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2025年度高层次人才(博士)招聘公告

博主:adminadmin 2025-05-29 09:13:23 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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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顺利推进我校2025年度高层次人才博士)的公开选拔工作,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以及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的相关规定,现将以下事项予以公布: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引才。

(二)坚持全面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主管部门

(招聘人数)

招聘单位

岗位名称

岗位

代码

拟聘

人数

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专业

学历

学位

年龄

安徽省商务厅(8人)

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

专业技术

2025075

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

研究生

博士

40周岁

以下

2025076

数学、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

研究生

博士

40周岁

以下

2025077

机械工程类、电气工程类

研究生

博士

40周岁

以下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爱岗敬业,具有创新和奉献精神;

具备优良的品质,专业基础稳固扎实。在学术领域拥有较高造诣,对专业领域的最新进展和现状了如指掌,并在本专业或相关领域取得了一定的教学、科研或学术上的成就。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的要求;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在岗位要求中,关于“年龄限制”一项,规定为“不超过40岁”,即指1984年5月1日及此之后出生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在各类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过程中,若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而其违纪行为被记录在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中,并且该记录尚未达到规定的期限。

曾经因犯罪行为而遭受过刑事制裁的个人,以及那些曾被剥夺公职的人员,还有那些党纪政纪处分尚未结束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以及那些正处于刑事制裁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且尚未得出结论的人。

依据国家及省级的相关规定,那些仍在规定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正式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7.有学术不端行为和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

法律明文规定,除特定情形外,禁止其他人员参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报考或聘用。

应聘者不得申请那些一旦被录用,便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规定情形的职位。

四、报名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商务厅以及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等机构共同发布了招聘信息。自公告发布之日至岗位招满,这段时间内接受报名。

应聘者需填写《2025年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id_1056484643]

(三)提供能代表其学术水平的代表性成果。具体涵盖:著作目录需详列作者排序、是否为通讯作者、论文题目、发表期刊或会议名称,以及书籍目录需注明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及个人撰写部分;同时,还需提供主要具有代表性的论著以及由专业机构提供的论文收录与引用证明;此外,还包括主持完成的项目列表(含项目名称、执行时间、研究主题、个人贡献、项目来源及资金情况);最后,列出重要的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等级、获奖年份、个人排名及获奖证书)。

请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ahgjswrsc@126.com,邮件主题需按照“应聘高层次人才+您的姓名+您的专业+您的毕业院校”的格式设置。请注意,所有电子文件在压缩后体积应不超过200MB。

五、资格审查

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的组织人事处联合教务处以及相关二级学院,对报名者的材料进行及时审查。对于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组织人事处将通知他们资格初审的结果。同时,在专业测试之前,这些人员还需接受资格复审。具体的时间和地点将另外进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需提交报名表格、个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明、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文件,以及专业成就的原件及副本。对于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工作人员,还需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文件。通过资格复审的求职者,将由学院颁发专业考试通知,对于不符合报考资格要求或未按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剥夺其报考资格。

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2025年度高层次人才(博士)招聘公告

在招聘工作的每一个阶段,资格审查始终是关键环节。一旦在招聘流程的任何步骤中,发现存在违规违纪行为、资料缺失、提供虚假信息,或者应聘者的条件不符合岗位需求时,将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或对其解除聘用。

六、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经过资格复核的求职者将进入专业考核阶段,该阶段包含试讲和学术评估两部分。考核的顺序将通过现场抽签来决定。

试讲环节旨在对教学能力进行评估,参与者需依据自己的专业领域和研究方向挑选课题进行演示,这一过程主要评估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深度、教学基础素养,以及达成教学目标、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技巧的能力,每位参与者的试讲时长限定为15分钟。

学术评估的核心在于检验应聘者执行该职位所需的专业技能,以及他们在综合分析、逻辑推理、职业判断、问题解决和语言表述等方面的能力。此评估通过PPT形式进行学术展示和问答环节来完成,其中学术展示环节持续10分钟,问答环节则占用5分钟,总计每位应聘者的评估时间为15分钟。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专业测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外告知。参与专业测试的应试者需携带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及专业测试通知书(均需出示原件),并需按时抵达指定场所参加测试。对于未能按时到场者,将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三)考官组设立及构成

