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指示精神!人社部出台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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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领导人有关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以及技能人才工作 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 将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予以畅通、 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 、增强技能人才荣誉感获得感幸福感 ;根据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新时期产业工人 队伍建设改革和加强改善新时代人才工作等相关文件要求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制定出台了《关于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试行)》,也就是《意见》 。
《意见》明确,“十四五”期末,在规模以上企业中,且是以技能人员为主体的规模以上企业,以及其他用人单位中,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普遍建立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该制度与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相衔接,与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相适应,并且与使用相结合,还与待遇相匹配。
《意见》提出,健全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体系,企业依据技术技能发展水平等情形,结合实际,于现有职业技能等级设定的基础上恰当增添或进行技能等级调整,对于设有高级技师的职业(工种),能够在其之上增设特级技师以及首席技师技术职务(岗位),在初级工之下补设学徒工,从而形成由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所构成的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
《意见》着重指出,首席技师、特级技师乃是于高技能人才里头所设置的高级技术职务所处的岗位,通常情况下应当是在具备高级技师的职业以及工种的领域范围之内来予以设立,这一行为是借助评聘的形式来加以推进的,是实施岗位聘任制度的,要以稳妥且有序的态势去开展特级技师、首席技师的评聘工作,不搞高级技师普遍的晋升。
《意见》提出要求,要促使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结果跟培养使用待遇相融合,构建起跟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相适配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对于在职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而言,在学习进修、岗位聘任、职务职级晋升、评优评奖、科研项目申报等方面,按照相应层级专业技术人员去享受同等的待遇,被聘用到特级技师岗位的人员,依照正高级职称人员享有同等的待遇,首席技师的薪酬待遇能够参照本单位高级管理人员标准来确定或者依据实际情况来确定,且不低于特级技师的薪酬待遇。
健全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使其完善,这关系着广大技能人才的切身利益,其涉及面广泛,政治性强,政策性也强,技术性同样非常强。《意见》提出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从提升技能人才社会地位的高度,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从实现人民共同富裕的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推动落实工作,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做好宣传引导等工作。
发布于:2025-09-30,除非注明,否则均为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