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社局及劳务派遣单位:关于劳务派遣管理相关事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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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务派遣管理员)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到了2022年,劳务派遣管理员被正式纳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其职业编号为4-07-03-06。该职业共分为四个等级,具体包括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以及一级/高级技师。为打造一支专业规范化的劳务派遣工作人员队伍,促使劳务派遣企业依照法律法规进行业务运营,规范其经营活动,增强服务对象单位的专业化服务水平,促使企业依法合规使用派遣工,保障派遣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务派遣市场的健康有序增长,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现就加强劳务派遣管理师职业技能培训与评定工作作出如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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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劳务派遣业务项目的开发、运营、风险控制以及派遣员工和用工单位服务的管理人员,以及使用被派遣劳动力的用工单位的相关管理人员,均可以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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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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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财税管理等领域所需的专业知识,以及与这些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涵盖了诸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众多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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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参考学时
四级/中级工需达到140个标准学时,而三级/高级工则需完成120个标准学时;二级/技师需要完成100个标准学时,一级/高技师则不少于80个标准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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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形式
由那些具备劳务派遣管理员职业技能培训资格的机构,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模式,来组织并实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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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方式
参与评估的人员需满足《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规定的申报要求,以及该职业类别现行的国家职业标准中关于学历和职业专业等方面的要求。评价活动将由具备劳务派遣管理员职业技能评价资格的社会培训机构负责组织。评价过程包括理论知识的考试、技能的测评以及全面的综合评审,采用多种方法和形式。理论知识测试主要通过笔试和机考等形式展开,重点评估从业者对本行业所需掌握的基础知识和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技能测试则主要借助现场操作和模拟操作等手段实施,着重考察从业者所应具备的职业技能水平;而综合评审则主要针对技师及高级技师,通过审阅材料、答辩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的评议和审核。理论知识测试、技能评定以及全面评估均采用百分计分方式,凡得分在60分(含)及以上的考生均视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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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要求
各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需主动推动并指导,激励所辖区域内劳务派遣机构的工作人员投身于劳务派遣管理员职业技能的培训与评估,以提升服务质量。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积极与具备劳务派遣管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及评价资格的机构建立联系,并指导它们适时开展专题培训。此举旨在为从业人员争取更优惠的培训费用和更卓越的服务。此外,及时收集本辖区参训及评价通过的人员信息,为提升劳务派遣管理服务水平奠定坚实基础。符合条件的区域应当适时举办劳务派遣技能竞赛,同时将积累的相关经验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推广,待条件达到一定程度后,再全市范围内全面展开。
(三)在劳务派遣机构较为集中的区域,可以尝试实施分级管理制度,将持有劳务派遣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从业人员数量等因素纳入分级管理的评价标准之中,以便为用工单位在挑选劳务派遣机构时提供更优的选择依据。
各区的人社局需迅速上报劳务派遣管理员培训与评估的开展情况,包括年度内参与培训及评估的人数,一并提交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部门。
附件一:关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劳务派遣管理人员)的国家职业技能规范(2020年版)
截至2024年8月,持有劳务派遣管理员职业技能培训资格的机构名录
截至2024年8月,拥有劳务派遣管理员职业技能评估资格的社会培训机构名录如下: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 年 11 月 21 日
发布于:2025-05-12,除非注明,否则均为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