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至11月30日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望用人单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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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确保用人单位合法合规地使用劳动力,保障劳动者的正当权益,推动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相关条款,特决定自7月30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止,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活动。此次审查将针对区域内所有用人单位,对其是否遵循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进行书面审核,敬请各相关单位予以支持与协作。具体要求包括:
在本区行政区域内,各类用人单位可在7月30日至11月30日期间,登录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访问“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以及《用人单位书面审查应提交材料目录》,并据此进行填写与申报。
二、参加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情况如下:
参与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流程的用人单位需准备相关文件,并带齐两份《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前往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审查。请注意,2020年的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已不再接受通过邮箱提交的申报材料。
2019年度荣获区级和谐企业称号的用人单位,请务必携带两份《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前往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参与劳动保障的书面审查流程。
用人单位若未按要求提交书面审查报告,若存在隐瞒事实、提供虚假证明或拒绝接受书面审查的行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对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出行政处理,并对其进行罚款。
联系电话:87875337
地址:南开区红旗南路263号,劳动监察大队(三楼)
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The End
发布于:2025-08-09,除非注明,否则均为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