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省法院与省人社厅联合召开劳动人事争议相关新闻发布会

博主:adminadmin 2025-05-21 21:10:49 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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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省高级人民法院携手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共同举办了一场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审判工作的新闻通报会。在会议中,省法院的党组成员、副院长孙英对山东法院2024年度的劳动人事争议审判进展进行了汇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党组成员、副厅长衣军强则对山东省2024年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进行了介绍;省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监一庭庭长马莉莉以及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姚爱农联合公布了十起劳动人事争议的典型案例,并对记者的提问逐一作出回应。省法院新闻发言人郑红军主持新闻发布会。

山东法院2024年劳动人事争议审判工作情况

2024年,山东法院严格遵循国家领导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认真贯彻国家领导人的法治理念,以“三强三优”专项活动为核心,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公正处理劳动人事纠纷,全面强化府院协同机制,充分运用裁审合力,切实推进多元纠纷解决,助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有力支持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司法服务和有力保障。

精准把握纠纷特点,公正高效审理案件

2024年,山东省各级法院受理的劳动人事纠纷案件数量达到75617宗,较上年同期上升了6%,但年增长幅度比前一年减少了22个百分点;其中,审结的案件有73477宗,同比增长了7%。观察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发现,本省此类纠纷案件提出的诉讼要求种类繁多,争议的核心问题主要集中在确认劳动关系、要求支付劳动报酬、争取社会保险福利以及索要经济补偿金等四个领域。2024年,涉及这四个方面的独立诉求案件在总收案量中占据了40%的比重。伴随着我省经济的转型不断深化和升级,新型生产力持续增长,劳动力的使用方式变得更加多样化与灵活,劳动人事纠纷案件逐渐展现出以下几大特征:

(一)涉讼主体身份日益多元

劳动者群体逐渐从普通的城镇职工扩展至公司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在校学生、新生代农民工以及网络主播等。在这些群体中,涉及公司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案件,矛盾焦点主要集中于绩效奖金、股权激励、保密责任以及竞业禁止等方面。这些案件的诉讼标的金额通常较大,案件复杂程度较高,且在利益平衡上存在较大难度。用人单位正逐步将业务范围从中低端制造、建筑施工、仓储物流等劳动密集型传统行业,拓展至技术密集型企业以及平台经济企业等新兴领域。

(二)新业态用工纠纷持续多发

随着平台经济等领域的用工规模持续扩大,以及用工模式日益多样化,新型业态中的用工争议呈现持续上升的趋势。相较于传统的用工模式,新型业态的用工方式更加灵活,劳动者享有较强的工作自主权,劳动时间具有较大的弹性,且规则和算法种类繁多,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劳动者与雇主之间的依附关系。一些平台企业通过签署承揽或合作合同、强制劳动者注册个体工商户、实施连环外包等手段,逃避建立劳动关系的责任,这直接导致了劳动者维权案件数量的持续上升,在这些案件中,劳动者主张确认劳动关系和索要工伤保险待遇的案件所占比例相对较高。

(三)涉超龄劳动者案件逐渐增多

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明显,导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在就业领域中的占比持续上升,他们已成为劳动力市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同时,这些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也在不断加强,因此涉及超龄劳动者的劳动争议案件数量也在持续增多。这类案件主要关乎用工性质的判定、工伤补偿待遇等事宜,同时还要考虑企业改革、员工安置等历史遗留问题以及社会保险缴纳等政策性因素。这些因素交织在一起,导致部分案件历时较长、处理起来相当棘手,极易引发一系列连锁效应。

依法履行审判职责,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山东法院在处理案件时,始终秉持着既要保障劳动者权益,又要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双重目标。依照法律法规,公正审理各种劳动人事纠纷案件。通过开展“三强三优”专项活动,着力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审判的质量和效率。此举旨在促进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形成,同时保障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一)强理念,打造特色品牌

4月28日省法院与省人社厅联合召开劳动人事争议相关新闻发布会

坚定秉持“小事虽小,处理却不可小觑”的原则,以保障民众基本生活、稳固就业岗位、平衡劳资双方权益、激发企业活力为宗旨,着力提升对弱势劳动者、新兴就业形式从业者以及高端人才等群体的劳动权益保障,推动民营及新兴业态企业的健康发展,将品牌塑造纳入重要工作清单,构建劳动人事纠纷多元化解的新模式,培育出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具有显著影响力的审判特色品牌。济南中级人民法院的“和合乐业·泉法相伴”、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的“劳有法依企有法护”、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的“守工利业”、潍坊市安丘法院的“心薪相映”、滨州市邹平法院的“邹法护航·安薪向阳”、临沂市沂水法院的“劳企直通车”等系列品牌,不仅凸显了各自的地域文化特色,而且实现了审理案件与区域治理的良性互动,取得了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显著成效。

