垣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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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垣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招聘公益岗位人员的公告(5)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落实就业援助相关规定,切实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垣曲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我局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积极开发岗位,招聘公益性员工。性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实行公开招聘、双向选拔。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守纪律、法律;
2、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
3、垣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未享受公益性就业政策的人员。
三、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
凡在本省有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有劳动能力、愿意劳动,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失业人员,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一)老年失业人员:女性40岁以上、男性50岁以上、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或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金6个月以上的失业人员;
(二)低保人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失业登记1年以上的人员;
(三)残疾失业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并办理失业登记1年以上的;
(四)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愿意劳动的家庭成员,登记为失业人员。每个零就业家庭只能有一个人可以申请认可;
(五)被征地农民:因政府统一征用农村集体土地而失去全部土地,并已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
(六)就业困难退役军人:退出现役并办理失业登记1年以上的;
(七)长期失业人员:自最近一次失业登记以来连续失业2年以上的人员;
(八)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全日制大专(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毕业后一年未就业且失业登记一年以上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针对城乡居民、农村脱贫人员(含脱贫监测人员)和残疾人;
(九)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4. 识别过程
本人提出申请→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初步审核(7个工作日内公示)→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审核→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
五、报名、认证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1日-2024年12月31日
地点:垣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南侧
2、认定时间:2024年10月21日-2024年12月31日
表彰地点:垣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519办公室)
发布于:2024-10-19,除非注明,否则均为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