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北京废止相关通知,个人补缴截止6月30日,线上申请看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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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一项消息,从2020年7月1日开始,北京市先前发布的《关于城镇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将不再有效,北京市本地居民申请个人补缴将停止受理。个人申请补缴的最终期限是2020年6月30日。
市人社局发出通知,现阶段不必前往区级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相关事务,符合条件的个人可在6月22日至6月30日这个时段,先利用市人社局官方网站、“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或手机应用程序的“个人养老保险费补缴申请”功能提交线上申请,务必填写好个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资料,若超过期限还没有提出申请,将不再接受处理。
网上提交申请成功之后,申请人须在2020年9月30日之前递交补充申请材料,前往档案存放地或户籍地公共服务机构完成补缴流程,若超期未办理,则视为不再要求补缴。7月1日至9月30日这段时间里,公共服务机构将依据网上申请成功的名单,审查并办理申请人递交的补缴养老保险的文件。
符合北京市补缴资格的人员,需满足北京户籍且拥有档案条件。区级公共服务机构以个人方式委托档案管理的北京户籍人员,若在1992年10月至2011年6月间,因不同缘由未缴纳养老保险或存在缴费间断,均可申请补缴。北京农村户籍、无档案人员以及非本地户籍的参保者,均无权申请补缴。(记者 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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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5-09-24,除非注明,否则均为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