(二)强主业,优化审判服务

2024年,山东省内法院在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一审受理量上达到58849件,这一数字较上年同期增长了6%。面对案件数量的不断攀升,山东法院积极履行职责,专注于本职工作。首先,他们打造了专业的审判团队,并实施了针对类似案件的专项审判。同时,他们大力推进简易案件的快速审理、复杂案件的精细审理以及全流程的调解工作,从而持续提高了解决纠纷的效率。2024年,该省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一审上诉比例达到25.7%,二审案件改判发回的比例为6%,这一比率已连续三年呈现稳中有降的趋势;同时,调解撤诉的案件数量为25413件,较上年同期增长了7%。此外,我们还致力于完善审判机制,通过发挥首案示范效应。我们采用以点带面的方式处理群体性纠纷,挑选具有代表性的案件先行立案、审理和化解,以此突出首案裁判的标准,并统筹推进类似案件的快速调解工作。第三点,是提升诉讼服务质量,确保维权途径畅通无阻。对于工伤员工、生活困难的职工等处于不利地位的群体,特别设立便捷的维权通道,确保案件能够迅速立案、审理和执行,适时开展司法援助,切实缓解当事人诉讼过程中的压力。

(三)强管理,提升审判质效

首先,着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增强审判水平。通过开展业务培训、岗位技能训练、文书质量检查等活动,构建起青年助理、业务骨干、审判专家三个层次的人才体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挑选业务领域的专家,前往青岛、潍坊、菏泽等八个地区的法院进行专题讲座,同时,还邀请最高人民法院的专家通过线上教学平台,实现三级法院的同步培训。其次,加强案件审理的监督工作,提高审判质量与效率。严格执行案件检索、审查核批、请示汇报等制度,对指令再审及发回重审的案件实施全程跟踪与辅导。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全省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情况的通报》,烟台中级人民法院对下级法院改判的案件进行了专门的审查,以增强案件办理的监督力度。此外,还要加强向下级法院的指导,确保裁判标准的统一。“法答网”已成功解答4563个问题,济南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和谐劳动关系法律指引》,青岛中级人民法院对《劳动争议规则》进行了更新,德州中级人民法院完成了《关于新业态从业者劳动权益保障问题的研究》,日照中级人民法院编制了《劳动人事争议疑难问题清单》等文件。

全面深化府院联动,发挥裁审合力效应

山东省法院与人社部门保持紧密沟通,携手推进合作,借助“裁审齐鲁通”这一平台,不断完善裁审之间的衔接机制,从而有效降低劳动人事争议的数量,提升质量,增强效率。在2024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以及人社部联合组织了上海、江苏、浙江、福建等八个省市的法院及人社部门,对山东的裁审信息比对系统的建设与实际运作进行了实地考察。2024年9月,我国最高法院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举办了一场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的专题会议。在此次会议上,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分享了其宝贵的经验,并发表了典型交流发言。会议最终决定,将山东、上海、江苏等九个省市选定为裁审信息比对机制建设的试点区域。

(一)以“联”为基础,完善制度机制建设

全省范围内,法院与人社部门分管领导共同担任组长,相关业务庭室成员参与其中,成立了裁审衔接领导小组。该小组定期举行联席会议,确保案件信息通报渠道的畅通。同时,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数据共享、查证保全、联合调解、案例培育等多项工作。2024年11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举办了一场关于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工作的现场会议。会议旨在总结和分享裁审衔接方面的经验与做法,共同推动“裁审齐鲁通”平台的建设与应用。同时,会议对涉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企业用工自主权等关键领域的16个劳动争议典型案例,以及裁审衔接过程中遇到的重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二)以“动”为核心,促进裁审标准统一

全省各级法院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紧密协作,共同推动案件裁判标准化的构建,通过举办座谈会、案例评审、庭审现场观摩以及联合培训等活动,对常见案件类型达成共识,并共同制定了相关意见,从而实现了裁判尺度的有效统一。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挑选了业务精湛的专家,在全省范围内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和仲裁员培训班上进行了专门的授课。同时,枣庄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仲裁机构共同编制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裁判指南》以及《劳动人事争议疑难问题解答》。此外,聊城中院与仲裁机构共同制定了《关于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与仲裁衔接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而临沂中级人民法院则与人社部门联合发布了《劳动人事纠纷府院联动座谈会会议纪要》等相关文件。

(三)以“效”为目标,持续优化裁审质效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基于“裁审齐鲁通”这一平台,共同制定了详细的实施计划和管理措施。双方共同构建了信息互通和协同推进的机制,旨在统一推进该平台的研究开发、构建实施和应用推广。该平台凭借五大核心功能——案件数据互享、网络电子卷宗查阅、裁决与审判结果对比、数据深度分析及案件信息通报预警——实现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后续诉讼的精确衔接。在2024年,该平台对三万七千七百七十三件案件进行了详细的裁审信息对比,这一举措在案件受理、程序衔接以及法律适用等多个方面实现了多维度的联动与协同,从而有效推动了裁审质量和效率的双重提升。

积极探索多元解纷,力争双赢多赢共赢

山东省的法院积极运用法院、司法、仲裁、工会等机构的“四方联动”合作机制,积极投身于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大局,构建了从源头预防、非诉讼解决到裁判终结的劳动争议逐级解决体系,从而有效减少了社会治理的成本,并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4月28日省法院与省人社厅联合召开劳动人事争议相关新闻发布会

