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2024年9月21日)
温馨提示:这篇文章已超过352天没有更新,请注意相关的内容是否还可用!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相关建议
(2024年9月21日)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框架下的现代企业制度,构成了这一制度体系的关键部分。为了执行党中央关于深化和完善我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战略安排,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支持与批准下,特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总体要求
以国家领导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深入执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准确地贯彻新发展理念,秉持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定不移地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以坚持和强化党的领导为核心,以产权明晰、权责分明、政企分离、管理规范为基石,以优化公司治理为关键,以改革创新为驱动力,弘扬企业家精神,着力打造更多世界级企业,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动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的伟大事业提供坚强保障。
在工作中,必须:坚决维护党的全面领导,毫不动摇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党的组织和工作全面覆盖,并不断优化党组织发挥作用的制度与机制。同时,要始终坚持和贯彻“两个毫不动摇”的原则,推动不同所有制经济之间优势互补,共同进步,并充分调动各类企业的内在动力和创新能力。秉持制度构建推动进步,消除体制与机制上的障碍,促进公司治理架构和组织形式的革新,健全企业规章制度,并扶持与引导不同类型企业提升资源要素的使用效率和管理能力。同时,坚持分类指导与全面推动相结合,针对企业规模、成长阶段、产权属性等因素进行差异化策略实施,培育出更具生机、弹性和竞争力的现代企业。
我们的核心任务是,在约5年时间内,促使符合条件的企业普遍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切合实际需求、满足发展需求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同时,全面加强企业党的建设,使治理结构更加完善,市场化运营机制更加成熟,科学管理水平显著提升;进而充分发挥企业在推动自主创新、支持产业升级、承担社会责任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至2035年,我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将愈发健全,企业整体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从而为加速打造世界级一流企业打下坚实的基石。
二、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
(一)需进一步完善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制度与机制。明确党委(党组)在讨论和决策重大事项时的职责范围,同时提升其前期研究讨论的质效。积极寻求将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与市场机制作用有效融合的可行途径。
(二)需强化对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工作的加强和优化。确保企业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保障各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推动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实际情况,构建并完善党组织与企业管理层之间共同学习、交流协商以及深入恳谈等多种工作机制。同时,指导民营企业加强党员队伍的建设。
三、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三)完善企业产权体系。维护企业作为独立法人所拥有的财产权益,构建归属明确、结构均衡、流转便捷的企业产权体系。国有企业在明确功能定位的基础上,需逐步调整和优化股权配置,以实现股权结构多样化、股东行为规范化、内部约束有力、运营高效灵活的目标。同时,倡导民营企业建立简洁、明确、易于透明的股权架构。
(四)需对国有企业公司治理进行优化。需加速构建权责明确、透明公开、运作协调、制衡有力的治理体系,并加强公司章程在治理体系中的根本地位。党委(党组)需充分发挥其引领方向、掌控全局、确保执行的领导职能。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应依据出资比例和章程规定行使表决权,不得越界干预企业的日常运营。董事会承担制定战略、作出决策、防范风险的职责,促使集团总部在授权放权与逐步分门别类执行子企业董事会职权方面实现无缝对接,并规范执行董事会向管理层授权的相关制度。同时,优化外部董事的评价和激励约束体系,确保外部董事享有充分的信息知情权、表决权、监督权以及建议权。管理层则致力于谋划经营、确保执行、强化管理,全面推行任期制和契约式管理。支持国有企业在借鉴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度及合同管理模式的基础上,更广泛地、按层次和类别具体实施管理人员的经营管理工作职责。
(五)积极推动民营企业改善企业法人治理。倡导民营企业依据自身状况,采纳合伙制、公司制等多样化的组织形态,健全内部治理机制,编制规范的规章制度,确保规章制度与出资协议的相符性,规范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同时,支持并引导民营企业优化治理结构和管理体系,激励具备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健全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支持家族企业采纳创新的经营管理方式、优化组织架构、塑造企业文化,并逐步构建起符合现代企业要求的制度体系。
(六)资本市场在优化公司治理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需加强控股股东对公司的诚信责任,并鼓励上市公司吸纳持股比例超过5%的机构投资者,使其成为积极的股东。同时,严格执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设立由独立董事多数组成审计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此外,还需完善上市公司治理领域的信息披露制度,以推动决策管理科学性的提升。
