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石家庄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3547名工作人员公告
温馨提示:这篇文章已超过322天没有更新,请注意相关的内容是否还可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致力于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队伍,发掘并储备一批杰出的年轻干部,结合我市事业单位的实际工作需求,经充分研究决定,2019年我市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计3547名。现将相关事宜予以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活动严格遵循德才兼备的选人准则,并秉持公开、公平、竞争和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方式和名额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职员总数达到3547人。具体岗位、招聘名额以及相关条件等详细信息,请查阅附件1。
求职者可以访问以下网址来获取招聘资讯: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sjzrs.gov.cn/),以及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sjz12333.gov.cn/)。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持有中国国籍,年龄须满18岁,不超过35岁,即1983年4月1日至2001年3月31日出生者,须为博士研究生或已获得副高级职称;对于年龄条件,如放宽至40岁,则需是1978年4月1日之后出生;若岗位信息对年龄有特定要求,则须遵照该要求执行。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应聘者需满足与岗位需求相匹配的年龄、户籍(以2019年4月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参考)、学历、学位、专业及技能等方面的要求。对于2019届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年龄和户籍条件将不做限制。而持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在户籍方面也将不受限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对象具体包括:在石家庄地区提供服务的,且在2019年度服务期已完成的“大学生村官”,包括2016年及之前被选聘、任职时间超过3年、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的在岗大学生村官;同时还包括“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参与者、“三支一扶”计划的成员,以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者。
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可视为具有服务所在地户籍。
在指定的招聘职位中,特别标明“退役大学生士兵”这一类别。具体而言,这类人员是指自2013年起,在石家庄市应征入伍,并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院校的学生。在招聘的当年,他们必须获得相应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证书。
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依据《石家庄市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的规定执行,凡符合招聘标准的港澳台同胞,均有资格报名申请相关职位。报名者需具备我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学历,并且所取得的学历需得到我国大陆的认可。留学归国人员以及那些拥有海外或外国学历学位的人士,必须获得由国家教育部或相应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学历认证证明文件。
对于年龄、工作年限等需明确时间范围的,其日期计算应截止至2019年4月。在确定招聘岗位所需工作年限时,应自2019年4月起(包括4月)开始计算,此前累积的工作时长,每满12个月即视为1年。而学生在校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或实习,不计入工作经历。现役军人、处于试用期的公务员以及事业单位的试用员工、以及正在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均不包含在本次招聘的资格范围内。
曾经因犯罪行为遭受过刑事制裁,或者曾被解除公职的人员,以及那些根据法律法规不得被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类型人员,均不具备报考资格。同时,报考者也不得报考那些一旦被聘用就会形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中提到的回避关系规定,明确指出:任何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者,均不得担任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职位,亦不能从事人事、财务、纪律检查等岗位,以及与直接上下级领导存在直接领导关系的岗位。在处理人员聘用事宜时,聘用单位的负责人以及招聘的工作人员,若遇到涉及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可能干扰招聘公平性的情况,亦应遵循回避原则。
四、招聘政策
通过本次事业单位统一招聘,从市外、国(境)外调入的工作人员,在享有石家庄市事业单位员工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基础上,符合条件的院校及学历背景的毕业生,还将额外获得以下优惠措施: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石家庄市“双一流”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及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均可获得石家庄市人才绿卡B卡待遇。在此政策下,他们将在五年内每年获得24000元的博士房租补贴、18000元的硕士房租补贴、以及12000元的学士房租补贴。在市域范围内购置首套自用住宅或二手房的购房者,将不受住房购买限制政策的约束,市财政将分别向博士提供15万元、硕士提供10万元、学士提供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助。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历获得者以及被一本大学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若被聘用至县级(市、区),将享有相应的人才绿卡政策。具体而言,被长安区、新华区、桥西区、裕华区的事业单位岗位聘用者,在五年内每年可领取5000元的房租补贴;被藁城区、鹿泉区、栾城区、正定县的事业单位岗位聘用者,在五年内每年可领取6000元的房租补贴;被行唐县、灵寿县、平山县、赞皇县的事业单位岗位聘用者,在五年内每年可领取8000元的房租补贴;而聘用至其他县(市、区)事业单位岗位者,在五年内每年可领取7000元的房租补贴。
在县(市、区)级单位被录用的其他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将依照各自所在县(市、区)设定的补贴规定,在接下来的五年里,每年均可获得2000至5000元不等的住房补贴。