(一)协同共进强机制,构建解纷新格局

首先,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置于首位,借助“总对总”诉讼调解对接,构建了包含法院在内的多元化“N”劳动人事争议解决新模式。淄博法院推出了“法院+行政+N”模式,威海文登区法院实施了裁审“2+N”机制,持续扩大了解决纠纷的合作伙伴网络。二是构建一个多方协同的预警系统,针对集体性案件进行重点关注,通过信息分析、预先介入以及联合调解等多种手段,共同促进纠纷的大规模解决。三是针对关键行业和新兴领域,与企业以及监管机构共同设立联席会议,确保能够及时进行风险预测和控制。滨州与济宁等区域的法院携手仲裁机构等相关部门,对区域内淘汰产能企业的潜在诉讼风险进行了全面排查,同时帮助企业完成社保费用的补缴,旨在将劳动纠纷遏制在萌芽状态,确保争议不升级至诉讼阶段。

(二)攥指成拳齐发力,多元化解显成效

枣庄、烟台、泰安、菏泽等地的法院与工会、人社、司法、工商联等机构携手,共同设立了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解中心以及诉调工作室。他们还构建了一支由常驻调解员、特邀调解员和联络员组成的调解团队,确保了诉讼调解工作的点对点无缝衔接。济南历下区姚家法庭在处理劳动争议的各个阶段,包括争议的初期、诉前准备、诉讼过程中以及判决之后,通过实施“四方联动”机制,有效地促进了争议的解决,其成果显著,因此被最高人民法院评选为“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切实履行指导调解法定职能”的典型案例。日照经开区法院携手工会、招商局、市场监管等超过十个部门共同组建了专项小组,对某企业因撤资所引发的员工集体争议进行了早期干预,全面推动444名在职员工与该企业达成了经济补偿及社保补缴等协议,从而将集体诉讼和集体上访的风险完全消弭于初始阶段。

(三)同心聚力护权益,法治赋能新业态

山东省的法院针对劳动关系的根本属性进行深入探究,对新兴业态的用工模式进行穿透式审视,并与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商联、发改委以及交通运输等部门携手合作,通过举办联席会议、出台规范性文件、公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共同促进新业态相关纠纷的预防和解决形成合力。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等机构与相关部门共同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山东高院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携手发布了6个涉及新业态领域的纠纷典型案例。滨州市人民法院与多个部门及平台企业举行联合会议,共同商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的相关问题,旨在推动新业态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巩固提升司法效能,服务高质量发展

山东法院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的宗旨,在平衡劳动者权益与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关系上不懈努力,引领劳动者与企业携手共度难关,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与稳定发展,切实履行服务大局、服务人民的司法职责。

(一)讲好司法故事,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秉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的并行策略,积极深入至街道、社区及企业,广泛进行劳动法律的宣传教育,并特邀人大代表、行业组织、雇主及劳动者代表等参与旁听审判过程。借助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通过具体案例进行法律解读,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在统一裁判标准、传播价值观念方面的正面效应。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及济南、东营、潍坊、威海等地的法院陆续举行了新闻通报会,公布了劳动人事争议审判领域的白皮书和一系列典型案例。其中,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宫某等11人诉某金属公司等追讨劳动报酬的案件,被选入了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度涉及拖欠工资纠纷的典型案例之中。

(二)引导理性维权,服务就业大局稳定

研究“劳动权益保障与就业援助”相结合的模式,旨在为应届毕业生、退伍军人、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提供包括求职就业、工伤补偿、离职解约等方面的全方位法律服务,同时指导劳动者增强证据收集观念,合理维护自身权益。依照法律保障高级技术人才、青年科技工作者等精英人才的正当权益,专门为雇主和雇员双方提供关于人才激励、竞业禁止等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合同模板,以此激发人才的创新潜能,助力新型生产力的发展。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编制了《山东省女性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情况报告》,旨在寻求对女职工劳动权益进行全面保护的新路径,同时披露了全省法院在劳动者权益司法保护方面的实际情况,强化了民生保障的防线,并推动了就业质量和效率的提升。

(三)助推规范用工,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依据党委政府确立的经济发展规划,针对去产能转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民营企业等关键领域展开用工规范的研究,同时,结合审判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相关企业和主管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以帮助企业有效预防和解决用工方面的风险。在2024年,山东省法院共向各方发出了49份关于劳动人事争议的司法建议书。济南中院针对企业司法需求精准施策,推出了百强民企“法治体检”活动;东营中院则汇编了《企业规范劳动用工工作建议》;济宁邹城法院举办了“送法助企”专题讲座;威海文登区法院编制了“四书”“五经”企业健体解纷手册;临沂沂水法院则编制了《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手册》等,旨在打通司法助企的最后一公里。

2025年标志着“十四五”规划阶段的结束,同时也是我们深入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山东法院将坚定不移地以国家领导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执行国家领导人的法治理念,紧密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工作核心,依法行使其职责,妥善处理劳动人事纠纷,不断优化裁决与审判的衔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发挥更大作用,服务于中心工作,为中国式现代化在山东的实践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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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发布于:2025-05-21,除非注明,否则均为优享生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