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竞争性比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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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门发布选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告,采取竞争方式,面向社会进行选拔。
为加强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综合保障中心的人员配置,依照既定的编制数目和当前的工作状况,计划采用竞争性选拔的方法来增加工作人员数量,具体事项如下:
一、比选岗位及人数
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综合保障中心打算增加管理九级职位或专业技术八级以下职位的工作人员共六名,具体职位安排及任职资格可参考附件1。
二、比选范围和报名条件
(一)比选范围
自治区层面的机关及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还有事业单位的职工。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政治表现非常出色,能够胜任社会工作的各项要求,包括能力素质、文化程度和专业能力,勇于承担责任,工作成果显著,为人公正,受到大家的普遍认可。
坚持强化中华民族共同体理念,主动保障各民族和睦相处。
通常需要满足两个以上的条件,首先是在当前单位担任行政、参公管理或事业岗位,并且已经工作满两年,其次是在年度考核中未被评为基本称职或基本合格以下等次;同时要求具备很强的综合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还需要了解基层情况,能够有效处理实际问题;并且要熟悉党务、经济管理、群众工作、法律、社会治理、志愿服务、人民信访等方面的知识,或者有相关的工作经验;最后,还必须符合比选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所有要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年龄条件通常限定在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士;拥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已获得博士学位者,年龄上限可以适当放宽至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拥有该职位应有的各项资质,满足工作技能方面的标准,符合职位提出的其他各项标准。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比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处于警示提醒、机构调整或党内纪律惩戒等状态期间未结束,或者结束但仍有后续限制的情况。
目前职位为管理岗且任职时间未满一年,处于考核期内,或未达到规定的最短服务期限。
2017年之后,自治区以及各盟市依据地方人才吸纳相关政策,以人才吸纳途径吸纳的,并且目前仍处于服务阶段的人员;对于没有设定服务期限的,依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充分发挥市场功能推动人才自由流动的实施办法》来处理,最短服务时间以3年为标准。
在公务员选拔、挑选或公共机构录用过程中,经核实存在作弊等严重违背录用、聘用规章行为的人,且处于不得参加考试的阶段。
新员工一旦出现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明确需要回避的工作岗位相关情形。
新入职的公务员,包括参公编制的人员,在政府部门工作的时长未达到五年,包含试用期内的情况。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还有违反组织人事工作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比选方式和程序
(一)组织推荐报名
经单位批准同意,报名者需获得主管部门核准,之后将相关材料呈报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
(二)资格审核
报名者须提交的资格认证文件有:《比选报名推荐表》(附件2)、学历证明及职业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登记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获取并打印)、《公务员录用审批文件》(《参公人员录用审批文件》)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文件》、初次加入公务员(参公人员)队伍或事业单位的相关文件复印件、工作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文件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历次职务调整和调动的人员任免审批文件或文件复印件(上述文件复印件需经人事管理权限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加盖公章证明),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确认表,身份证文件复印件、近期免冠蓝底2寸照片,能够证实《比选报名推荐表》中工作经历和工作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上述材料扫描件发至指定邮箱。
2.放宽年龄条件的,需提供符合放宽情形的佐证材料。
所有不具备参选资格的人,或者登记的资料与证件内容不一致,又或者隐瞒了关键信息,或者提交了伪造的证明材料,都将被取消参选资格。资格审查会持续整个参选流程,只要任何一个阶段发现有人不符合资格,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就有权直接取消其参选资格。
(三)笔试
着重考察政策理论素养、书面表达本事、业务执行本事等方面。笔试由外部单位负责安排,答题需使用国家规范语言文字。详细时间与场所后续告知,若未能准时参与笔试,将被视为主动弃权。
(四)面察
通过面谈的形式,着重评估候选人的临场反应、独创思维、逻辑剖析等,以及胜任岗位所需的基本素养和技能。此项面谈活动由外部组织方负责执行,参与面谈的人员必须以普通话进行应答。确切的举行时刻和场所将后续告知,若届时无法出席面谈,将被认定是主动退出。
(五)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的分数,通过特定比例来挑选候选人,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安排考察团队,对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进行彻底的评估。
(六)确定人选
依据应聘者具体条件,全面衡量岗位匹配度,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会议审议后,决定准备任用该同志。
(七)公示及试用
公布已选定试用人员名单,公示持续五天,若公示结束后无人提出异议,则安排为期三个月的工作测试。测试期间,其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及薪资联系维持不变,原单位方面无权更改其职位、级别、工作位置和专业技术级别。
(八)办理相关手续
试用阶段结束,需依照相关制度执行工作变动流程,以综合保障机构的正式岗位为任职依据。
四、其他事宜
参与竞标者必须确保联络渠道无障碍,若因个人因素无法接通本人,将视为主动退出,相应资格予以取消。
提交报名材料时,请将扫描后的PDF文件打包,文件名格式需为“事业比选:姓名,报考岗位,联系方式”,确保在6月23日截止日期前发送至指定邮箱地址shgzb04714812015@163.com,若错过期限则无法受理。
此次选拔活动由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负责执行,所有最终决定权都属于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如有未说明的情况,需依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规范处理。
联系电话:0471-4862274,4862401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发布一项公告,内容涉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竞争性选拔,需要通过比选方式确定人选,具体细节在公告中有详细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综合保障中心公开选拔工作人员职位清单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综合保障中心开展工作人员竞争性选拔报名推荐表格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社会工作部
2025年6月13日
发布于:2025-09-21,除非注明,否则均为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