五、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及资格预审的方式,每位考生仅能选择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单一职位。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通道位于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的服务大厅,具体网址是http://sjz12333.gov.cn/。
报名时间:4月1日9:00至4月7日18:00
缴费时间:4月1日9:00至4月8日18:0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在报名开始之前,考生务必全面掌握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和岗位的具体要求,仔细研读《报名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之后按照既定的步骤逐一执行操作。
网络报名需遵循严格的自律原则,参与者需签署《诚信承诺书》,并对其提交的报名资料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在资格复审阶段,若发现网上填写的信息与实际状况不符,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报名时需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获取报名号,同时进行岗位预选。成功获取报名号及初始密码后,方可登录报名系统。在系统中,需填写表格并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系统的唯一凭证,密码可自行更改,请务必妥善保管,切勿遗忘。
请依照规定准确填写或挑选表格内容,提交的电子图像需满足特定标准,若不符合,报名系统将自动予以驳回。报考资料通过审核流程后,方可进行缴费步骤,缴费一旦完成,即视为报名手续的最终完成。
考生完成“提交审核”操作后,其信息将处于锁定状态,在此期间不得进行任何修改。通常情况下,审核员会在24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给出审核反馈。若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考生可依据提示的未通过原因进行信息修正或选择其他岗位重新提交审核;一旦审核结果显示“通过”,考生便无法再对信息进行修改,需直接进入缴费环节。
考生必须深刻记住报名缴费的截止日期、打印《笔试准考证》的期限、笔试的具体时间、资格复审的日期以及面试的时间等关键时间节点,任何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完成相应步骤的考生,都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此外,在报名和考试的全过程中,考生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证件和相关信息,若因个人疏忽导致证件丢失、信息被盗用或被恶意篡改,从而影响报名和考试,一切后果需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生需通过互联网支付100元的报名考务费。一旦审核通过,考生需依照网站指引完成缴费流程。我们建议考生选用以下银行发行的卡片进行支付: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以及招商银行。同时,请考生确保及时激活网上支付功能。
请注意:考生在接收到“订单支付成功”的提示后,需返回报名系统,核实缴费状态是否显示为“交费成功”,这才意味着缴费流程已全部完成。由于缴费状态更新可能存在延时,建议考生尽早完成报名及缴费。若遇到支付不成功的情况,请及时拨打通联支付客服热线95156寻求帮助。对于重复缴费的考生,我们将在5至7个工作日内自动将第二次缴费金额退还至原缴费账户,敬请耐心等待。
报考岗位的招聘名额与报名人数需保持至少1:2的比例,若未达到此标准,则需相应减少招聘名额,直至可能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对于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将无法补报其他岗位。关于取消和减少岗位人数的相关通知,将于4月11日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敬请广大考生及时上网查阅。对于那些被取消岗位的考生,我们承诺在七个工作日之内,将考试费用悉数退还至考生原先的账户中。
(三)请打印《笔试准考证》。在完成网上报名流程后,考生需在4月22日上午9点至4月26日下午6点之间,登录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sjz12333.gov.cn/)进行《笔试准考证》的打印。笔试将在石家庄市区进行,具体考试地点及要求请详细查阅《笔试准考证》。
(四)针对报名考务费减免的对象及具体操作流程如下:对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考生以及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需先通过网络平台完成缴费。至4月11日,已成功完成报名缴费的考生需前往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位于青园街102号北楼216房间),进行审核并办理退还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相关手续。退费申请的详细规定如下:对于享受最低生活补助的城镇家庭考生,需提交居住地县(市、区)民政机构出具的低保待遇确认证明及低保证件(副本);而对于农村地区处于绝对贫困状况的家庭考生,则需要提供居住地县(市、区)扶贫工作部门开具的贫困证明以及贫困家庭的基本情况档案卡片(副本)。核实后,我们将于7个工作日内,将考务费退还到考生原账户。
六、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本次笔试分为上午和下午两场进行。27日上午九点至十一点进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下午两点至四点则是《专业科目》的考试。考试地点设在石家庄市区内指定的考场。考生需根据准考证上注明的地点和考场进行考试。在参加考试时,考生务必同时出示准考证和合法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笔试环节分为两个阶段,上午进行的考试是闭卷形式,题目均为客观题,涉及的是《公共基础知识》这一公共科目;而下午的考试则根据考生所报岗位类别,分为三个不同类别进行,考生需按照自己报名时选择的岗位类别参加相应的笔试。参加教育岗位应聘的人员,其专业考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理论》,涉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以及教师职业道德等方面,总分为100分。而卫生岗位的应聘者,专业考试科目为《卫生基础理论》,考试内容包括医疗卫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同样总分也是100分。报考综合岗位的考生需参加《职业能力测验》这一科目考试,该科目满分设定为100分。而对于报考特定岗位的考生,其考试内容与对应岗位类别保持一致。
3、笔试成绩及分数线确定
笔试成绩由《公共基础知识》部分占比50%的分数与《专业知识》部分占比50%的分数相加得出,合格分数线设定为60分。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将根据各自岗位,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的候选人。若最后一名考生的笔试成绩与其他考生相同,则该考生也将被纳入资格复审名单。
5月5日,将公布考生的笔试成绩以及入围资格复审的名单,考生可以登录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sjz12333.gov.cn/)进行查询。
(二)资格复审
