了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浙江省担当作为好干部、中国好医生等优秀杰出人才。
二、引进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引进岗位
本次引进需求为18个岗位共61人。
岗位名称、引进人数和具体要求详见引进计划表。
(二)引进对象
引进对象范围不限,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包括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须在2025年12月底之前完成。
(三)资格条件
引进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身份,认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行动,行为端正,表现良好。
需符合工作职位对学历(学位)、从业经历、专业领域、任职条件、职业(执业)认证及操作能力的各项标准,并且必须满足这些方面的具体规定。
3.具有较高的医疗水平和较强的学术发展潜力;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相关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从事过职业活动的人员,需要确保之前未曾犯下严重的职业错误或疏漏,并且没有涉及党纪政纪、职业道德方面的不良记录,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资质的审核,通常由接收机构依据申请者的学术背景、资格等级或执业认证、具体担任的职务以及有影响力的学术成果等要素进行整体评估。
对政治素养和道德水准的规定,参照公务员选拔审查的流程来执行。
对个人身体状况的标准,需经授权的医学检查单位审核,按照当前选拔国家工作人员时身体检查的流程执行。
(四)岗位待遇
新进职员归入公共机构备案岗位范畴,采用雇佣制进行管理,可获取国家设定的公共机构人员相应薪酬与福利。
该岗位的聘用由接收单位依据自身可招聘名额和应聘者具体状况,参照单位内部聘用规则来实施。
三、引进工作安排
(一)实施时间
新机构通常在公布招聘消息后的第十四天开始,依据整体工作安排、人员需求紧急程度以及报名者资格达标数量,分阶段安排测试与评估,直到相关职位最终确定录用对象。
符合规定执行招聘的岗位,招聘单位统一公布的岗位空缺信息在2025年期间有效,并且会在2025年8月进行集中调整。如果经过测试和评估,招聘单位觉得某些岗位的现有人员无法满足工作要求,或者选定的候选人不能按时加入,那么这些岗位将保持空缺,继续进行招募工作。
招聘机构会在统一公布招聘消息后,在各个招聘单位官网的指定板块公布各自招聘的相关信息,详细说明具体流程、条件以及分阶段的招聘计划,并且会及时发布招聘动态,供应聘人员了解。
(二)报名办法
所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求职者,都可以从招聘信息发布开始,在整个招聘执行期间,依照招聘机构规定的报名途径,提交必需的报名文件,申请那些还有空缺的职位。申请可以同时涉及本人具备资格的所有机构、职位。
应聘者需将个人简历发送至引进单位邮箱进行报名,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单位-岗位-姓名-学历”。若需了解引进岗位的相关信息,应聘者可查阅《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医疗卫生单位2025年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计划表》,表中提供了岗位相关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应聘者需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提交符合职位条件的资料,包括近些年有代表性的学术成果、科研记录、荣誉表彰和文献收录引用的凭证,还有个人身份证明、学习经历证明、专业资格证明和职务资格证明等,具体要求以用人单位的指示为准。
(三)资格审核
用人单位会依据各职位的实际用人需要和符合资格的报名人数,适时商讨并决定针对特定职位的考试、考核方案,然后迅速告知应聘者。
审查身份条件在选拔全过程都有效,任何步骤若发现个人条件不达标,只要核实清楚,必定取消参选资格。
考试考核人数可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四)考试考核
引进单位主要通过考试、考核的方式择优确定初步人选。
考核主要运用面试、专业技能检测等手段,例如结构化面谈、述职、实操演练等,这些方法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组合实施。针对报名资格达标但人数过多的职位,若有必要,会先进行筛选以减少面试候选人数量,届时可能会设置笔试环节,不过这种测试通常只作为遴选面试者的参考标准。
评估工作涉及多个方面,包括对工作成果的衡量,对个人能力的检测,对实践活动的评价,通过同行意见的参考,以及对学习经历、职业领域、研究经历和职业经验的比较和判断。
(五)体检、考察
该项检查由接收方安排执行。若应聘者目前仍在职,需在检查开始前提交其工作单位允许参与此次选拔的正式文件,若未按时提交,则视为退出。
引进单位成立考察小组,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进行综合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相关工作的办法进行。
(六)公示、聘用
用人单位依据考核、检测、评定结果选定应聘者,相关名单会在录用机构、主管机关及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上公布七天。公示期满后,若无人提出异议,或反映情况核实后不影响录用的,用人单位将依照规定完成入职和任用流程。
受聘者需与接收单位缔结公务雇佣协议,同时明确设定考察期。考察期结束后,经评定达标者,获得正式录用资格;未达标准者,终止雇佣关系。
应聘者若没能在规定期限内获得学历证明或学位证明(包括认证文件),或者没有依照与招聘单位商定的日期前来报到,都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获得录用的机会。
四、纪律与监督
此次选拔的相关资讯会在温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以及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发布,供应聘者查阅并接受社会监督。具体到诸如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后续环节的通知和信息,通常由用人单位在其官方网站自行公布,应聘者需要特别注意并主动关注。
对于引进项目及有关资讯存有不同看法的,请于公告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以下监管单位提出,以便尽快展开商讨并作出应对。
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组织人事部门,可以联系的电话是0577-88938550,或者88580160。
对于应聘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情形,其认定及后续处置,需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相关条款实施。
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受市纪委市监委委派介入此次选聘活动,负责实施监督任务,联系电话是0577-88580090。
五、其他事项
有关本次引进工作具体问题,可向引进单位直接咨询。
发布于:2025-09-09,除非注明,否则均为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