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人社联〔2023〕117号:多部门联合治理全省工程建领域欠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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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人社联〔2023〕117 号
市(州)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交通运输局,水利局,通信管理办公室,总工会,长白山管委会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总工会,各个县(市、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总工会:
落实党中央以及国务院针对根治欠薪工作作出的决策部署,依据《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吉林省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遵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省人社厅等六个部门决定于全省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薪安吉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由国家领导人提出,要深入贯彻落实,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问题为导向,着眼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薪安吉林”活动,活动中通过创建“薪安项目”,强化企业工资支付主体责任,促进企业自律,推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预防和减少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巩固和提升根治欠薪工作成效,在吉林省营造薪酬安全、劳动者心安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范围
吉林省行政区域内,有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有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有通信工程建设项目,园林工程建设项目、电力工程建设项目、铁路工程建设项目参照执行。
投资额处于300万元以下(包含300万元)的工程建设项目,可不参与创建“薪安项目”活动,建筑面积在500平米以下(包含500平米)的工程建设项目,可不参与创建“薪安项目”活动,施工期在90天以内(包含90天)的工程建设项目,同样可不参与创建“薪安项目”活动。
三、创建标准
(一)负责创建活动具体组织实施的创建机构设立出来 ,此创建机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所牵头 ,还要会同建设单位以及分包单位一起设立 ,机构当中应当包含建设单位的有关负责人 ,施工总承包企业的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部各个部门的负责人 ,分包企业的负责人 ,还有劳资专管员等成员 ,这个创建机构需要定期召开会议 ,并且积极去宣传 ,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同时建立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协调机制和工资拖欠预防机制 。
(二)将建设资金以及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予以落实。建设单位需要有能够满足施工所需的资金安排,依照合同约定及时且足额地支付工程款,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在开工之前,项目建设资金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到位,严格禁止施工单位垫资施工,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实行分账去予以管理,要及时且足额去拨付人工费用,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于施工合同之中约定实行人工费用(劳务费)跟工程款分账拨付,并且要及时把人工费用足额拨付至施工总承包单位所开立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周期不超过1个月),拨付的人工费用要确保能够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责任,定期排查劳动用工与工资发放情况,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同时要加强对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动用工管理及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等情况的监督;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按足额代发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加强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的监督管理,妥善处理与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的矛盾纠纷;分包单位也要切实履行好自身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责任,定期排查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情况,按时足额支付工资 。
落实保障制度,强化过程管理,工程建设项目要纳入吉林省执法监察信息化监管平台管理,也要纳入吉林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管理,贯彻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要求,贯彻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要求,贯彻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要求,贯彻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要求,贯彻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告示牌要求,贯彻工资按月足额发放要求,贯彻按月编制考勤表要求,贯彻按月考核工作量要求,贯彻编制计量手册(表、记录本)要求,贯彻按月编制工资结算表要求,贯彻工资发放表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要求。
工程建设项目,不存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情况,不存在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审批手续就先行施工的情况(依法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或批准开工报告的工程除外),政府投资项目不存在未经批准立项就先行建设等情况 。
