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泰籍外地工作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回新泰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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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针对本市具体情况,旨在更优服务在外地工作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回新泰就业,现将相关安排公布如下。
一、实施范围
新泰人,包括祖籍或以前户口所在地为新泰的,他们在其他地方担任公职或从事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他们在新泰长期工作和居住,并且拥有新泰的常住户籍,但是配偶或父母(或岳父母、公婆)在新泰定居,户口也在此地。
涉及科级及以下级别的公务员,以及事业单位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七级及以下职位的人员;事业单位不包括那些经费自理的单位。
二、基本条件
年龄通常不超过三十五岁,但紧急短缺的专业人才、具备副高级以上资格的专业人士,以及表现极为突出者,年龄限制可以适当放宽到四十岁。
需要大学本科或以上学位,并且有五年以上的职业经验,如果职位有指定的任职期限,则必须满足该期限要求,如果职位有规定的最短服务时间,则必须达到这个最短服务时间。
进入政府部门工作的人员,需要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的各项要求,并且已经完成了公务员的注册登记手续。
进入各种学校或者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等地方的人员,需要持有对应的教师从业资格证明,或者医疗执业资格证明。
5.历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
6.招商、园区、金融等领域急需专业人才优先。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调出单位同意调出。
9.符合拟任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自愿接受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
犯罪记录在案的,不可以调动;公职或学籍被革除的,不可以调动,被立案调查且结论未出的,不可以调动,处分期内或影响期内,不可以调动,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也不可以调动。
三、安置原则
依照任务安排和机构职位空缺状况,进行针对性安排或整体性调配,通常不调整其人员编制属性。
四、办理程序
个人可以提出申请,满足要求的人员需将个人资料和相关凭证,按照一定顺序整理,合并成一个PDF文件,然后利用电子邮件发送(原始文件和复制件在单位进行考察时当面递交)。要递交的文件包括:一份填写齐全的报名表,见附件1;一份个人书面请求;身份证件;全日制学习经历及学位证明;户口本;资格证书;当地机构编制单位开具的在岗证明,见附件2;档案审核及任用审批表格。这些材料要分别发送至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市委编办、市人社局的电子邮箱地址。
(二)资格初步审查,由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市委编办以及市人社局共同负责,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和市人社局负责审查报名者的年龄、学历、身份、年度考核结果、工作经历以及资格条件等基本报名信息,市委编办则负责审核提交的在编证明材料。
制定计划,参照年度人员配置方案,结合各机构编制空缺状况,遵循安置规范,市委编办为初审通过者拟定人员配置方案,依照流程审批。若申请转入者超出年度人员配置方案,且相关机构编制不足,用人单位将选拔优秀者录用。
考察工作由接收单位党组织负责安排,先对通过初步审核的人员进行面谈,面谈过关者需前往原单位进行实地走访并核对个人资料,最终汇总考察情况形成完整评估报告。
(五)办理调动。综合考察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
五、有关要求
符合资格的人士,务必在2020年5月31日这个日期之前,利用电子邮件的方式,递交必要的文件,以便完成登记手续。
本通告的说明权归属新泰市委组织部(新泰市公务员局)、新泰市委编办以及新泰市人社局。
联系方式:
1.中共新泰市委组织部(新泰市公务员局)公务员管理科
电话:0538-7251787
邮箱:xtzzbgbyk@126.com
2.中共新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检查科
电话:0538-7212310
邮箱:xtbbjdjc@163.com
3.新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电话:0538-7218656
邮箱:xtrsjdd@163.com
中共新泰市委组织部(新泰市公务员局)
中共新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新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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