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驻院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公告,快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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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置于首位”的指导思想,主动迅速有效地解决各种劳动纠纷,依据上级文件的指导精神和具体工作部署,我局计划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选拔设立在医院的劳动争议调解机构,旨在增强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立案前的调解职能,现将相关事宜予以公布。
一、选聘数量
本次公开选聘2家驻院特邀调解组织。
二、服务周期
半年(签约日至2025年12月上旬)。
三、服务地点
昆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昆山市玉山镇西街21号)。
四、服务内容
案前调解服务涵盖个体劳动纠纷、集体劳动纠纷以及新兴业态从业者权益纠纷等多个方面。
重点覆盖中小微企业、劳动密集型行业及新兴经济领域。
配套服务涵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进行劳动法规的培训、分析调解案例并发布风险预兆、整理调解案件的相关文件、维护并管理调解网络服务平台等。
驻院值守服务规定,在工作日的每一天,每个组织必须安排至少五名调解员,他们需在指定的办公地点进行全天候的现场办公。
五、选聘条件
依法设立的各种劳动纠纷调解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行业调解委员会以及其他承担调解职责的团体。
该机构拥有超过10名相对稳定的专职人员,他们能够负责咨询、调解等工作,其中调解员至少有5名,他们持有法律从业资格证、劳动关系协调员或调解员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并且都已缴纳社保。若机构已成立党组织,则将优先考虑。
具备稳定的办公地点和必要的办公设备,同时拥有健全的工作规范和规范的业务流程管理。
具备提供现场服务的能力,同时依照市人社局的指示,派遣专门的调解员及辅助调解的工作人员。
劳动争议调处工作具有鲜明的专业特点,同时,它还拥有一定的品牌效应和社会公信力,因此,这类工作在优先考虑之列。
六、报名材料
(一)申请表(详见
附件1)、承诺书(详见附件2);
本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合法成立的相关证明文件和规章制度,以及经过主管部门年度审查并确认合格的相关资料,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的实缴资本登记信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本验证报告,以及银行交易记录等能够证明实际出资情况的文件,以及进行调解工作所涉及的证明材料。
(三)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四)请提供本单位驻场专职人员名单,并附上他们过去一年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以及无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
(五)本单位办公营业场所的产权证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六)计划编制昆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驻场专职调解员与调解辅助人员的详细资料目录;
(七)列举过往调解成效显著的经典案例(包括参与特邀调解以及市场化调解的2至3个典型事例)。
(八)既往服务单位的工作评价(入驻单位盖章确认);
(九)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主管机构推荐材料。
七、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自今日起至2025年6月27日下午5点截止。申报机构需向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递交一套纸质申报资料(依照本公告第六条规定的项目顺序排列,对提交的资料编制目录、标注页码,并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成册,同时附上机构宣传手册),并附上包含上述资料的电子版。对于超过截止时间的申报,将不予纳入本次公开选拔的范畴。
(二)报名地点
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位于西部政务服务中心D911室。在邮寄材料时,请务必在备注栏注明“特邀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报名材料”及单位名称。电子版文件则需发送至102798250@qq.com邮箱,并在备注中做相同标注。
申报单位需提供真实信息,任何虚报行为都将导致其参评资格被剥夺,并且在未来五年内,该单位将无权参与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办的劳动争议调解服务采购活动。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申报单位进行注册和信息初步审核,若发现材料不完整,将通知相关申报机构在三天内完成补充,若超过期限仍未完成补充,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联系部门:调解仲裁管理科
联系电话:0512-55216712
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
附件:附件1:1.特邀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报表
附件2:2.特邀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服务承诺书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20日
发布于:2025-08-09,除非注明,否则均为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