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通告:灵活就业人员自2020年7月1日起不得跨年度补缴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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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关于灵活就业人员
不得跨缴费年度补缴养老保险费的通告
全市参保人员:
自二零二零年七月一日起,本地方不再接收自由职业者续补中断期数目的企退养老保险金申请。现将相关情况公布如下: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32号)当中指出,不允许用事后追缴的办法来延长城镇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的缴费期限,《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发〔2019〕27号)具体说明了企业职工补缴养老保险的资格和情形,不允许不符合政策标准的参保者往前往后补缴养老保险费用。从2020年7月1日起,开始推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省级统筹制度,全省范围内实行一致的政策规范、相同的业务流程以及共用的业务系统。个体劳动者需在每年的社保缴费周期内,也就是从7月1日到次年6月30日这段时期,准时并且全额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
为了更好地管理全市自由职业者基础养老保险的缴费活动,推动参保者依照规定连续缴纳保险费,从2020年7月1日开始,本市的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将不再接受自由职业者补交中断期间养老保险费的要求,参保者必须依照规定支付当年应缴的养老保险费用,不允许补交之前中断的保险费,不过中断之前的缴费时间和中断之后的缴费时间可以合并计算。倘若自由职业者出现养老保障金缴纳脱节状况的,须在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以前,前往市社保办事机构或各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领取审核文件,再往代收税款银行支付款项,过期则无法补交。
特此通告。
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6日
仙桃市灵活就业人员
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政策解读
自二零二零年七月一日开始,我省推行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省级统一管理,全省范围内政策规定、经办流程以及经办系统均实现了标准化。本市灵活就业人员不允许跨年度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每个缴费年度的时间段设定为每年七月一日至次年六月三十日。近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就补缴的相关政策及业务内容进行了说明。
2020年7月1日之后,自由职业者为何无法通过补缴手段来缴纳养老保障金?
依照国家及省级相关规范,不允许对城镇中的个体经营者及非全日制工作人员,采用事后补交费用手段来延长其缴费期限。若存在符合国家标准的情况需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则必须依照社会保险法的相关条款,支付逾期罚金。非全日制工作人员通过补缴方式承担养老保险费用,与社会保险法所规定的准时全额缴纳要求不相符。所以,个体工商户在城镇和灵活就业者等以个人身份参加保险并缴纳费用的人,需要依照缴费周期,也就是每年七月份一日至次年六月份三十日,准时缴纳费用。若因个人因素导致缴费期间中断,是无法事后补缴的。
在2020年7月1日这个时间节点之前,对于从事非传统就业形式的人员,他们是否具备机会来补交那些因为某些原因而暂停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这是一个需要明确的问题。
这项关于补交养老保险费的规定,其有效期限截止到2020年6月30日。个体劳动者,在当前日期到2020年6月30日这段时间内,能够补救那些有间断的养老保险费。然而,自2020年7月1日往后,将不再接受个体劳动者进行跨年份的养老保险费补缴申请。
3.如何查询中断缴费情况?
能够查询的方式有三种,首先,可以在支付宝的电子社保卡功能里找到社保查询服务,其次,可以拨打“0728-12333”电话进行咨询,再者,持有效的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前往市社保服务大厅,那里位于财政局旁边,也可以去各镇办的人社服务中心使用自助查询设备或前往服务窗口办理。
灵活就业者从2020年7月1日起如何缴纳基本养老保障金?
自2020年7月1日始,自由职业者须按自然年度准时缴费,不允许补交中断期间的养老保险。比如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仅能缴纳2020年的基本养老保险,不可补交该日期以前任何年份的基本养老保险。
5.灵活就业人员中断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后有什么影响?
自由职业者暂停主要养老保障资金缴纳期间,之前和之后的投保时间能够合并统计,不过,在核算退休金领取标准时,暂停的时段会被从总时长中减去,退休金领取标准的高低,取决于投保时间的多少、投保金额的大小、个人账户累积金额的多少。
6.如何办理中断缴费补缴手续?
携带个人身份证件或社保卡,若需他人代办,应提交双方身份证件,前往仙桃市社保服务大厅或各镇办的人社服务中心窗口申请核定单,之后到农业银行、农商行或邮政储蓄银行的任一网点柜台完成缴费。
7.中断缴费对本人退休待遇影响大吗?
这项保险制度的核心在于“贡献越大收益越高,持续缴费越久收益越丰”。缴纳时间越长,缴费标准越高,退休后的收入就越高,养老金的年度调整与缴费时间长短相关,调整幅度也相应增大。从2016年开始,国家显著提高了养老保险个人账目的计息水平,多缴纳费用使得个人账目的累积金额增加,进而提升了个人账目提供的养老收入。所以,截止到2020年6月30日,务必补交之前中断的养老保险金,这对于保障权益相当关键。
8.养老保险缴满15年就不用交了?
现行养老保险制度明确,年满退休标准且累计缴存(含视同缴存)满十五年者,能够每月领取养老金。不过,缴存十五年只是法律规定的最低期限,并非缴满即可停止缴存。停止缴纳后,缴费时间会变短,个人账户储存额会降低,而且现在养老金调整办法里的挂钩部分,是和本人缴费时间、基础养老金联系在一起的,这样会导致退休后拿到的养老金变少。为了保证退休时能领到更优厚的养老待遇,参加保险的人要一直缴,多缴就会多领,缴得久就会领得久,不能断,一直缴到退休为止。
9.未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参保手续,能否补缴养老保险费?
没有雇佣员工的个人经营者、未在雇主处投保的非全日制工作人员以及各种自由职业者,还有处于劳动年纪的城镇和乡村居民(包含进城打工的农业户口人员),只要年龄达到十六岁,男性不超过六十岁,女性不超过五十五岁(学生群体除外),就能够参与公司职员基础养老保险。个人需凭身份证件或社保凭证,前往市社保服务大厅(财政局侧)或各镇办的人社服务点,办理加入社保的相关事宜。自由职业者加入社保后,不允许违规地向前补缴首次参保之前的养老保险费用。
10.一次性或累计补缴超过35个月怎么办理?
《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5号)有明确要求,涉及跨省工作调动人员接续养老保险档案时,如果存在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达到三年或以上的情况,那么在办理转出手续时,必须提交能够证明补缴行为的正式法律文件。从事非传统工作的人员,单次或多次补缴时间达到35个月以上,在申请转移到其他机构时,若拿不出必要的法律文件,目标单位将不会受理。
所以,对于非全日制工作人员,若需补交时间超过三十五个月的部分,个人须向社会保障管理机构递交正式请求,并保证在办理养老账户迁移手续时,若接收方拒绝接纳,将实施退款措施。这项规定在来源地和目的地方面的标准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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