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辽宁省事业单位招聘笔试阅卷结束,资格审查公告发布

博主:adminadmin 2025-06-03 09:19:53 530

温馨提示:这篇文章已超过372天没有更新,请注意相关的内容是否还可用!

2025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针对社会公众的统一招聘笔试评卷环节已圆满落幕。依照《辽宁省事业单位2025年面向社会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相关规定,现就资格审查(复审)的相关事宜予以公布:

一、资格审查(复审)人员的确定

依据招聘方案及面试名额与应聘人数1比2的比例,我们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照笔试分数由高至低的排列,选定各岗位的面试候选人。若最后一位面试候选人的笔试分数与其他人相同,则这些分数并列者将一同参与面试。招聘单位将对入选面试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复检),具体名单请参考附件1。

面试前,若因应聘者主动放弃、资格审核不达标或存在欺诈行为导致面试资格被剥夺,以及其他因素导致岗位出现空缺,将进行人员递补。按照惯例,递补工作应在资格审查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如果面试名单已经公布,而递补的面试者名单来不及公布,则无需再行公布,招聘单位需向其他已进入该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解释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二、资格审查(复审)安排

(一)时间安排

5月27日上午9:00

(二)资格审查地点

综合管理类(A类)岗位、医疗卫生(E类)岗位:

位于鞍山市千山区,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具体位置是二楼的会议室,地址详为鞍山市铁西区同兴街16号。

联系电话:0412-8780075

中小学教师类(D类)岗位:

地点:鞍山市千山区教育局一楼会议室(千山区旧堡路158号)

联系电话:0412-2313357

(三)资格审查(复审)内容

1.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3份;

2025年辽宁省事业单位招聘笔试阅卷结束,资格审查公告发布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

请携带笔试准考证的正本以及两份副本;您可以通过访问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或点击指定链接http://zp.cpta.com.cn/tyzpwb/?examid=dEdI来打印准考证及报名表。

本科及研究生阶段,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两份;归国留学人员须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两份;对于2025年毕业但尚未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考生,必须提交由就读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该证明中必须明确显示学历级别、专业(应与毕业证上相同)等相关信息。

请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下载并打印两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两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访问链接:http://www.chsi.com.cn)。

2023年及2024年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以应届生身份报考,需提交未就业证明和未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各两份。档案若仍存于毕业学校,则需由该校的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提供;若档案已移交至县(市、区)级或更高层级的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旗下的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则出具证明的应为相应的档案管理部门。

报名所需具备初级或更高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职称、护士执业资格及注册证书、医生执业资格及医师执业证书,以及教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正本和两份副本。

应聘该岗位且系中共党员者,必须由其目前党组织关系所在的单位党组织提供党员身份认证(见附件4),同时需附上党组织公章的副本两份。

应聘岗位需满足“工作经验”条件者,需提交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劳动合同、任职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认证(需两名职员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需要注意的是,应届生在校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活动,不作为工作经验计算。

报考者需提交工作单位出具的准许报考的文件(附件2),若是已离职,则可提供离职证明。若确实存在难以获取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情况,在招聘单位认可后,可在体检和考察阶段另行提供。

※注:1.请考生在报名登记表上留2个联系手机号。

上述第6、7、8、9、10项系特定职位的具体规定,考生需详阅《辽宁省事业单位2025年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的附件1,即《2025年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请根据您所报考的具体岗位,准备相应的证明文件。同时,将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和相关证明资料各准备两份,并按顺序整理成册。

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前10分钟抵达指定地点(详见附件1),如因特殊情况无法亲自到场,可请他人代为审查。若选择委托他人,除须提供考生资格审查所需的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出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一份由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证明。

2025年辽宁省事业单位招聘笔试阅卷结束,资格审查公告发布

考生需对自己报考信息的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对于不符合报考资格标准、关键信息失实或存在欺诈行为的考生,一旦核实,将立即剥夺其面试及应聘的资格,并对其相关情况进行记录。

考生在参加资格审查过程中所需承担的餐饮、住宿以及交通费用需自行负责,敬请考生提前规划好行程路线,同时务必重视个人安全。

三、其他事项

请密切留意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千山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公布的各种资讯,同时确保您的手机通讯畅通无阻。

附件一:2025年度辽宁省事业单位统一向社会公开选拔的鞍山市千山区事业单位面试(资格复核)入围者名单。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式样)

附件3:工作经历证明(式样)

附件4:党员身份证明(式样)

鞍山市千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16日

微信扫一扫
The End

发布于:2025-06-03,除非注明,否则均为优享生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