专业测试的评估任务组建了一个评审小组,该小组由七位评审员构成,其中至少有四位是外部聘请的专家。

(四)专业测试评分方式

试讲及学术评价的评分均以百分制为标准,依据七位评委所给出的分数,剔除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得出的平均分即为考生的最终成绩。该平均分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而小数点后第三位则需进行四舍五入处理。试讲和学术评价的成绩将在现场进行评定并即时公布。

(五)考试最终成绩合成

专业测试的试讲部分和学术评价部分的成绩上限均为100分,最终评定成绩是通过将试讲成绩的50%与学术评价成绩的50%相加得出。在计算过程中,试讲和学术评价的成绩需分别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而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则需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最终评定成绩由两部分组成,即试讲表现得分与学术评估得分,这两项得分各自占总成绩的一半,计算方法为:试讲得分乘以0.5,学术评价得分同样乘以0.5,二者相加即为学生的最终成绩。

设定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对于未能达到这一最低分数线的应聘者,将不会获得参加体检和考察的资格。

专业测试的最终成绩和排名将在测试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通过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的官方网站进行公布。

依据招聘名额及应聘者专业测试的最终得分,需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同等选取体检和考察的对象。若成绩相同,则根据学术评估成绩、试讲成绩的得分高低依次排序,若上述成绩也相同,则需进行加试,具体的加试方案将另行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以及国家公务员局发布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相关内容的通告》(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卫生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选拔工作人员体检流程的函》(皖人社秘〔2013〕208号),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负责在合肥市一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且体检费用需由应试者自行承担。

考察工作需依据拟聘岗位的能力和素质标准,通过多样化的方式,全方位地了解和把握被考察者在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水平、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岗位适应性等方面的状况,以及他们在学习、工作和报考过程中的表现。此外,还需核实被考察者是否满足报考资格要求,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报考情形。通过运用工作平台进行信息检索(检索平台系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区)、开展个别访谈、与被考察者进行面对面交流等多种途径,全面掌握被考察者的信用状况。若在考察结束阶段,被考察者仍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则考察结果将不予通过;依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若在查询过程中发现存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或《关于实施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所规定的相关情形,则考察结果同样不予通过;若查询结果显示被考察者已失去教师资格或正处于教师资格被撤销的期限内,考察结果亦将不予通过。

对于体检或考察环节出现空缺的职位,需依照既定流程和时间要求,在相同岗位的应聘者中,依据考试的最后成绩,从高到低进行等额的补充,补充次数每个岗位最多不超过两次。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之后,将不再进行进一步的递补。

八、公示

对经过体检和考察均符合要求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安徽省商务厅和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的官方网站上公布,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九、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未对聘用造成影响,相关拟聘用人员资料将依程序上报省商务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再上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对于那些违反了公开选拔规则,或者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相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等证明文件(对于持有海外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生,必须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官方《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的求职者,还有那些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入职的员工,学校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选拔的相关规定,剥夺他们的聘用资格。

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的相关规定,学校需与受聘者签署事业单位的聘用协议,以明确双方的人事关系。新聘用的员工需经历试用期,该期限是聘用合同的一部分。试用期结束后,若表现合格,员工将被正式录用;若不合格,聘用关系将被终止。员工的薪酬福利将依照国家及省里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有关事宜

招聘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若与原单位发生合同或经济方面的争议,需由个人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依据《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实施条例》的规定执行。

招聘的精英人才在任职期间将接受期限目标评估,并需签署劳动合同及高层次人才协议。

十一、工作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商务厅的指导与监督下进行。我校依据安徽省人事考试的相关规则以及保密、回避等规定,对招聘工作进行了周密的组织。同时,省商务厅机关纪委和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纪委对整个过程进行了全程监督,并确保了社会及相关部门的监督得以有效实施。

本公告未对相关事项作出具体规定,相关事宜应遵循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指导。对于未明确的事项,组织人事处将承担解释的责任。

政策咨询热线:尚老师电话号码为0551-66319727,程老师电话号码为0551-66319894。

纪检监督电话:0551-66319889

上述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现予通告。 附件包括:2025年度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优秀人才所使用的报名表格——2025年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来源(附件报名表下载地址):

该网页为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发布,专门针对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的信息,详细内容可通过以下链接查阅:https://hrss.ah.gov.cn/zxzx/ztzl/ahssydwgkzp/80767264.html。

为顺利完成我校2025年度高技能人才的公开选拔招聘任务,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以及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予以公布: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引才。

(二)坚持全面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主管部门

(招聘人数)