5月7日至8日,报考市直部门的人员,需接受由各自所属事业单位及其上级主管单位组织的资格审核。审核地点设在石家庄市槐安西路48号的“石家庄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乘坐36路、3路、39路、49路公交车至市人才市场站即可到达。而对于报考县(市、区)职位或特定定向岗位的考生,则需要根据报考的系统,分别前往报考地的组织部或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核。参加资格复审的候选人需要提交以下证件和资料: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笔试准考证等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副本,以及应届毕业生需提供《2019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应聘定向招聘的考生需要提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查所需的证件和材料,此外还需出示服务期满并合格的证书及其副本,以及服务所在县(市、区)相关部门出具的在职服务证明的正本。该证明中应明确标明服务的起始和结束时间、续聘情况以及历年的考核结果。
报名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要求的考生,其应聘资格将被剥夺,对于严重欺诈的行为,必须追究相关责任。对于自愿放弃或资格被取消的考生,将根据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三)面试
参加教育专业面试的考生请在5月22日上午9点至5月24日下午6点之间,卫生专业和综合专业面试的考生则需在5月29日上午9点至5月31日下午6点之间,登录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自行下载《面试通知单》。《面试通知单》中详细列出了面试的具体地点、时间安排和要求。面试的满分设置为100分。为确保招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考生的综合得分是由笔试得分乘以40%与面试得分乘以60%相加得出。若在比例范围内,末位考生的综合得分若出现相同,则将依照以下顺序来决定参加体检的考生:优先考虑笔试得分较高者,其次是烈士的子女或配偶,再者是学历(学位)较高者,最后是有较丰富基层工作经验或基层工作经验较长者。
(四)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照考生的整体成绩,按照每个岗位1比1的比例挑选体检对象,并将相关信息在市人社局官方网站上予以公示。若出现成绩相同的情况,将依照以下优先级来决定体检考生:首先考虑笔试成绩较高的考生,其次是烈士的子女或配偶,再者是学历或学位较高的考生,最后是有较丰富基层工作经验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的考生。
(五)体检
体检各项指标需遵循《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具体规定,而具体的体检时间与地点将另行通过通知告知。
(六)考察、审档
对体检通过者的政治立场、道德素养、工作技能以及实际表现进行详尽评估,同时,对拟录用人员的档案资料和相关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进行严格核实。
若出现体检不通过、考核不合格、档案审查不达标或主动放弃者,将在该职位面试组中,对已达到面试最低合格标准(即60分)的候选人进行依次替补。公示期结束后,将不再进行替补操作。
(七)聘用审批
对于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的合格考生,市人社局将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发布名单,并对其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如发现反映的问题严重且证据确凿,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于反映问题严重但暂时难以核实的情况,将暂缓聘用,待核实清楚并得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结束后若无任何异议,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及各相关县(市、区)将提出聘用建议,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通过后,依照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完成相关手续办理。受聘者需遵循相关政策规定,经历一段试用期,此试用期将包含在聘用合同的有效期内。试用期结束后,若考核结果达标,则将正式成为聘用人员;若考核未达标,则聘用关系将被终止。
七、其他有关事项
考生若未在规定时限内依照要求参与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或报到等环节,将被认定为自动放弃应聘机会;资格审核是招聘流程中的重要一环,自始至终,若在任何阶段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要求,对于伪造、冒用各类证件,以及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核实,将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情节严重者还将追究相关责任。
在岗位信息要求中,若岗位规定考生必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和护士执业资格证,那么,那些已经获得执业医师或护士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且该证明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之内(执业医师两年、护士资格三年)的考生,均有资格进行报名。
报考需具备教师资格证但尚未获得该证的岗位的考生,可依照以下指引进行报考:若笔试、面试成绩达标,但尚未获得官方认定和发放证书的考生,可依据个人实际情况先行报名。在资格复审环节,考生只需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在考察阶段到来之前,务必取得教师资格证,并在考察阶段提交证书的正副本,否则将丧失聘用资格。在报名过程中,需在资格证名称一栏内准确填写:“该层次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目前处于待认定及发证状态”。
本次考试未指定任何辅导教材,亦未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设任何类型的培训班。近期社会上有人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业培训机构等名义与考生联系,并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相关出版物、上网卡等,这些活动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各位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被误导或受骗。
在进行网络报名过程中,考生必须准确填写个人常用联系方式,以保证在招录阶段手机等通讯工具的畅通无阻。若因通讯不畅导致报名、考试、资格复审、体检或考察环节出现问题,责任将由考生自行承担。尤其是那些即将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在复审期间更需确保通讯设备保持畅通,一旦出现递补情况而无法联系到考生本人,一切后果亦需考生自行承担。
在报名阶段,考生务必首先详尽阅读附件1的内容,随后进入报名平台,根据所报考的教育、卫生或综合类别,挑选相应的岗位。若对岗位的具体条件存在疑问,建议查阅教育部发布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及研究生培养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以及《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请咨询各招聘单位了解报名的具体资格要求,如遇其他相关问题,可拨打公开招聘的咨询热线0311-12333寻求帮助。若在在线报名过程中遇到技术难题,请联系市人事考试中心。各单位的联系电话已附后,详情请参阅附件2。附件2中的联系方式,可通过扫描以下微信二维码获取。
发布于:2025-07-22,除非注明,否则均为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