四、提升企业科学管理水平
(七)加强战略管理力度。指导企业科学构建适应新发展格局的战略规划和布局,提升资源整合能力。加强战略规划与年度计划、投资方案、财务预算、任期绩效评估、年度绩效评估等环节的协同。引导企业以战略为指导,明确核心业务,推动技术、人才、资金等要素向核心业务集聚,避免盲目多元化、无序化扩张。
(八)加强内部管理机制。积极促进集团总部对下属企业进行管理体系与关联交易管理的指导。提倡企业设立独立内部控制和法务部门,以提高管理效能。同时,指导民营企业建立健全内部反腐机制,构建严格的审计监督体系及财务会计制度。
(九)加强风险管理。国有企业的集团需要构建完善的多级风险预警及应对措施体系,以预防国内外投资与经营可能面临的风险。同时,倡导民营企业设立内部风险防控与预警系统,并将风险防控的相关要求贯穿于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之中。
(十)加强科学民主化的企业管理。倡导企业实施全面的预算控制和全体员工的绩效评估,合理优化管理层和法人机构的层级结构,促进数字化技术与企业生产运营管理的深度结合。在保障安全的基础上,提升企业数据管理和数据流通应用的水平,促进数据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核心的企业民主管理机制,持续坚持并优化职工董事制度。强化工会等团体组织的职能,大力推广工资集体谈判机制,并构建与企业实际情况相契合、易于实施的集体谈判体系。
五、健全企业激励创新制度
(十一)致力于构建创新型企业的组织架构。积极引导企业引入或共同设立若干新型研发机构、技术转移服务实体,推进协同创新项目的合作。促进大型企业优化采购规范、提高技术规范、促进供应链的互联互通,并向中小微企业共享创新资源、给予技术指导和转化支持。倡导企业进行创新和创业活动,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十二)强化创新资源的高效分配体系。优化企业人才引进与培养体系,建立企业与高等教育机构、科研机构科研人员之间的双向交流机制。改进企业技术成果转化管理体系,鼓励行业龙头企业为中小企业提供理念验证、小规模试验、检测认证等技术服务。推进国有企业所属科研院所的改制工作,依照规定实施职务科技成果授权改革试点。金融机构应充分利用自身特色,致力于打造一系列与科技型公司轻资产属性相契合的金融产品。
完善以创新为导向的激励体系,激发企业致力于长期价值生成,授予项目团队充分的自主决策权,并通过多种手段增强激励效果。同时,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设立知识产权运营机构。
六、建立健全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文化体系
(十四)致力于优化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框架。积极倡导将企业社会责任的观念贯穿于生产与经营的全过程,促使企业依法合规运营,坚守诚信原则。同时,鼓励企业在推动绿色发展、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参与社会公益、传承文化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贡献力量。
(十五)需优化企业收入分配体系。促进企业形成工资合理增长的机制,构建一套科学合理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评估体系,确保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合理性。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实施工资总额预算周期管理。强化国有企业领导层薪酬改革成效,科学设定并严格管理国企不同层级领导者的薪酬、津贴及补贴。促进上市公司实施长期激励机制,确立稳定且持续的现金分红策略。
(十六)着力塑造卓越的企业文化。倡导企业将诚信为本、义利兼顾、恪守正道、勇于创新等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核心理念,应用于企业管理的各个方面,并渗透到公司治理之中。激励企业成为爱国爱岗、遵纪守法、勇于创业、不断创新、积极回馈社会的楷模。推动企业将文化建设贯穿于战略规划、生产运营、员工教育、绩效考核等整个流程。鼓励企业、行业组织以及商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携手,共同促进现代企业管理理论的健全与发展。同时,致力于塑造我国企业的良好形象,并努力提升和扩大民族品牌的实力与影响力。
七、优化企业综合监管和服务体系
完善企业综合监管机制,强化跨部门对企业运营的协同监管,确保监管政策和制度的稳定性和前瞻性,同时提高监管的信息化程度。完善企业信用承诺体系,推动依据信用等级进行差异化监管。加强金融监管体系,设立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间的“安全屏障”,加强资本充足性监控及企业治理监管,严格把控流动性风险,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全面并表管理,严格规范和约束股东行为。同时,坚决防范和打击企业财务造假行为。
(十八)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体系的建设。以资本管理为核心,提升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能力。明确国有企业的职能定位和分类指导,推进分类授权和放权,改进分类监管和考核机制,促使国有企业更加重视自身的内在价值和长远价值。同时,增强国有企业在经营和投资方面的责任感和约束力。
(十九)需进一步完善企业服务体系。对涉企经营许可改革进行分类推进。改进市场准入制度,优化企业退出市场的相关机制,如注销流程,以促进地区及行业内涉企政策、标准、规则的协调与统一。同时,要优化涉企支持政策的直达和快速享受机制,即“免申即享”机制。此外,还需支持企业建立健全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体系。
八、保障措施
各地各部门需根据实际情况,切实执行本意见的各项要求。企业需深刻领会健全我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性,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通过企业制度创新来促进高质量发展。同时,要完善相关法律规范,推动对企业国有资产法的修订等工作,确保企业能够依法经营和治理。规范各专业领域的会计、咨询、法律、信用评级等机构的业务操作,强化对这些机构的从业者监督,确保其充分发挥业务监督和专业服务职能,以保障市场环境的公平竞争和诚信规范。同时,积极宣传现代企业制度的实践成果和成功经验,总结提炼一批企业的党建工作优秀经验,广泛推广一系列公司治理的典型实践案例。
(新华社北京5月26日电)
《光明日报》(2025年05月27日 01版)
发布于:2025-06-22,除非注明,否则均为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