七、要及时响应并进行处置,从而杜绝欠薪事件出现。当出现欠薪问题之际,施工总承包单位以及用人单位应当在第一时间予以处置;于重大活动期间以及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假日期间,要能够在5日内获得妥善处置,以此确保欠薪问题得以解决,不会再蔓延扩大。
四、认定评选机制
(一)实施主体
各市(州)级、这是一层;县(市、区)级的人社部门,它来牵头,这是第二层意思;住建,以及交通,还有水利,再就是通信等相关行业,这些行业的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也就是以下简称的那个行业主管部门,以及总工会,它们共同参与,执行一同参与这件事情;负责所在的行政区域以内的创建活动,要进行组织实施,还要统筹协调,另外还有评审验收工作,并且是成熟一个认定一个。
(二)创建流程
(首先是)申报,对于符合条件的工程建设项目而言,施工总承包单位能够向具备管辖权的那种(处于某种包含层次关系的存在形式)市(州)级或者县(市、区)级这样的人社部门去提交申报书,加上作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等一系列相关材料 。项目基本情况、劳动用工管理以及工资支付情况等内容含在申报书里 ;组织方案、制度建设并且制度落实情况等情况涵盖于实施方案中 ;项目施工许可里面,特别工程预付款凭证等凭证得有,政府投资项目可靠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投资计划下达文件以及资金拨付凭证也得有,同时加盖施工总承包单位印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这一系列也包含在其他材料中 。与此同时,创建“薪安项目”告示牌(样式参照附件1)要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立上 。
进行审核,将负责管辖职权的市(州)级或者县(市、区)级人社部门组织,使之以同等级别其他实施主体对照《吉林省创建“薪安项目”验收标准及评分细则》(文件视为附件2)一项一项地开展验收评分工作,那么对于没有达到合格分数的情况,是不会予以通过审核的 。
对审核通过的“薪安项目”,会要在负责审核的人社部门门户网站等渠道予以公示,且公示的期限是5个工作日 。
认定,,进行,结束之后,没有不同意见或者不同意见经过核查并不存在的,为人社部门开展审核工作的人员借助门户网站、报纸等媒介与平台发布公告,把正式的公告文件送达相关的项目部 。
(三)日常管理
具有管辖权的市(州)级人社部门,对创建成功的“薪安项目”,会逐级向上级人社部门报备,其还负责日常检查工作,指导工作。具有管辖权的县(市、区)级人社部门,对创建成功的“薪安项目”,会逐级向上级人社部门报备,其还负责日常检查工作,指导工作。省人社部门,会对下级人社部门认定的“薪安项目”进行抽查。市(州)级人社部门,会对下级人社部门认定的“薪安项目”进行抽查。
(四)激励措施
建立起了获得成功的“薪安项目”,给予“薪安项目”标牌,其样式可查看附件3 。
创建了成功的“薪安项目”,该项目提前进行了全额返还,返还的是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成功创建的“薪安项目”,依规运用到施工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估当中,且应用于行业主管部门信用管理。
成功创建的“薪安项目”,具备优先推荐各类型评先评优的资格, 若该项目属于政府项目或者国企项目,那么能够向其上级主管部门还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提出表扬奖励的建议 。
5.成功实现创建的“薪安项目”,于实施主体关联部门相关的业务办理进程里,构建绿色通道,实施优先办理。
企业在创建“薪安项目”的基础之上,能够申请创建“薪安企业”。也就是说,企业在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内承担的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全部都是“薪安项目”的情况下,才可以向辖区人社部门申报创建相应级别的“薪安企业”,在通过审定之后,会授予该级别的“薪安企业”称号,并且授予标牌(样式见附件4),其中最高级别是“省级薪安企业”。在对应行政区域内,“薪安企业”可享相应优惠扶持政策,于各级各类涉企评比表彰或奖项里,同等条件时优先被推荐,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优先被推荐,于鼓励招投标过程中,同等条件的情况下优先被选择 。
(五)退出
于日常管理里,于抽查检查之时,若发现“薪安项目”呈具有如下情形当中的任何一类的状况,那么便撤销“薪安项目”的命名,收回标牌且经由门户网站、报纸等载体予以公布,与此同时取消相关激励政策,催促补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已经被评为“薪安企业”的也要一同退出。
1.弄虚作假、瞒报谎报的。
2.因欠薪问题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3. 存在因欠薪问题,而被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况,或者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情况,又或者被向社会予以公布的情况。
4. 因存在欠薪情况而引发群体性方面事件,以及发生极端性质事件,或者出现具有影响力的网络相关舆情事件的。
5.达不到创建标准的。
五、工作要求
认识需提高,推进要有序,各地得充分认知开展“薪安吉林”活动针对源头预防以及治理欠薪问题所具备的重要性与必要性,采取有力举措,精心去组织实施它,另外要积极探索创新,进一步完善活动内容和工作机制,在2023年底之前,各县(市、区)里面至少创建两个“薪安项目”,凭借点来带动面,逐步去展开,确保能够取得实效,各市(州)级人社部门要于2023年12月1日之前把本地区开展“薪安吉林”活动的情况上报给省人社厅执法监察局。此后,每半年上报一次工作情况。
(二)把控好入口方面,进行跟踪服务。于开展“薪安吉林”活动进程里,各地务必严格实行把关举措,宁愿减少数量也不能降低标准录用,切实辨别出一批标准高、成色足的,叫得响且可经得住考验不被挑出毛病的“薪安项目”来,并要主动实施针对申请创建“薪安项目”企业的指导与服务举措,协调并帮助其缓解解决在建设过程中碰到的实际困难以及出现的各类问题,帮处在运营中的企业查找不足并弥补缺陷,从而进一步使工程建设项目用工管理变得规范起来,严格地将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切实落实到位。
(三)加大扶持力度,进行典型引领,对于“薪安吉林”活动里创建成功的“薪安项目”,要及时去兑现激励措施,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互认,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中优化检查的频次,在政府资金支持、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优惠进行倾斜,以此激发企业参与的热情,还要定期组织观摩活动,发挥典型示范引领的作用。
(四)积极去进行宣传,从而营造某种氛围 ,各地都要积极开展“薪安吉林”这一宣传活动 ,要扩大该活动的覆盖面以及影响力 ,要组织动员企业积极融入其中 ,要引导企业主动去履行工资支付主体责任 ,以便推动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要让农民工在“薪安吉林”活动里真正内心安定 ,在劳动期间收获更多的满足感以及幸福感 。
附件:
1.创建“薪安项目”告示牌(样式)
2.吉林省创建“薪安项目”验收标准及评分细则
3.“薪安项目”标牌(样式)
4.“薪安企业”标牌(样式)
联系人:孙家宇
联系电话:0431-88690725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吉林省水利厅
吉林省通信管理局
吉林省总工会
2023年9月12日
发布于:2025-10-05,除非注明,否则均为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