招聘单位

岗位名称

岗位

代码

拟聘

人数

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专业

学历

学位

年龄

其他

安徽省商务厅(1人)

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

专业技术

2025078

机械类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40周岁

以下

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2025年度高层次人才(博士)招聘公告

担任高技能人才岗位的人员,需满足《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高技能人才标准》的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同时,还需契合《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编制周转池制度工作实施方案》中所规定的相应人才标准(具体见附件2)。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爱岗敬业,具有创新和奉献精神;

具备优秀的品德,同时拥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教育背景、学术学位、工作经验以及必要的专业技能等资质。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的要求;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岗位中“年龄条件”中“40周岁以下”为“1984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有学术不端行为和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报名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商务厅以及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等官方平台已公布招聘信息。报名期限自公告发布当天开始计算,直至相关岗位招满为止。

应聘者需填写《2025年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3)。请提交个人信息,内容涵盖个人履历、身份证件、学历及学位证明(对于持有海外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需附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正式《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关职业资格及技能等级的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聘任文件,以及重要的社会兼职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三)提供能代表其学术水平的代表性成果。具体包括:论著目录(论文目录应包括作者排名、是否通讯作者、题目、期刊或会议名称,著作目录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主要代表性论著和由专业机构出具的论文被收录和引用的检索证明;主持完成的科研项目清单(包括项目名称、起止时间、研究内容、本人作用、项目来源和经费);重要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

请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以PDF格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ahgjswrsc@126.com,邮件主题需按照“应聘高技能人才_姓名_专业_毕业院校”的格式编写。请注意,所有电子文件在压缩后体积需控制在200MB以下。

五、资格审查

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会同教务处和相关二级学院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及时审核,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由组织人事处告知其资格初审结果,并在专业测试前对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以及专业成果等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学院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予以解聘。

六、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经过资格复核的求职者将进入专业考核阶段,该阶段包含授课演示和技能测评两部分。考核的具体流程将通过现场抽签来决定顺序。

试  讲:试讲主要为教学能力测试,应聘人员根据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自选题目进行试讲,试讲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水平、教学基本素质以及实现教学目的、掌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方法的能力,试讲时间为每人15分钟。

技能测试着重评估应聘者是否具备执行本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实际操作技巧以及处理现实问题的能力。这涵盖了汽车生产、维修、检测以及故障诊断等关键技能,并着重对其动手操作技能、遵循规范作业的意识、问题分析和解决能力进行综合评估。本考核采用实际操作与技艺答辩相结合的模式进行,其中实操环节持续30分钟,技艺答辩部分则占用10分钟,整体时长总计为每位考生40分钟。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专业测试通知书(均为原件)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专业测试。未按时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官组设立及构成

专业测试考核工作成立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外聘考官不少于4名。

(四)专业测试评分方式

试讲和技能测试的评分均采用百分制,成绩的评定基于7位考官给出的分数。在计算时,会剔除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剩余分数的平均值作为考生的最终成绩。该平均成绩的精确度达到小数点后两位,对于小数点后第三位的数值,则进行四舍五入处理。试讲和技能测试的成绩会在现场进行评定并即时公布。

(五)考试最终成绩合成

专业测试的试讲部分和技能测试部分,各自满分为100分。最终评定成绩时,试讲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各占一半比重,合并计算。在计算过程中,试讲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均需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对于小数点后第三位的数值,则需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最终成绩的确定方法是将试讲成绩乘以0.5,再将技能测试成绩也乘以0.5,最后将这两个结果相加。

2.提前设定岗位专业测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3.专业测试最终成绩及排名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依据招聘名额和应聘者专业测试的最后得分,需依照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同等数额地选定体检和考察的候选人(若最终得分相同,则根据技能测试和试讲成绩的得分来决定优先级,若各项成绩完全一致,则需进行加试,具体加试方案将另行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相关规定,体检由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统一组织在合肥市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能力素质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通过工作平台查询(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信用情况,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经查询发现有丧失教师资格信息和在撤销教师资格期限内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徽省商务厅、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九、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程序将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报省商务厅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具有海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正式《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聘人员,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学校将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进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其待遇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十、工作监督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商务厅指导监督下,由我校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严密组织实施,省商务厅机关纪委和安徽国际商务职业学院纪委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本公告未规定的事项,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尚老师0551-66319727、程老师0551-66319894

纪检监督电话:0551-66319889

上述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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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5-05-29,除非注明,否则均为优享生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